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兴县委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4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lx-2024-02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共海兴县委办公室本级
招标联系人-0317-662102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欣仪0317-205709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31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址:http://ggzy.hebei.gov.cn/hbjyzx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LX-2024-027
项目名称:海兴县委机关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7.9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79200
采购需求:物业管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ggzy.hebei.gov.cn/hbjyzx
方式:其它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形式。网上递交,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形式。网上递交,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递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ebei.gov.cn/hbjyzx)2.评标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财库〔2016〕125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及冀财采〔2020〕5号文件要求,供应商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供应商应当给予政府采购领域联合惩戒。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6.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7.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8.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开标。供应商线上制作电子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签章后按照规定时间上传系统。供应商出现以上情况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所造成的风险及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海兴县委办公室本级
地 址:海兴县海政路
联系方式:0317-6621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沧州市运河区都市花园小区19#楼A区9层912号(沧州市运河区南环小学对面都市阳光写字楼9楼912室)(沧州市运河区南环小学对面都市阳光写字楼9楼912室)
联系方式:0317-2057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欣仪
电 话:0317-2057099
九、附件
公告-1
公告-4
公告-3
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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