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基础平台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9/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SCFA00000019570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基础平台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PAGEREF _Toc20176 \h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PAGEREF _Toc22210 \h 3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PAGEREF _Toc13706 \h 3
(二)投标人须知 PAGEREF _Toc3592 \h 7
第三章 评标办法 PAGEREF _Toc23550 \h 21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PAGEREF _Toc2552 \h 26
第五章 采购需求 PAGEREF _Toc7659 \h 3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PAGEREF _Toc6177 \h 39
附件1.投标书格式 PAGEREF _Toc6207 \h 39
附件2.投标一览表 PAGEREF _Toc22738 \h 41
附件3. 投标分项报价表 PAGEREF _Toc27845 \h 42
附件4.投标配置清单和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PAGEREF _Toc9876 \h 44
附件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PAGEREF _Toc29732 \h 45
附件6.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PAGEREF _Toc18092 \h 46
附件7.商务部分文件 PAGEREF _Toc22746 \h 47
附件8.技术部分文件 PAGEREF _Toc4778 \h 5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为深入贯彻国资委〔2022〕7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公司全面推进自主可控工作,积极响应国产化自主可控改造相关政策,推进自身国产化建设工作,拟开展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基础平台采购的招标,招标人为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名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基础平台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基础平台所含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软件、硬件及服务),具体以技术需求为准
2.3计价方式:总价包干
2.4控制限价:人民币 239万元
2.5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能力的本国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答疑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月 日~ 10月 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报名方式
4.2.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2.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2.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供应链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4年10月 X 日12:00。招标人将于 2024 年 10月 22 日下午17: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潜在投标人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邮件,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日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公告媒体
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
7.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纪检部
电话:021-6438173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子邮箱: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物资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 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董监高关联关系的;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被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系统的投标人,禁止期内不得参与对应层级及下属招标人的招标活动。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 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 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 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 响应和偏差
1.10.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 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0.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 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 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0.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0.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1.11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1.11.1告知书
黑名单惩戒规定:对集团及公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全集团及公司、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
1.11.2 情形认定
依据不同失信事实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将有关市场主体,分别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情形认定具体如下:
(一)不廉洁行为
1.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
2.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3.支付、报销应由公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
4.利用资源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卖方便。
5.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卖方便。
6.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7.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8.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
9.其他造成公司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
10.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
(二)不诚信行为
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
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
3.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
5. 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
6.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7.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
8.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
9.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
10.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
(三)其他情形
1.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
5.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1.11.3 惩戒措施
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公司黑名单的,永久禁入。
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
1.11.4修复机制
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
1.11.5信用承诺书
根据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需提供信用承诺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书;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 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 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 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 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 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
1.投标书(附件1)
2.投标一览表(附件2)
3.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3)
4.投标配置清单和货物说明一览表(附件4)
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附件5)
6.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附件6)
7.商务部分文件(加盖公章)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见格式1)
3)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需提供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银行开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复印件,但需完整,若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须在正本中出具原件;
4)社保和纳税的记录:需提供近半年(2024年04月至2024年09月)期间任意一个月所属月份的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票据凭证和近半年(2024年04月至2024年09月)期间任意一个月所属月份的单位依法纳税的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见格式2)
投标人必须提供1)至5)项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如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1)至5)项的要求,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300字以内);
7)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并后附对应的合同复印件。
² 项目业绩具体要求详见评分标准,投标人必须提供真实性的合同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应清晰,并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不提供合同复印件的业绩,评分阶段不予以考虑。
8)投标人认为应附加的其他商务部分资料。
8.技术部分文件
1)技术方案;
2)项目组人员配备;
3)售后服务;
4)实施组织计划;
5)投标人认为应附加的其它技术资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 “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3.2.6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投标保证金截图证明,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2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
3.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 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5.3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 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即时向投标人提示投标成功。
4.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 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投标人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开标,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或开标留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开标一览表;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或开标结束后统一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 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7.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7.8.2 不再招标
按7.8.1规定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有关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或者有2家合格投标人时,对此2家进行开标和评标。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 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 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由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综合评价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价格评议、综合评议。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评标委员会回避原则:
在招标活动中,招标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招标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评标纪律:
(一) 遵守职业道德,遵循客观、公平、公正原则,依法为招标工作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评审意见;
(二)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
(三) 不得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四) 按时参加评标活动,评标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评标期间,暂停使用一切通讯工具;
(五) 参加评标的招标人代表应依法按照招标人代表规定的人数参加,不得超员进入评标现场。
(六)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招标文件中有资格后审的,要按照资格后审的内容、程序和方式进行,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程序、方法和中标条件;
(七) 任何评委(包括招标人代表)都不得干预其他评委独立自主开展评审工作并签署个人意见,不得违背公正、公平原则,影响评标结果;
(八) 保守投标人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九) 不得将投标文件和有关评审材料带离评标现场;
(十) 廉洁自律,不得收受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谋取不正当利益。
(十一) 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
(十二) 不得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招标人的倾向性意见;
(十三) 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十四) 不得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十五) 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十六) 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4、评标专家需要履行的职责:
(一)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二)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三)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四)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根据招标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五) 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5、资格及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及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投标文件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6、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评标委员会以书面方式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复,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评标办法和标准
7.1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7.2分值构成及评分标准
1.分值构成
报价部分:50分
技术部分:40分
商务部分:20分
2.评分标准见下表:
7.3评标程序
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得分。
(1)按商务部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技术部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投标报价部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投标人得分=A+B+C。
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投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
8、评标结果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基础平台采购项目合同
甲方: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鉴于:
甲方同意作为买方向乙方购买,乙方同意作为卖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设备(以下统称“产品”或“货物”)。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本合同的约定提供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明细及价款
1.1上述合同总金额是含税价,上述不含税的产品单价是固定的,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调整;如后续新增购买产品,双方另行协商价款事宜。
1.2本合同生效时,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等导致本合同相关费用适用的税率发生变更的,双方一致同意上述不含税的产品单价和/或服务费金额保持不变,双方以不含税合同金额为基数,按照届时税率计算当期的税款,以开票时间为准。
第二条 知识产权和售后服务
2.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任何第三方对本合同项下的标的或其任何一部分提出侵权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独立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
2.2乙方保证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符合行业标准以及厂商的质量标准,产品质量合格且不存在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漏洞或缺陷。
2.3乙方应提供随货物所附技术资料,安装、使用手册,售后保修服务及原厂包装。
第三条 付款
甲方按以下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
第一付款节点为: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 30 %,即含税价¥ ,大写人民币: 元整,不含税金额 元,适用的税率为 %,税款为 。
甲方支付此项付款前需收到乙方给甲方开具的针对此付款节点对应金额的收据。
第二付款节点为:在设备全部到货且甲方现场开箱检验、加电测试合格后,乙方提交开箱验收单及加电测试报告经甲方确认验收后[30]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 20 %,即含税价¥ ,大写人民币: 元整,不含税金额 元,适用的税率为 %,税款为 。
甲方支付此项付款前需收到乙方给甲方开具的针对此付款节点对应金额的收据。
第三付款节点为:在项目整体实施完毕且正常试运行[45]日后,乙方提交项目验收申请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 35 %,即含税价¥ ,大写人民币: 元整,不含税金额 元,适用的税率为 %,税款为 。
甲方支付此项付款前需收到乙方给甲方开具的针对此合同第一付款节点、第二付款节点及本付款节点对应金额的增值税电子发票。
第四付款节点为:在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且项目整体运行正常满[6]个月后,乙方向甲方出具质保期运行报告;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15]%,即含税价¥ ,大写人民币: 元整,不含税金额 元,适用的税率为 %,税款为 。
甲方支付此项付款前需收到乙方给甲方开具的针对此合同本付款节点对应金额的增值税电子发票。
3.2开票及付款账户信息
3.3乙方应在每期付款节点前向[●]日内甲方提供本期应付款的等额有效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对应的款项。
第四条 交货方式及交货
4.1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货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前货物的运输、保险及税费等各项费用;货物交付甲方之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甲方之后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4.2交货时间: 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交货,并上门进行安装调试,确保货物能正常使用,经甲方确认货物正常运作后方视为交货。甲方在货到后,对合同产品的清点检验只是对产品数量、外观的检查,不表示甲方对产品质量的最终验收。
4.3收货人及联系方式:
4.4电子邮箱:
第五条 产品验收
乙方负责产品的安装、调试、检验工作,产品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和乙方将对产品的安装调试及其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设备验收确认单。
如果验收不合格,乙方需要在 日内完成返工、调试等补救措施并再次提交甲方验收,经甲方第二次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本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终止通知之日起终止,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甲方已经支付的任何费用,乙方须在收到书面终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足额返还,造成甲方任何其他损失的,乙方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产品验收内容包括:产品的安装、调试及其运行, 。
第六条 质量保证
6.1本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年,自乙方向甲方交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签署设备验收确认单之日起算。
若合同产品在交付甲方后在质保期内被发现存在以下情形:
(1)交付的产品是非适销于中国市场或国内市场的规定行业及本合同约定的最终用户的;
(2)交付的产品非原生产厂家的原装产品、新品的;
(3)交付的产品的性能、配置不符合原厂商的销售标准的;
(4)乙方提供的产品序列号与所交货物不一致的;
(5)交付的产品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
甲方有权就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视违约情形及补救的效果自主选择要求乙方给予更换合格货物或退货,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按甲方要求给予办理。因换货导致交货延迟的,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按照本合同约定办理。因退货导致甲方另行采购的,差价部分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应按合同额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2乙方保证所供产品是通过合法渠道采购的原生产厂家的原装正品,符合原厂商的产品销售渠道政策,产品所附技术资料及其它资料是合法的、正确的和完整的,产品必须是以最终用户的名义下单并保证最终用户在原生产厂商可以合法注册并使用,否则由此而引起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6.3乙方提供的产品内预装的软件应是合法拥有版权或已取得版权所有人的授权可向第三方转让该软件使用权。若由于乙方提供的软件因版权问题招致第三方索赔或诉讼,乙方应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第七条 售后保修及服务
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包括材料、部件和技术文档)的名称、数量、型号、生产国别及生产厂家均与本合同第一条的约定一致,生产厂家为产品提供的授权、材料、部件、技术文档等完整齐备。乙方在与生产厂家的进货合同中应明确生产厂家对产品的保修责任。
保修期为 个月,保修期自产品验收合格且甲方签署设备验收确认单之日起开始计算。如属于乙方外购产品,则保修期间及保修期内的服务按原厂商的保修规定执行。
第八条 保密
任何一方对于因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所知悉的另一方的技术文件、业务、计划、客户、技术、产品、操作方法或和商业信息等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统称“秘密信息”)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任何一方应就违反本保密条款披露、使用秘密信息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包括律师费)与其他支出而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同意,在合同期间以及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 年内,都对该等秘密信息实行严格保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地履行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视为违约。如果因违约方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违约方还应向守约方支付超出违约金的部分的实际损失。
9.2乙方逾期交货超过5个工作日后,每逾期一日由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承担违约责任。
9.3乙方逾期履行合同义务超过合同约定日期 个日历日,或对甲方报修响应时间超过 个日历日,视为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4若由于乙方提供的产品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运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运营且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乙方需在甲方确定经济损失金额且向乙方提出赔偿通知之日起支付相关赔偿金,该等损失的的认定标准,以甲方根据实际对运营情况造成的影响的确认为准。
第十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和免责条款
11.1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系指:地震、风暴、水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瘟疫、战争、暴乱、敌对行动、公共骚乱、公共敌人的行为、政府或公共机关禁止、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政策调整等任何一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和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事件。
11.2若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其任何的合同义务,该等义务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存在时暂停,而义务的履行期应自动按暂停期顺延。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的理由。
第十二条 其他
12.1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且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12.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双方应就变更事项达成书面协议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确认变更有效。如果双方就变更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变更方仍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否则视为违约。
12.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12.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合规保护标准条款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一览表
1.1要求说明
1.1.1项目概要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为深入贯彻国资委〔2022〕7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公司全面推进自主可控工作,积极响应国产化自主可控改造相关政策,推进自身国产化建设工作。
本次招标采购目标与范围包括:
1、采购9台国产化超融合一体机和3台国产化交换机组建公司国产化自主可控硬件环境。
1.1.2管理要求
投标人需根据项目整体目标与范围,在本阶段建设周期内,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详细的实施时间计划、进度控制、相关资源调配、协调沟通,质量控制与风险控制等,具体要求如下:
1、制定详细实施时间计划,包括每一步骤的起始时间,完成时间等,详细描述每一阶段的工作量、工作方式、成果、检验方式、人员分配等;
2、进度控制:对实施进度进行控制,及时响应意外或需求变更等影响项目进度的因素,进行人员、技术方案及时间进度的调整,以满足整体项目的时间进度要求;
3、质量控制:对项目的实施质量进行控制,确保实施质量满足相关设计方案的要求,进行各重要节点的具体技术检查与评估;
4、风险控制:对项目进行风险控制,设置风险评估流程进行风险的识别判断,包括技术、人员、场地、运输等各方面,从而协调相关资源采取规避措施;
5、组织实施:根据实施的目标与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工作。
1.1.3文档要求
投标人需交付实施过程中相关的所有相关方案、文档、过程文件,做好相关工作的总结和归档。
1.1.4服务要求
1、完成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所有设备上架、安装、实施、调试、策略配置、网络联调,技术培训和后期质保。
2、投标人负责所提供产品的质量保障。
3、投标人提供不少于3年的免费维保期,承诺 7*24 小时的技术支持,提供支持服务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热线电话、电子邮件、现场技术支持、软件修补包等。
4、投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出现的故障提供紧急维修服务。
5、在保修期内,投标人对所有软件和系统提供定期的预防性维护和临时性紧急维护服务。对于招标人提出的紧急维护要求,投标人快速响应和支持。
1.1.5其他要求
1、投标方承担供货范围内所有硬件及软件的供货、调试、人员培训、技术支持与后续质保服务等工作,对所提供的硬件和软件的质量负责。
2、本项目投标产品要求提供质保不少于三年,且为国产品牌。
3、投标方应认真研究投标文件的所有需求,提出适宜的产品解决方案,并加以详细描述。
4、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投标方必须保证提供的产品满足本招标文件和国家有关法律以及标准、规范的要求。
5、招标人对本技术规范书有解释补充和局部修改权,如有变更将及时书面通知投标方。
1.2产品采购范围
本次招标主要包括:
请仔细阅读技术参数表,要求所投产品默认已满足表中参数及指标要求,不需要在招标方中标后另行购买板卡或授权来达到所列要求。本次招标主要包括:
1.3设备技术规格
1.国产化超融合一体机(9台)
2.交换机(3台)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投标书格式
投 标 书
致:(招标人)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 份:
1.投标一览表;
2.投标分项报价表;
3.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4.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5.商务部分文件;
6.技术部分文件;
7.以 形式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报价总价为人民币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报价总价) 。
(2)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 号(招标编号、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日历日。
(5)我方同意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6)根据投标人须知规定,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7)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寄:
地址 : 传 真:
电话 : 电子函件: 。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全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银行账号:
投标人公章:
日期:
附件2.投标一览表
投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注:
1、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另行单独提交一份,供开标时唱标使用;
2、此表价格如与投标文件正本中价格不一致,以本表价格为准;
3、投标一览表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附件3.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备注:
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附件4.投标配置清单和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投标配置清单和货物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注:各项产品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附件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注:如商务条款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无偏离,投标人需在本表中写明:本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所有要求,如有偏离,按照以上格式分项列出偏离的内容即可。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附件6.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备注:
1、 投标人必须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如实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技术规格及要求做出了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
2、 投标人应在“响应/偏离”栏中注明“响应”或“正偏离”或“负偏离”。
附件7.商务部分文件
商务部分文件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见格式1)
3)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需提供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银行开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复印件,但需完整,若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须在正本中出具原件;
4)社保和纳税的记录:需提供近半年(2024年03月至2024年08月)期间任意一个月所属月份的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票据凭证和近半年(2024年03月至2024年08月)期间任意一个月所属月份的单位依法纳税的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见格式2)
6)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300字左右);
7) 同类业绩:投标人2021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提供清单列明:项目单位、合同主要内容、合同金额、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并后附相应的合同复印件。
² 项目业绩具体要求详见评分标准,投标人必须提供真实性的合同复印件;
² 所有复印件应清晰,并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² 不提供合同复印件的业绩,评分阶段不予以考虑。
8)投标人认为应附加的其他商务部分资料。
(注:以上未提供格式的,格式自拟)
附件7-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合同名称)招标(含投标和转为其他方式),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公司盖章: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备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如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需放法定代表人声明原件(格式自拟)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7-2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2)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_______________ :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2021年10月01日至今)内,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8.技术部分文件
技术部分文件
1)技术方案;
2)项目组人员配备;
3)售后服务;
4)实施组织计划;
5)投标人认为应附加的其它技术资料。
备注:以上格式自拟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张锐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前炒面胡同33号
邮 编: 100010
联 系 人: 李卓智
电 话: 18311480810
传 真:
电子邮件: lizhuozhi@hpdi.com.cn
开户银行: 北京市交行德胜门支行
账 号: 110060211018010029755
2024年9月29日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
1
信息化设备
1
套
基础平台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 |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日 期: | 2024 年 10月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PAGEREF _Toc20176 \h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PAGEREF _Toc22210 \h 3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PAGEREF _Toc13706 \h 3
(二)投标人须知 PAGEREF _Toc3592 \h 7
第三章 评标办法 PAGEREF _Toc23550 \h 21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PAGEREF _Toc2552 \h 26
第五章 采购需求 PAGEREF _Toc7659 \h 3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PAGEREF _Toc6177 \h 39
附件1.投标书格式 PAGEREF _Toc6207 \h 39
附件2.投标一览表 PAGEREF _Toc22738 \h 41
附件3. 投标分项报价表 PAGEREF _Toc27845 \h 42
附件4.投标配置清单和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PAGEREF _Toc9876 \h 44
附件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PAGEREF _Toc29732 \h 45
附件6.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PAGEREF _Toc18092 \h 46
附件7.商务部分文件 PAGEREF _Toc22746 \h 47
附件8.技术部分文件 PAGEREF _Toc4778 \h 5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为深入贯彻国资委〔2022〕7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公司全面推进自主可控工作,积极响应国产化自主可控改造相关政策,推进自身国产化建设工作,拟开展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基础平台采购的招标,招标人为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名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基础平台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基础平台所含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软件、硬件及服务),具体以技术需求为准
2.3计价方式:总价包干
2.4控制限价:人民币 239万元
2.5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能力的本国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答疑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月 日~ 10月 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报名方式
4.2.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2.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2.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供应链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4年10月 X 日12:00。招标人将于 2024 年 10月 22 日下午17: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潜在投标人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邮件,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日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公告媒体
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
7.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纪检部
电话:021-6438173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子邮箱: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1 | 招标人 | 名称: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
1.1.2 | 招标项目名称 |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基础平台采购项目 |
1.1.3 | 资金来源 | 建设单位自筹 |
1.1.4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1.5 | 招标范围 |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基础平台采购项目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软件、硬件及服务) |
1.1.6 | 服务周期 | 项目周期:3个月内完成实施交付 |
1.2.1 | 交货地点 | |
1.2.2 | 质量标准 | 合格 |
1.2.3 | 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见格式1) 3)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需提供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银行开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复印件,但需完整,若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须在正本中出具原件; 4)社保和纳税的记录:需提供近半年(2024年04月至2024年09月)期间任意一个月所属月份的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票据凭证和近半年(2024年04月至2024年09月)期间任意一个月所属月份的单位依法纳税的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见格式2) 投标人必须提供1)至5)项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如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1)至5)项的要求,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
1.3.1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R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3.2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1.3.3 | 投标预备会 | R不召开 □召开, 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3.4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形式:/ | ||
1.4.1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
1.4.2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1.4.3 |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 |
1.4.4 | 偏差 | R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同招标公告 |
形式: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同招标公告 |
形式: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通过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同招标公告 |
形式: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不含税价格*税率(设备13%,服务6%)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R有,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239 万元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额: 5 万元 2、投标担保形式: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柜面转账(电汇)、网银支付、银行保函 递交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2)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担保能到达招标人指定帐户,投标人在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否则,由该风险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中交集团内部企业,提供行政担保即可。 |
3.5.1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R无 £有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R不允许 □允许 |
3.7.3A(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是 其他要求:电子文档为盖章版PDF扫描件、可编辑WORD文本、报价一览表。 |
3.7.3A(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R不需要 □需要,分册装订要求: |
3.7.3(B)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原件扫描件 |
3.7.3(B)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授权人本人签字/投标人公章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同招标公告 |
4.2.2(A)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内提交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R否 □是,退还时间: |
5.1(A)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
5.2(4)(A) | 开标程序 | 开标顺序:按先递交后开标的顺序开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专家 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对应专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3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通过供应链系统 公示期限: 3日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R否 |
7.4.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保函 ☑不要求 |
8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 R是,具体要求:通过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招标投标 |
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无 |
(二)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物资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 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董监高关联关系的;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被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系统的投标人,禁止期内不得参与对应层级及下属招标人的招标活动。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 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 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 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 响应和偏差
1.10.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 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0.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 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 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0.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0.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1.11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1.11.1告知书
黑名单惩戒规定:对集团及公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全集团及公司、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
1.11.2 情形认定
依据不同失信事实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将有关市场主体,分别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情形认定具体如下:
(一)不廉洁行为
1.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
2.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3.支付、报销应由公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
4.利用资源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卖方便。
5.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卖方便。
6.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7.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8.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
9.其他造成公司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
10.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
(二)不诚信行为
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
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
3.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
5. 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
6.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7.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
8.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
9.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
10.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
(三)其他情形
1.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
5.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1.11.3 惩戒措施
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公司黑名单的,永久禁入。
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
1.11.4修复机制
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
1.11.5信用承诺书
根据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需提供信用承诺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书;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 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 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 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 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 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
1.投标书(附件1)
2.投标一览表(附件2)
3.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3)
4.投标配置清单和货物说明一览表(附件4)
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附件5)
6.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附件6)
7.商务部分文件(加盖公章)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见格式1)
3)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需提供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银行开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复印件,但需完整,若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须在正本中出具原件;
4)社保和纳税的记录:需提供近半年(2024年04月至2024年09月)期间任意一个月所属月份的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票据凭证和近半年(2024年04月至2024年09月)期间任意一个月所属月份的单位依法纳税的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见格式2)
投标人必须提供1)至5)项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如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1)至5)项的要求,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300字以内);
7)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并后附对应的合同复印件。
² 项目业绩具体要求详见评分标准,投标人必须提供真实性的合同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应清晰,并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不提供合同复印件的业绩,评分阶段不予以考虑。
8)投标人认为应附加的其他商务部分资料。
8.技术部分文件
1)技术方案;
2)项目组人员配备;
3)售后服务;
4)实施组织计划;
5)投标人认为应附加的其它技术资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 “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3.2.6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投标保证金截图证明,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2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
3.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 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5.3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 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即时向投标人提示投标成功。
4.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 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投标人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开标,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或开标留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开标一览表;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或开标结束后统一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 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7.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7.8.2 不再招标
按7.8.1规定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有关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或者有2家合格投标人时,对此2家进行开标和评标。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 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 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由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综合评价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价格评议、综合评议。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评标委员会回避原则:
在招标活动中,招标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招标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评标纪律:
(一) 遵守职业道德,遵循客观、公平、公正原则,依法为招标工作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评审意见;
(二)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
(三) 不得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四) 按时参加评标活动,评标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评标期间,暂停使用一切通讯工具;
(五) 参加评标的招标人代表应依法按照招标人代表规定的人数参加,不得超员进入评标现场。
(六)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招标文件中有资格后审的,要按照资格后审的内容、程序和方式进行,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程序、方法和中标条件;
(七) 任何评委(包括招标人代表)都不得干预其他评委独立自主开展评审工作并签署个人意见,不得违背公正、公平原则,影响评标结果;
(八) 保守投标人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九) 不得将投标文件和有关评审材料带离评标现场;
(十) 廉洁自律,不得收受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谋取不正当利益。
(十一) 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
(十二) 不得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招标人的倾向性意见;
(十三) 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十四) 不得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十五) 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十六) 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4、评标专家需要履行的职责:
(一)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二)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三)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四)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根据招标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五) 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5、资格及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及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投标文件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6、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评标委员会以书面方式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复,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评标办法和标准
7.1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7.2分值构成及评分标准
1.分值构成
报价部分:50分
技术部分:40分
商务部分:20分
2.评分标准见下表:
评分内容 | 分值 | 细 目 | 评分标准 |
价格部分 50分 | 0-50 | 投标报价 | 投标基准价: 投标供应商≥5家,去掉最高价和最低价后,其余满足投标要求的均为有效报价,投标基准价为有效报价的平均价格。 投标供应商<5家,所有满足投标要求的均为有效报价,投标基准价为有效报价的平均价格。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投标基准价的得50分,其余计算公式如下: 偏差率=|(投标价格-投标基准价)/投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得分=50*(1-偏差率) 投标报价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技术部分 30分 | 0-10 | 技术参数对招标文件的满足程度 | 根据产品的先进性,稳定性,性能功能指标与招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综合评审。标★项每一项不符合扣2分,其余每一项不符合扣除1分,扣完为止。 |
0-5 | 技术方案 | 技术方案满足现有环境的集成设计,根据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整体性,具体操作方法步骤的详细性,逻辑性,落地性等,进行综合比较。 方案实施性强,切实满足用户的实际需求的,得4-5分; 方案实施性较好,基本能满足用户的实际需求的,得2-3分; 方案实施性较差,不能满足或者大部分不满足用户的实际需求的,得0-1分。 | |
0-5 | 项目组人员配备 | 比较项目经理和项目组主要人员的配备情况及任职资格、相关人员资质证书情况。(0-5分) 项目组人员配备齐全、合理,人员经验丰富得4-5分; 项目组人员配备较齐全、较合理、经验较丰富得2-3分; 项目组人员配备较差得0-1分。 | |
0-5 | 售后服务 | 综合比较质保期、售后服务及承诺、响应时间、技术培训等内容: 质保期、响应时间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技术培训完善合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5分; 质保期、响应时间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技术培训较完善合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3分; 质保期、响应时间不满足或大部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技术培训不完善不合理,不能满足或者大部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1分。 | |
0-5 | 实施组织计划 | 对实施组织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审。 实施组织计划保证措施合理性强、可行性强,得4-5分; 实施组织计划措施合理性较好、可行性较好,得2-3分; 实施组织计划措施合理性较差、可行性较差,得0-1分。 | |
商务部分 20分 | 0-6 | 项目案例 | 投标人2021年至今同类设备或服务项目业绩,每有1个得2分,满分6分; 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其它能体现和评分有关的内容页,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不得分。 |
0-12 | 行业案例 | 投标人2021年至今在中交体系内同类设备或服务项目业绩,每有1个得4分,满分12分; 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其它能体现和评分有关的内容页,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不得分。 | |
0-2 | 投标人资质 | 投标人拥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的,得1分; 投标人拥有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资质证书的,得1分; | |
合计 | 100 | |
7.3评标程序
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得分。
(1)按商务部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技术部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投标报价部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投标人得分=A+B+C。
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投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
8、评标结果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基础平台采购项目合同
甲方: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鉴于:
甲方同意作为买方向乙方购买,乙方同意作为卖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设备(以下统称“产品”或“货物”)。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本合同的约定提供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明细及价款
序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适用的税率 | 含税单价 (元) | 总金额(含税)(元) |
1 | | | |||||
2 | | | |||||
总计(含税)(元) |
1.1上述合同总金额是含税价,上述不含税的产品单价是固定的,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调整;如后续新增购买产品,双方另行协商价款事宜。
1.2本合同生效时,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等导致本合同相关费用适用的税率发生变更的,双方一致同意上述不含税的产品单价和/或服务费金额保持不变,双方以不含税合同金额为基数,按照届时税率计算当期的税款,以开票时间为准。
第二条 知识产权和售后服务
2.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任何第三方对本合同项下的标的或其任何一部分提出侵权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独立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
2.2乙方保证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符合行业标准以及厂商的质量标准,产品质量合格且不存在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漏洞或缺陷。
2.3乙方应提供随货物所附技术资料,安装、使用手册,售后保修服务及原厂包装。
第三条 付款
甲方按以下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
第一付款节点为: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 30 %,即含税价¥ ,大写人民币: 元整,不含税金额 元,适用的税率为 %,税款为 。
甲方支付此项付款前需收到乙方给甲方开具的针对此付款节点对应金额的收据。
第二付款节点为:在设备全部到货且甲方现场开箱检验、加电测试合格后,乙方提交开箱验收单及加电测试报告经甲方确认验收后[30]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 20 %,即含税价¥ ,大写人民币: 元整,不含税金额 元,适用的税率为 %,税款为 。
甲方支付此项付款前需收到乙方给甲方开具的针对此付款节点对应金额的收据。
第三付款节点为:在项目整体实施完毕且正常试运行[45]日后,乙方提交项目验收申请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 35 %,即含税价¥ ,大写人民币: 元整,不含税金额 元,适用的税率为 %,税款为 。
甲方支付此项付款前需收到乙方给甲方开具的针对此合同第一付款节点、第二付款节点及本付款节点对应金额的增值税电子发票。
第四付款节点为:在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且项目整体运行正常满[6]个月后,乙方向甲方出具质保期运行报告;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15]%,即含税价¥ ,大写人民币: 元整,不含税金额 元,适用的税率为 %,税款为 。
甲方支付此项付款前需收到乙方给甲方开具的针对此合同本付款节点对应金额的增值税电子发票。
3.2开票及付款账户信息
项目 | 甲方 | 乙方 |
单位名称 | | |
纳税人身份 | | |
纳税人识别号 | | |
开户行 | | |
账 号 | | |
地 址 | | |
联系电话 | | |
3.3乙方应在每期付款节点前向[●]日内甲方提供本期应付款的等额有效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对应的款项。
第四条 交货方式及交货
4.1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货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前货物的运输、保险及税费等各项费用;货物交付甲方之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甲方之后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4.2交货时间: 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交货,并上门进行安装调试,确保货物能正常使用,经甲方确认货物正常运作后方视为交货。甲方在货到后,对合同产品的清点检验只是对产品数量、外观的检查,不表示甲方对产品质量的最终验收。
4.3收货人及联系方式:
4.4电子邮箱:
第五条 产品验收
乙方负责产品的安装、调试、检验工作,产品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和乙方将对产品的安装调试及其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设备验收确认单。
如果验收不合格,乙方需要在 日内完成返工、调试等补救措施并再次提交甲方验收,经甲方第二次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本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终止通知之日起终止,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甲方已经支付的任何费用,乙方须在收到书面终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足额返还,造成甲方任何其他损失的,乙方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产品验收内容包括:产品的安装、调试及其运行, 。
第六条 质量保证
6.1本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年,自乙方向甲方交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签署设备验收确认单之日起算。
若合同产品在交付甲方后在质保期内被发现存在以下情形:
(1)交付的产品是非适销于中国市场或国内市场的规定行业及本合同约定的最终用户的;
(2)交付的产品非原生产厂家的原装产品、新品的;
(3)交付的产品的性能、配置不符合原厂商的销售标准的;
(4)乙方提供的产品序列号与所交货物不一致的;
(5)交付的产品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
甲方有权就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视违约情形及补救的效果自主选择要求乙方给予更换合格货物或退货,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按甲方要求给予办理。因换货导致交货延迟的,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按照本合同约定办理。因退货导致甲方另行采购的,差价部分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应按合同额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2乙方保证所供产品是通过合法渠道采购的原生产厂家的原装正品,符合原厂商的产品销售渠道政策,产品所附技术资料及其它资料是合法的、正确的和完整的,产品必须是以最终用户的名义下单并保证最终用户在原生产厂商可以合法注册并使用,否则由此而引起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6.3乙方提供的产品内预装的软件应是合法拥有版权或已取得版权所有人的授权可向第三方转让该软件使用权。若由于乙方提供的软件因版权问题招致第三方索赔或诉讼,乙方应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第七条 售后保修及服务
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包括材料、部件和技术文档)的名称、数量、型号、生产国别及生产厂家均与本合同第一条的约定一致,生产厂家为产品提供的授权、材料、部件、技术文档等完整齐备。乙方在与生产厂家的进货合同中应明确生产厂家对产品的保修责任。
保修期为 个月,保修期自产品验收合格且甲方签署设备验收确认单之日起开始计算。如属于乙方外购产品,则保修期间及保修期内的服务按原厂商的保修规定执行。
第八条 保密
任何一方对于因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所知悉的另一方的技术文件、业务、计划、客户、技术、产品、操作方法或和商业信息等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统称“秘密信息”)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任何一方应就违反本保密条款披露、使用秘密信息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包括律师费)与其他支出而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同意,在合同期间以及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 年内,都对该等秘密信息实行严格保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地履行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视为违约。如果因违约方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违约方还应向守约方支付超出违约金的部分的实际损失。
9.2乙方逾期交货超过5个工作日后,每逾期一日由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承担违约责任。
9.3乙方逾期履行合同义务超过合同约定日期 个日历日,或对甲方报修响应时间超过 个日历日,视为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4若由于乙方提供的产品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运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运营且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乙方需在甲方确定经济损失金额且向乙方提出赔偿通知之日起支付相关赔偿金,该等损失的的认定标准,以甲方根据实际对运营情况造成的影响的确认为准。
第十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和免责条款
11.1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系指:地震、风暴、水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瘟疫、战争、暴乱、敌对行动、公共骚乱、公共敌人的行为、政府或公共机关禁止、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政策调整等任何一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和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事件。
11.2若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其任何的合同义务,该等义务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存在时暂停,而义务的履行期应自动按暂停期顺延。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的理由。
第十二条 其他
12.1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且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12.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双方应就变更事项达成书面协议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确认变更有效。如果双方就变更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变更方仍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否则视为违约。
12.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12.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合规保护标准条款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一览表
采购设备清单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1 | 国产化超融合一体机 | 9台 |
2 | 交换机 | 3台 |
1.1要求说明
1.1.1项目概要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为深入贯彻国资委〔2022〕7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公司全面推进自主可控工作,积极响应国产化自主可控改造相关政策,推进自身国产化建设工作。
本次招标采购目标与范围包括:
1、采购9台国产化超融合一体机和3台国产化交换机组建公司国产化自主可控硬件环境。
1.1.2管理要求
投标人需根据项目整体目标与范围,在本阶段建设周期内,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详细的实施时间计划、进度控制、相关资源调配、协调沟通,质量控制与风险控制等,具体要求如下:
1、制定详细实施时间计划,包括每一步骤的起始时间,完成时间等,详细描述每一阶段的工作量、工作方式、成果、检验方式、人员分配等;
2、进度控制:对实施进度进行控制,及时响应意外或需求变更等影响项目进度的因素,进行人员、技术方案及时间进度的调整,以满足整体项目的时间进度要求;
3、质量控制:对项目的实施质量进行控制,确保实施质量满足相关设计方案的要求,进行各重要节点的具体技术检查与评估;
4、风险控制:对项目进行风险控制,设置风险评估流程进行风险的识别判断,包括技术、人员、场地、运输等各方面,从而协调相关资源采取规避措施;
5、组织实施:根据实施的目标与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工作。
1.1.3文档要求
投标人需交付实施过程中相关的所有相关方案、文档、过程文件,做好相关工作的总结和归档。
1.1.4服务要求
1、完成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所有设备上架、安装、实施、调试、策略配置、网络联调,技术培训和后期质保。
2、投标人负责所提供产品的质量保障。
3、投标人提供不少于3年的免费维保期,承诺 7*24 小时的技术支持,提供支持服务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热线电话、电子邮件、现场技术支持、软件修补包等。
4、投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出现的故障提供紧急维修服务。
5、在保修期内,投标人对所有软件和系统提供定期的预防性维护和临时性紧急维护服务。对于招标人提出的紧急维护要求,投标人快速响应和支持。
1.1.5其他要求
1、投标方承担供货范围内所有硬件及软件的供货、调试、人员培训、技术支持与后续质保服务等工作,对所提供的硬件和软件的质量负责。
2、本项目投标产品要求提供质保不少于三年,且为国产品牌。
3、投标方应认真研究投标文件的所有需求,提出适宜的产品解决方案,并加以详细描述。
4、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投标方必须保证提供的产品满足本招标文件和国家有关法律以及标准、规范的要求。
5、招标人对本技术规范书有解释补充和局部修改权,如有变更将及时书面通知投标方。
1.2产品采购范围
本次招标主要包括:
请仔细阅读技术参数表,要求所投产品默认已满足表中参数及指标要求,不需要在招标方中标后另行购买板卡或授权来达到所列要求。本次招标主要包括:
采购设备清单 | |||
序号 | 资源类型 | 数量 | 单位 |
1 | 超融合一体机 | 9 | 台 |
2 | 交换机 | 3 | 套 |
1.3设备技术规格
1.国产化超融合一体机(9台)
序号 | 技术指标 | 指标要求 | 证明材料要求 |
1 | 设备配置要求 | 自主可控国产化架构 CPU:两颗不低于鲲鹏920处理器,单颗处理器≥32核心,主频≥2.6GHz 内存: 配置容量≥192GB 系统盘:≥960GB SSD缓存盘盘:容量≥1.92TB 数据盘 :容量≥16TB 网卡接口:≥4千兆电口+2万兆光口 电源配置:冗余电源 | |
2 | 云计算管理平台 | 支持大屏展示便于客户直观查看虚拟化资源池的使用情况和健康状态,包括资源池使用情况,包括CPU使用率、内存使用率、存储使用率、虚拟机数量、物理主机数量以及集群故障与告警等 | |
支持主备切换,当主平台发生故障时,能够切换到备平台,保障云平台稳定运行 | | ||
★可与现有的云计算管理平台进行合并管理,实现统一平台展示和运维管理 | | ||
3 | 计算虚拟化 | ★支持平台中的集群资源环境一键检测,对硬件健康、平台底层的虚拟化的运行状态和配置,进行多个维度进行检查,提供快速定位问题功能,确保系统最佳状态 | 提供产品功能截图 |
4 | ★超融合应支持对运行异常虚拟机进行HA拉起,包括网络(存储网,VXLan网,业务网)异常,硬件(主板、CPU、内存、磁盘、电源、GPU、加密卡)异常,虚拟机进程异常、I/O异常挂起,修正状态异常虚拟机、主机离线的虚拟机超融合应支持主动HA功能,亚健康主机上的虚拟机,可热迁移至健康主机。用户可灵活选择响应方式。 | 提供产品功能截图 | |
5 | 为获得良好的兼容性操作系统支持Linux,并且支持国产操作系统包括:红旗linux、中标麒麟、中标普华、深度linux等 | | |
6 | 存储虚拟化 | 支持多种存储配置;磁盘预分配根据业务需求分配固定的物理存储空间、磁盘精简分配根据应用实际写需要时才分配相应的物理存储空间,磁盘动态分配机制根据业务动态需求分配存储资源,实现预分配的高性能和提高磁盘利用率 | |
7 | ★支在不同场景下满足存储对性能和可靠性的需求,支持为虚拟机的磁盘配置不同的存储策略,如重要虚拟机选择三副本高性能策略,普通虚拟机选择二副本默认策略 | 提供产品功能截图 | |
8 | ★支持数据重建优先级调整,在故障数据重新恢复时,可由用户指定优先重建的虚拟机,保证重要的业务优先恢复数据的安全性 | 提供产品功能截图 | |
9 | 在可视化的WEB管理平台上,可以查看虚拟分布式存储对应的容量大小、容量使用率、实时的IOPS读写次数、IOPS读写数据量等信息,方便为IT管理做为有效的决策依据 | | |
10 | ★支持坏道修复功能,发现坏道后,主动修复坏道区域的数据,及时恢复数据副本的冗余性;当硬盘的坏道数过多,系统能自动将该盘的数据迁移至其他健康的硬盘上,保障数据的安全 | 提供产品功能截图 | |
11 | 网络虚拟化 | ★支持部署达梦数据库、人大金仓、南大通用、海量等国产化数据库;(需提供兼容性认证并加盖原厂商公章) | 提供产品功能截图 |
12 | 在管理平台上可以通过拖拽虚拟设备图标和连线就能完成网络拓扑的构建,快速的实现整个业务逻辑,并且可以连接、开启、关闭虚拟网络设备,支持对整个平台虚拟设备实现统一的管理,提升运维管理的工作效率 | | |
13 | 为满足用户使用ipv6地址的需求,支持为虚拟机配置ipv6地址,并可通过ipv6地址访问该业务 | | |
14 | 产品资质 | ★产品需支持主流国产CPU芯片,包括且不仅限于鲲鹏、海光、兆芯、飞腾等,并提供CPU厂商官方认证的兼容性证书 | |
15 | ★产品完全自研,非OEM,需提供云计算管理平台的软件著作权证书 | | |
16 | 服务要求 | 提供厂商项目授权书及厂商3年服务承诺函。包括但不限于硬件质保、软件升级、规则库更新。 | 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 |
2.交换机(3台)
序号 | 技术指标 | 指标要求 | 证明材料要求 |
1 | 性能 参数 | 交换性能≥2.56Tbps/12.8Tbps 包转发率≥360Mpps 万兆SFP+光口≥48个;千兆电口≥6个 Console口≥1个,Manage口≥1个 具备48个万兆多模光模块 | |
2 | VLAN特性 | 支持基于端口的VLAN,支持基于协议的VLAN; | |
3 | 支持基于MAC的VLAN; | | |
4 | 最大VLAN数(不是VLAN ID)>=4094 | | |
5 | 组播协议 | 支持IGMP v1/v2/v3,MLD v1/v2 | |
6 | 支持IGMP Snooping v1/v2/v3,MLD Snooping v1/v2 | | |
7 | 支持PIM Snooping | | |
8 | 支持MLD Proxy | | |
9 | 支持组播VLAN | | |
10 | 支持PIM-DM,PIM-SM,PIM-SSM |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投标书格式
投 标 书
致:(招标人)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 份:
1.投标一览表;
2.投标分项报价表;
3.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4.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5.商务部分文件;
6.技术部分文件;
7.以 形式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报价总价为人民币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报价总价) 。
(2)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 号(招标编号、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日历日。
(5)我方同意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6)根据投标人须知规定,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7)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寄:
地址 : 传 真:
电话 : 电子函件: 。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全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银行账号:
投标人公章:
日期:
附件2.投标一览表
投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保证金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 | | | |
投标总价 (人民币元) | 大写: 小写: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注:
1、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另行单独提交一份,供开标时唱标使用;
2、此表价格如与投标文件正本中价格不一致,以本表价格为准;
3、投标一览表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附件3.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名 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原产地和 制造商名称 | 数量 | 单 价 | 总价(元) | 备注 |
1 |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
4 | | | | | | | ||
5 | …… | | | | | | ||
总计 | (大写) | (小写)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备注:
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附件4.投标配置清单和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投标配置清单和货物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序号 | 配置名称 | 主要规格 | 数量 | 简单描述 | 制造商 | 单价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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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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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注:各项产品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附件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商务内容 | 响应/偏离 | 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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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商务条款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无偏离,投标人需在本表中写明:本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所有要求,如有偏离,按照以上格式分项列出偏离的内容即可。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附件6.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响应/偏离 | 备注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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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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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备注:
1、 投标人必须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如实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技术规格及要求做出了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
2、 投标人应在“响应/偏离”栏中注明“响应”或“正偏离”或“负偏离”。
附件7.商务部分文件
商务部分文件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见格式1)
3)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需提供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银行开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复印件,但需完整,若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须在正本中出具原件;
4)社保和纳税的记录:需提供近半年(2024年03月至2024年08月)期间任意一个月所属月份的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票据凭证和近半年(2024年03月至2024年08月)期间任意一个月所属月份的单位依法纳税的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见格式2)
6)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300字左右);
7) 同类业绩:投标人2021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提供清单列明:项目单位、合同主要内容、合同金额、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并后附相应的合同复印件。
² 项目业绩具体要求详见评分标准,投标人必须提供真实性的合同复印件;
² 所有复印件应清晰,并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² 不提供合同复印件的业绩,评分阶段不予以考虑。
8)投标人认为应附加的其他商务部分资料。
(注:以上未提供格式的,格式自拟)
附件7-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合同名称)招标(含投标和转为其他方式),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公司盖章: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备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如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需放法定代表人声明原件(格式自拟)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7-2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2)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_______________ :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2021年10月01日至今)内,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8.技术部分文件
技术部分文件
1)技术方案;
2)项目组人员配备;
3)售后服务;
4)实施组织计划;
5)投标人认为应附加的其它技术资料。
备注:以上格式自拟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张锐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前炒面胡同33号
邮 编: 100010
联 系 人: 李卓智
电 话: 18311480810
传 真:
电子邮件: lizhuozhi@hpdi.com.cn
开户银行: 北京市交行德胜门支行
账 号: 110060211018010029755
2024年9月29日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
1
信息化设备
1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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