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PAM及聚合物微球生产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技术服务(二次)
招标编号: ZY18-XA406-FW1607
一、招标条件
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PAM及聚合物微球生产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技术服务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西安长庆化工集团咸阳石化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PAM及聚合物微球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礼泉生产基地,该项目包括年产1万吨PAM生产装置、年产2万吨聚合物微球生产装置、罐区、公用工程、辅助配套工程等,生产过程全部为自动化控制操作。
2.2招标范围:
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PAM及聚合物微球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提供最终初步设计成果。具体工作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3服务地点: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西安长庆化工集团生产基地。
2.4服务期:自合同约定之日起55日历天。
2.5 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2.6 验收时间、地点、方式:甲方在双方协商好的时间与地点进行验收,验收后出具验收报告,作为验收结果书面材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或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化工石化医药行业或专业工程咨询乙级资质及以上、具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压力容器);
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有三项化工项目设计类似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合同、发票);
3.4人员配置:拟派主要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员工需为本企业自有员工且为不可替换;
3.4.1项目经理从事专业年限不低于10年,本科以上学历,资格应具备高级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资质,参与工程设计不少于8项(附身份证、相应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工作年限及业绩证明);
3.4.2拟派关键技术人员(专业负责人)从事专业年限不低于8年,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参与工程设计不少于5项,人数不少于8人(附身份证、相应的职称证书、从事专业年限证明);
3.4.3拟派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年限不低于3年,参与工程设计不小于3项,人数不低于6人(附身份证、从事专业年限证明);
3.5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度(2017年)的审计报告(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会计报表附注),无资不抵债情况;
3.6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网站截图);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18 年12月 25日 至2018 年12 月30日: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 3 转 6)或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由左侧点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在线报名;
② 按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04-FW1607标书费”。
③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103268089610
行 号:104791003500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汇款)后,将电汇底单和购买标书登记表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lijiang_xa@cnpc.com.cn),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5潜在投标人应在付款成功后,将汇款单复印件或网银交易截图,连同招标公告中的《发票开具信息表》可编辑版(Excel或Word格式)电子文件发送至lijiang_xa@cnpc.com.cn 邮箱,以开具标书费发票。
4.6 本项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办理说明及办理网点详见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及现场电子版递交的双重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1.1提交时间:①建议于2019年1月13日17:00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
② 投标截至时间见7.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现场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
①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集中递交时间:2019年1月14日9:00(北京时间)前。
②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集中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具体会议室详见当天大屏幕信息)。
③投标截止时间见7.1,投标截标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④递交方式:现场送达,不接受其他方式。
⑤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内容:2份U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A)条)。
6. 开标
6.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19年 1 月 14日 09 时 0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招标审计相关部门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 3 再转 6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安长庆化工集团咸阳石化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三路5号
联 系 人:陈海建
联系电话:029-86565203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联 系 人:李将
电 话:029-68934549
邮 箱:lijiang_xa@cnp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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