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5.2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德襄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8
公告正文

邢台市精神卫生福利中心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邢台市精神卫生福利中心项目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邢台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市救助管理站市精神卫生福利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邢批投资【2023】16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台市救助管理站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市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台市救助管理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张东岗(市救助管理站院内) 2)建设规模:占地面积 8000 平方米,建设4F框架结构养护楼 1 栋,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1F框架结构门卫室、建筑面积32平方米,满足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要求,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比例100%;非机动车棚、地下消防水池、路面硬化及生态修复等工程。配套给排水、供电、消防、安全、环保等设施。设计患者床位130张。 3)最高限价:55.25万元 4)设计服务期限:60 日历天,初步设计23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7日历天; 5)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配合服务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1.3信誉要求: 3.1.3.1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3.2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存在不良记录且无明确处罚结果,则在评标结果总分中核减 5分); 3.1.4其他要求: 3.1.4.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4.2本项目在开评标过程中采用“双盲”方式进行评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2-08 00:002023-12-14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2-2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邢台市救助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德襄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邢台市小黄河路 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新兴西大街39号五层
邮编: 054000 邮编: 054000
联系人: 王文钰(接收异议联系人) 联系人: 陈莉
电话: 0319-2616708 电话: 15511990582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hbdxl202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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