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就采购机房恒温恒湿机组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机房恒温恒湿机组项目
二、采购编号:zzhn-2018-229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规格 |
产地 |
制造商名称(全称) |
数量 |
1 |
恒温恒湿空调 |
DFG26H |
浙江诸暨市 |
浙江盾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2台 |
2 |
专用铜管含保温 |
Φ12.7*4 |
浙江诸暨市 |
上海金阳制冷铜管有限公司 |
240米 |
3 |
原厂制冷剂 |
R22 |
浙江衢州 |
浙江盾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1项 |
工期(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日历天数)。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9月21日
五、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
日期:2018年10月11日15时00分
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5号楼1单元3101室
六、磋商小组名单:王卫福、董锦凤、郑克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名称:河南易邦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丰华路6号银昆科技园1#楼四层402-64
八、成交金额:壹拾柒万叁仟捌佰元整(¥173800.00)。
九、公告媒体:(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十、公告期:2018年10月12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51号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379-63629996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总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及电话:
名 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5号楼1单元3101室
联系人:张先生 (工号:Lyszfcg2004) 李女士(工号:Lyszfcg2005)
电 话:0379-80887951 80887952
邮 箱:zzgjzbdl@163.com
十五、附: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机房恒温恒湿机组项目磋商文件[点击下载]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