招标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24年4月至7月政府采购意向
金额
93.49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5/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24年4月至7月采购意向公开 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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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绿化养护服务 |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绿化养护服务要求,根据工作需要,供应商应提供庭院内树木、花卉和草坪养护、修剪、浇水、除草等服务以及落叶、枯枝等杂物清理清扫,碧丽湖水体养护,花窖内花卉培育养护,庭院内给排水设备设施、供电设备设施和其它相关设施维修等以及绿化养护工作使用设备维修等,协助处理绿化维护服务范围内其它工作。要求供应商按照国家和有关绿化养护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园林绿化养护和本服务合同的内容提供专业化服务。定期对绿化养护服务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劳动安全保护、设备操作规范、卫生清洁规范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内部保密等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专门培训。供应商聘用的员工在采购人工作场地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工伤、交通、意外、疾病等责任事故均与采购人无关。如供应商不能为员工缴纳相应险金、不依法向税务机关缴税、不能向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不能按招标要求提供符合年龄及数量的服务人员,均视为没有履行合同约定承诺,采购人有权从当月服务费中扣除相应费用、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重新招标。该项目服务地点为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893号(长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院内),绿化养护服务面积为19215水庭院面积为35949平方米。 | 934923 | 2024年05月 | 是 | 是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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