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车辆测试识别系统(XJ023022100427)
车辆测试识别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零配件专业维修服务维修保养设备立杆售后服务使用情况预估车辆测速识别系统雷视测速系统速度反馈屏补光灯网络建设综合布线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配套设施车辆超速监管测速一体机车牌车速提示牌交通终端服务器混凝土基础室外机柜图像分析物联网车牌识智能分析车辆速度检测技术车牌进行抓拍车牌识别技术传输网络速度数据传输到后端系统车辆管理平台车辆超速告警查询车牌号车速值车牌识别距离最大22米相比传统视频检测雷达视频一体机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网络布线图纸及设备安装部署方案设备安装调试光纤熔接理线打标安防系统毫米波雷达智能相机机动车测速卡口图片抓拍抓拍一体化设备视频输入卡口抓拍车型识别车身颜色识别车辆特征检测网络设备特别接头插座线缆打印机刻录机打标机标识牌软硬件设备客户端现场安装系统测试功能性测试联动性测试应用验证集成测试加电测试设备指示灯设备兼容性测试技术运维培训系统免费升级服务项目调研方案设计施工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2/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基本信息
发布单位:晋西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最终单位:晋西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参与方式:公开询价
出价方式:多次性出价
付款方式:
保证金:0.0元
联系人:梁莉娟
联系方式:13834671616
004-车辆测试识别系统.zip 004-车辆测试识别系统.zip
采购明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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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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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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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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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响应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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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车辆测试识别系统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货物类 | 1.0套 | 1.0套 |
可报价时间
开始时间 2023-02-23 18:00:00
结束时间 2023-03-02 18:00:00
报价地址:
https://newtd.norincogroup-ebuy.com/inquiryweb/index
晋西集团
车辆测试识别系统商务要求
编制:
审核:
审定:
会签:
批准:
编制日期:2023年2月15日
接受日期:年月日
车辆测试识别系统商务要求
1.项目标的物:
车辆测试识别系统1套
2.供方资质要求:具有承担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允许代理公司投标。设备制造商应获得相关专业资质认证。代理公司需取得所投标设备代理资格。
3.业绩:供方在中国市场有一定的销售业绩(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交货及时,安装、调试及验收尽心负责,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优良。
4结算方式、期限:
合同生效,设备验收合格后支付90%,10%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支付方式为电汇或承兑。
5.供方负责将设备运输至需方指定地点,供方负责设备运输、装卸、包装物处理、调试,费用含在总报价中。供方需提供所投标设备的分项报价,分项报价需包含设备各组成部分的报价及费用组成情况。
6.供方负责对需方的技术人员、工艺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等进行各专业类不少于8个小时的技术培训。
7.交货期:设备在合同生效后30天内完成。
8.供方对设备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从最终验收合格起壹年为质保期,在质保期内供方负责免费提供零配件及专业维修服务(功能性修理或更换后质保期重新起算)。一次关键零部件更换或两次功能性修理后仍达不到合同要求,需方可拒付、退货。
9.接到需方的维修保养等需求申请后,供方需在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场。
10.验收方法:最终验收在合同履行地或指定地点,按照生产厂家的质量证明书、合同中的数量、质量标准、《技术协议》内约定的验收方法等条款进行验收。
国家有强制性、统一的验收机构和验收标准的,按照国家要求执行;特种设备、环保设备需经需方所在地质检、环保机构出具检测证明,费用由供方承担。
供方负责向需方提供货物试验、验收的有关标准、规范和方法并经需方确认,同时提供货物涉及和使用的软件合法性证明。
11.供方逾期履行的,应承担总价款每周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设上限;由于供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供方负责赔偿给需方造成的损失。
12.需方按进度支付款项前,供方出具相应数额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支付最终验收款项前,供方需出具合同价款剩余款项的全额增值税发票。
13.供方在需方现场施工时,要遵守需方现场工作安全、保密、环保、职业卫生等管理制度,并对所产生的事故负责。
14.供方不得泄露需方的秘密,不得将需方的图纸和产品数据等信息泄露,否则承担因此造成事故的所有责任。
15.投标单位只需在网上进行报价,无需盖章和上传附件。在询价结束五日内将纸质版标书(至少一份)胶装密封寄送给联系人。
联系人:梁莉娟联系电话:13834671616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和平北路北巷5号,晋西集团办公大楼
17.提示:网上报价必须与标书报价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请注意!!!
1.项目名称
晋西集团主厂区新增车辆测速识别系统项目技术要求
2.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晋西集团公司主厂区交通安全管理,解决依据《国防科技工业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科工安密(2012)967号)的要求,拟在主厂区东1路、北2路新建车辆测速识别系统,管理园区内部车辆交通秩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车辆安全隐患。车辆测速识别系统与监控中心管理电脑连接,对车辆、用户资源、设备资源等进行统一管理和配置,可通过管理电脑进行车辆超速告警查询、管理。
3.主要建设内容
3.1测速系统
在主厂区东1路、北2路分别建设车辆测速识别系统及配套设施,实现车辆超速监管,并将实时数据回传至管理电脑,实现集中管控。
并配套一体化速度反馈屏:含警示灯,可显示车速、车辆号牌,限速值可定制修改,低于限速阈值显示为绿色,高于限速阈值显示为红色。并配套补光灯,低照度下自动开启提供照明。
3.2网络建设
建设测速系统运行所需网络平台,并集成至主厂区现有安防网络。
4.建设依据
科工安密[2012]967号国防科技工业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50312-2007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GA/T394-2002)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2007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
《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规程》CECS154:2003
《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DGJ08-93-2002
5.技术要求
投标方负责在主厂区东1路、北2路分别建设车辆测速识别系统及配套设施,实现车辆超速监管,并将实时数据回传至管理电脑,实现集中管控。具体安装位置现场勘查确认。
5.1雷视测速系统
新建车辆测速识别系统包括:测速一体机、车牌车速提示牌、补光灯以及交通终端服务器等内容,并配套建设混凝土基础、设备立杆、室外机柜等辅助设施,确保全天(尤其夜间)无人值守情况下,车牌识别率100%,测速成功率100%。
车辆测速识别系统主要功能要求
图像分析和物联网:前端设备支持车牌识智能分析和车辆速度检测技术,并支持对车牌进行抓拍,利用车牌识别技术对进行园区超速车辆进行有效管理。
传输网络:传输网络负责将前端检测的车牌、速度数据传输到后端系统。
车辆管理平台:负责对车辆、用户资源、设备资源等进行统一管理和配置,用户可通过应用平台进行车辆超速告警查询、管理。
1)安装高度
设备安装高度应》4米,确保厂区车辆同行不受影响。
2)支持一体机联动屏幕实时显示车牌号车速值
支持设备联动屏幕反馈速度,相同功能省去了终端,同时也避免了多设备之间繁琐的安防和调试的。
3)多车道、远距离覆盖,测速距离最大100米,车牌识别距离最大22米
相比传统视频检测,雷达视频一体机的形式,检测距离及范围更广(横向可达3车道、纵向可达100米)、检测精度更高,支持全天候检测工作,不受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影响。
4)识别目标速度最大200km/h
77G毫米波雷达,最大128个目标跟踪检测,最大检测速度范围200km/h。
5)存储要求
支持对通行车辆的信息(记录和图片、录像)存储;可配置多种字符叠加、图片合成模式;最大支持2TB硬盘存储,图片与录像可设置配额;
5.2网络建设及系统集成
投标方须进行现场勘察后出具详细设计图纸、网络布线图纸及设备安装部署方案。
投标方负责车辆测速识别系统运行所需网络的建设,包括网络布线、设备安装调试、光纤熔接、理线打标等,并集成至招标方现有安防网络。
系统配电就近接入,要求常电,确保电压稳定;设备需独立供电,分别配备带保护的空气开关。
投标方须根据招标方实际需求,负责将测速系统集成至招标方现有综合安防管理平台,实现集中管理和控制,保证与现有安防系统的集成性、连通性,不破坏现有安防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和可靠性。
投标方须保证新建系统与现有安防管理平台软硬件系统的兼容性,需要考虑定制开发、设备安装和现场环境复杂度等各种施工因素。在防爆区域须采用防爆辅材,新建辅助设施样式、颜色与现有须保持一致。
6、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7、产品选型要求
1)依据《国防科技工业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科工安密[2012]967号文)的要求,车辆测速识别系统所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相关标准要求,并经具有资质的检验、认证机构检测或认证合格。
2)所选设备须选用国产一流知名品牌设备,所有设备能够集成至招标方现有平台。
8、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技术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业务种类:安防监控,资质等级:乙级及以上。
2)投标人负责协调第三方产品厂商提供系统接口,确保系统能有效集成。
9、投标技术资料及图纸
1)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系统建设方案。
2)投标人应提供所有子系统的详细功能说明。
3)投标人应提供总体设计图、系统原理图、主要设备尺寸及安装详图。
4)投标人应提供各设备的详细使用说明书(含接口条件、技术指标)及图纸。
10、项目实施与验收
1)中标方所提供的所有产品除需完全满足技术参数要求外,其它确保功能实现的未尽辅助设备及辅材,由中标方结合实际情况提供。
2)中标方提供的软硬件系统中,必须包含系统运行所需终端设备、网络设备等基础设备。
3)如果投标设备要求使用特别接头、插座等,由中标方负责提供;所投设备的用电保护若超过一般线路保护,保护设备由中标方负责提供。
4)中标方须提供项目相关所有工程施工工作,自备工程实施所需所有机器、设备、工具、线缆、打印机、刻录机、打标机、标识牌等设备及材料。
5)中标方提供所有软硬件设备服务端和客户端的现场安装、调试及测试服务,所需的相关标的物及费用均由中标方负责。
6)设备到货后,由招标方和中标方在场的情况下,对设备进行点验,查看中标方提供的软硬件配置和资料与技术协议配置清单和装箱单是否相符,包装是否完整、无破损。
7)中标方应按照工作进度安排完成项目实施工作,各阶段相对应的交付物应由招标方评审通过并签署确认。
8)项目实施完成后,由中标方组织测试,招标方将给予充分配合;系统测试包括功能性测试、集成性和联动性测试、应用验证等;中标方应提供招标方签署同意的单项测试大纲和集成测试大纲;为确保测试的公正性,测试以招标方为主、中标方配合双方共同测试;测试过程和结果必须详细记录,测试完成后应及时总结并提交测试报告,经双方签字作为验收依据。
9)项目初验
由招标方和中标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初验,并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验收:
(1)经招标方和中标方商定出具书面的验收细则,由中标方组织进行验收。
(2)由招标方和中标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中标方对项目实施中的设备进行加电测试,设备指示灯各项指标正常,完成设备加电验收。
(3)中标方完成设备兼容性测试,安装调试后,由招标方和中标方在场的情况下,对设备的各项配置和功能进行确认,完成设备安装调试验收。
(4)中标方完成项目各系统联合调试后,由招标方和中标方在场的情况下,根据招标方的需求进行集成测试,完成系统总体验收。
满足上述条款,并经双方认可后,签署项目初验收报告,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
10)项目终验
完成项目实施内容并初验后,系统试运行3个月,在此期间,中标方整理项目资料和竣工报告,对试运行期间出现的问题整改完成。在此期间中标方就相关实施内容对招标方的使用、维护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并完成相关方案、产品资料、图纸及竣工报告的审核提交,由招标方组织完成项目终验收。
11)项目技术文件要求(四套)(含电子版)
项目技术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
产品使用说明书
系统安装配置手册
用户操作手册
管理员维护手册
产品检测证书及检测报告
用户操作指导书
产品常见问题处理手册
与系统集成相关的技术文档等
系统硬件产品合格证及装箱单
调试记录、测试报告、竣工图及竣工方案等
11、培训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产品的实际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出详细具体的培训方式,明确培训课程内容和目的、课程教材、培训时间、地点、人数等,培训费包含在投标价中。
2)投标人须为招标方维护人员提供技术运维培训,确保招标方维护人员在培训后能够独立安装、部署、维护平台系统,能够处理常见软硬件问题。
12、售后服务
1)从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工程质保期为一年;若工程中所选用的系统或设备的质保期大于一年的,设备质保期以制造厂的质保期为准。
2)质保期内投标人提供工程、设备及软件的故障免费排除及系统免费升级服务。质保期内的全部维修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须提供本地化服务,所供设备、软件及所实施工程发生质量问题,应于24小时内派出合格的维修人员到用户现场进行维修,质保期内维修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若需将产品送回制造厂维修,投标人应承担往返费用;核心设备出现故障返厂维修期间,投标人应提供临时替代产品,确保招标方业务不中断。
13、保密要求
投标人应承诺在项目调研、方案设计和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招标方的保密要求。对接触到的国家秘密事项、招标方商业秘密信息、招标方所提供的项目资料及图纸等承担保密责任,在任何情况下绝不泄密,不扩散,否则投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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