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丽水市中医院就其德尔格呼吸机、麻醉机保修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德尔格呼吸机、麻醉机保修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自行组织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招标项目概况: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原则上厂家的正式代理单位与投标单位、合同单位、结算(汇款、发票)单位、开户、帐号必须一致,我院严禁转包,一经发现作违约处理。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本项目无须报名,以提交投标文件为准; 2.招标参数要求在招标公告附件中免费下载获取; 3.招标公告发布网址:丽水市中医院院网(www.lsszyy.com.cn)。 七、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一正三副,正本需打印或印刷,并在封面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并在封面注明“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统一左侧装订,采用胶装(黏贴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意拆换的方式装订; 3.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封口处贴封条,启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文件须编制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4.1报价单(投标价格包含材料费、人工费、含税等相关费用)。 4.2投标产品技术要求、保养方案、服务承诺。 4.3医疗器械经营等相关证件(含营业执照)。 4.4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5若有委托代理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6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4.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 4.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4.9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若有); 4.10以上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无效: 1.提交的证明材料发现有涂写(涂写处未盖有效印章)、弄虚作假(含成交后查实的); 2.利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人投标,串通作弊,扰乱市场,破坏公平竞争; 3.未按要求书写、封装、提交资料的; 4.其它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的情况等。 九、付款方式: 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付保修费80%,一年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100%。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2月13日14: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丽水市中医院行政楼五楼圆厅会议室。 十一、其他说明: 我院根据招标设备特点自行组织评标小组,根据投标者的报价、资信、供货条件、售后服务等方面综合评定后确定中标单位。评标结束后,招标方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电话通知),同时上网公布中标单位,未中标的投标方可直接上网查看(网址:https://www.lsszyy.com.cn/),评标小组不专门组织答疑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十二、中标方按中标通知指定的时间与设备使用单位签定合同。 十三、联系方式: 1.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0578-2156123 2.联系地址:丽水市中医院行政楼四楼采购中心办公室。 附件:呼吸机、麻醉机维保要求呼吸机、麻醉机维保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