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双向流新风净化设备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
4
天
双向流新风净化设备
金额
34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2024-jc061
预算金额
34万元
招标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
招标联系人
徐先生0576-89015062
标书截止时间
2024/11/19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1/27
公告正文
双向流新风净化设备 (招标编号:2024-JC061)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台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双向流新风净化设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4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括现场勘查和布置设计、供货、运输、装卸、设施保管、保险、安装(配合网 点装修施工全过程)、调试、验收、税金以及售后服务等一切事项。采用单价采购,不定期 据需下达订单为准;按固定单价、分批次据实结算;供货合作期2年,含税控制额34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双向流新风净化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双向流新风净化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 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提供承诺书加盖 公章) 4.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5.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公章) 6.供应商近3年(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 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 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 万元以 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7.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8.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 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 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 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9.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 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 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0.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 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1.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2.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3.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组成产品的所有零件)不存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 络安全审查不予通过的情形。(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注以上承诺书格式详见采购邀请文件附件,营业执照提供要求详见采购邀请文件附件,基 本资质/资格详见采购邀请文件附件,业绩案例提供要求详见采购邀请文件附件,“信用中国” 提供要求详见采购邀请文件附件,制裁合规承诺详见采购邀请文件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3日08时30分到2024年11月1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下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10 时00分 递交方式中国银行台州市分行(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解放南路281号8楼会议室)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7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银行台州市分行(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解放南路281号8楼会议室) 七、其他 包括现场勘查和布置设计、供货、运输、装卸、设施保管、保险、安装(配合网点装修 施工全过程)、调试、验收、税金以及售后服务等一切事项。采用单价采购,不定期据需下 达订单为准;按固定单价、分批次据实结算;供货合作期2年,含税控制额34万元。具体 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纪委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解放南路281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0576-89015062 电子邮件:xuxg_zj@bank-of-china.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l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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