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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凉州区滨河西路西侧公共绿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名称:凉州区滨河西路西侧公共绿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成交企业 | 合同签署日期 | 合同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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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凉州区滨河西路西侧公共绿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002 | 002 | 中大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2022-06-15 10:53:25 | 查看合同查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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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州区滨河西路西侧公共绿地建设项目
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凉州区滨河西路西侧公共绿地建设工程
工程地点:武威市凉州区
发包人: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设计人:中大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22年5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设计人:中大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凉州区滨河西路西侧公共绿地建设项目的方
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工程地点为武威市凉州区,经双方协商一致,
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
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市政工程现行技术标准、规范、
图集等。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
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成交通知书
3.2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3.3发包人要求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
行业特点填写)
项目名称:
凉州区滨河西路西侧公共绿地建设项目
规模:约0.800公里(公共绿地宽度20米)
1
阶
段: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工程投资:872.29万元(估算建安费)
设计内容: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
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文件、资料内容:项目区1:1000地形图(电子版):②相关城市
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资料。
文件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3日内。
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文件、资料内容:①方案设计6份;②施工图设计文件8份。
文件提交时间:方案设计根据建设单位要求时间提交;②施工图
设计文件于本项目招标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
文件提交地点: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七条收费标准
本合同的设计费为贰拾万零叁仟伍佰元整(小写:203500.00元)(含
税)
第八条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支付设计人合同总额的50%。
8.2设计人提交全部文件时,发包人一次性付清余款。
8.3设计人须向发包人开具等额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正规发票。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9.1.1发包人提交上述第五条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
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
件的时间。
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
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
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
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
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
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
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
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百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
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
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
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已经完成的设计阶段
图纸设计费用。
9.1.5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
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2设计人责任
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
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
9.1.1、9.1.2、9.1.4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
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9.2.3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
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百分之五。
9.2.4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
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5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
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
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
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
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
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
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
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
责任。
第十一条,仲裁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2.2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
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
由发包人承担。
12.3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
协议并付费用。
12.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12.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八份,每份6页。发包人
五份,设计人三份。
12.6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团有
集
和城
房
设计
区住
房和
发包人:凉州区设计人:中大设计集团有限建设质
合同专用章
(盖章盖章)平王
法定代表人印保
法定代表人
610:9902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29-81124625
传真:
传真:029-81124625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
办唐延南路8号泰维智链中
心一期B座2层205室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71007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高新自贸区支行
银行账号:61050110066700000276
日日期:年_5月31日期:020年5月31日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成交通知书
项目编号:LZQZJJXM-2022-0524
中大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2年05月24日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甘肃省阳光招标平台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发
布招标公告的“凉州区滨河西路西侧公共绿地建设项目(勘
察、设计)第二标段_”,经资格审查评定的合格投标单位中
贵单位以低价中标,并被我方接受,请于2022年06月10
日前来我单位商签合同事宜。具体中标内容如下:
中标价 | 贰拾万零叁仟伍佰元整(¥:203500.00元) | 贰拾万零叁仟伍佰元整(¥:203500.00元) | 贰拾万零叁仟伍佰元整(¥:203500.00元) |
项目负责人 | 高娟妮 | 证书编号 | 00009369 |
签发单位(公章):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和负责人签字年月 | 签发单位(公章):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和负责人签字年月 | 签发单位(公章):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和负责人签字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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