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2021年度机关档案规范化管理、整理、数字化及移交工作项目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56.6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7/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0655
预算金额158.5万元
招标公司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招标联系人德茜18508280288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盈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赖小姐
中标公司成都万和档案管理有限公司156.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2021年度机关档案规范化管理、整理、数字化及移交工作项目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0655
二、项目名称:2021年度机关档案规范化管理、整理、数字化及移交(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万和档案管理有限公司 | 成都市武侯区九金街85号附222号、223号 | 1,566,0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万和档案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其他服务 | 其他服务 | 2021年度机关档案规范化管理、整理、数字化及移交工作项目 | 1、档案保管服务,2、档案整理服务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档案保管外包服务管理规范》和《四川省 实施办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 1,566,000.00 |
陈文(采购人代表)、陶冶、王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经采购人与招标代理公司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照磋商文件中收费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35%(不足4500元的,按4500元计取)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1.2693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28-8672319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
联系方式:德茜 18508280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盈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2号成都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12楼10号
联系方式:赖小姐 61397251-6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小姐
电话:61397251-601
成都盈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15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2021年度机关档案规范化管理、整理、数字化及移交工作项目第二次磋商(7.1定).pdf 2021年度机关档案规范化管理、整理、数字化及移交工作项目第二次磋商(7.1定).pdf 万和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万和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2021年度机关档案规范化管理、整理、数字化及移交(二次)
西川省政府采
评审情况表
体化平台
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0655
四省政府采购-
2022-07-15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 是否根据政府扶持省政府采购未通过原因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水化平台 | 价格环节(10分) | 技术环节(60分) | 商务环节(30分) | 综合评审得分汇总(100分) | 评审结果 |
是 | 四省政府采否 | 7.78 | 57.33 | 30 | 95.110 | 第一成交候选人:成都万和档案管理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566000(元)(壹佰伍拾陆万陆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成都图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236300(元)(壹佰贰拾叁万陆仟叁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星天地网络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218850(元)(壹佰贰拾壹万捌仟捌佰伍拾元整) |
台是 | 体化平台四省政府采购否 | 9.86 | 51.33 | 30 | 91.190 | 第一成交候选人:成都万和档案管理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566000(元)(壹佰伍拾陆万陆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成都图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236300(元)(壹佰贰拾叁万陆仟叁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星天地网络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218850(元)(壹佰贰拾壹万捌仟捌佰伍拾元整) |
是 | 台体化否西省政府采狗 | 10 | 50.67 | 29 | 89.670 | 第一成交候选人:成都万和档案管理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566000(元)(壹佰伍拾陆万陆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成都图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236300(元)(壹佰贰拾叁万陆仟叁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星天地网络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218850(元)(壹佰贰拾壹万捌仟捌佰伍拾元整) |
是 | 体化否西省政府采购 | 7.71 | 35.67 | 0 | 43.380 | 第一成交候选人:成都万和档案管理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566000(元)(壹佰伍拾陆万陆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成都图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236300(元)(壹佰贰拾叁万陆仟叁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星天地网络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218850(元)(壹佰贰拾壹万捌仟捌佰伍拾元整) |
否 | 递交的响应文件中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缺现金流量表,不符合碳商文件体化香台第四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性要求 | / | 第一成交候选人:成都万和档案管理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566000(元)(壹佰伍拾陆万陆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成都图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236300(元)(壹佰贰拾叁万陆仟叁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星天地网络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218850(元)(壹佰贰拾壹万捌仟捌佰伍拾元整) | |||
否 | 递交的响应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等数据,否不符合碳商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体化平 | 第一成交候选人:成都万和档案管理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566000(元)(壹佰伍拾陆万陆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成都图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236300(元)(壹佰贰拾叁万陆仟叁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星天地网络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218850(元)(壹佰贰拾壹万捌仟捌佰伍拾元整) |
是
否
通
过
序供应商
资
号名称
格
性
审
查
成都万
和档案
1是
管理有
限公司
成都图
体化
语信息
2是
技术有
限公司
四川星
天地网
络安全
3是
技术股
份有限
四年
公司
成都兰
台煜文
4化用品是
有限公
司
成都其
爱档案
5管理服否
务有限
公司
四川诚
一诺网
6络科技否
有限公
体化
司
体化平台体化平台
四洲省政府采沟四川省政府采购
-第1页-
西广省政府采购--体化~西飞省政府采购一一体化
武海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兴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
四海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西3运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
玛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西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
四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西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西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烈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武海省政府采狗一体化平台四建省政府采狗一一体化平台
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西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
四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鸿建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四广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西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第2页-
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0655
代理机构存档编号:CDYH-SC-2022-5036(2)
2021年度机关档案规范化管理、整理、数字化及
移交工作项目第二次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中国·四川
采购人: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代理机构:成都盈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2年7月
1
目录
23
第一章磋商邀请.....................................................................................3第二章磋商须知.....................................................................................7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
30
49
求...........................................................................................................25第六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5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八章评审方法..................................................................................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第一章磋商邀请
成都盈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采
购人)委托,拟对2021年度机关档案规范化管理、整理、数字化及移交工作项目
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
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0655
2.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度机关档案规范化管理、整理、数字化及移交工作项
目第二次
3.采购人: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4.采购代理机构:成都盈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金额158.5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2021年度机关档案规范化管理、整理、数字化及移交工作项目第二次,共计1
个包。(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
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3、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
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
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
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
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7月4日至7月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
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2、获取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
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3、获取方式:在线获取。
4、售价:0元。
提示: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 |
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 |
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 |
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 |
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 |
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 |
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 |
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 |
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 |
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 |
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 |
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 |
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 |
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 |
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 |
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7月14日11: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
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
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7月14日11: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
启。
十一、磋商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2号成都东方希望天祥广场
B座12楼10号,成都盈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十二、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十三、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川财采〔2018〕123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
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财采〔2019〕17号),成都
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向开展政府
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址: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
联系人:德茜
电话:18508280288
采购代理机构:成都盈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2号成都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12
楼10号
邮编:610041
联系人:赖小姐
联系电话:028-61397251-601
第二章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158.5万元(人民币)。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
2 |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采购限价:158.5万元(人民币)。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
3 | 联合体参与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4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1.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实质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5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实质性要求)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额。一、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项目,不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4、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5、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6、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若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结果公告中将同时公示其声明函。 |
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
6磋商情况公告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磋商保证金
7本项目不要求。
(实质性要求)
合同总价的10%。
交付时间: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
履约保证金
8交付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
(实质性要求)
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退还时间:履约验收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无利息退还。
1、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经采购人与招标代理公司确
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照
磋商文件中收费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35%
(不足4500元的,按4500元计取)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9代理服务费
备注: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上述收费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
进法计算。
2、成交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使用银行转账或采购
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支付。
3、注: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账号:
开户名称:成都盈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九支行
账号:51050149840800000429
10磋商文件咨询联系人:赖小姐联系电话:028-61397251-601
11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28-61397251-611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
12成交通知书领取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成都盈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
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028-61397251-610
9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3 | 供应商询问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28-61397251-611。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2号成都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12楼10号。 |
14 | 供应商质疑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采购人负责对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的询问和质疑答复,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以外的询问和质疑答复采购人: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地址: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联系人:德茜电话:18508280288代理机构:成都盈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2号成都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12楼10号。联系人:周先生电话:028-61397251-601。邮编:610041。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的规定,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
15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19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16 |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即成都市双流区财政局备案。 |
17 | 完成时间、地点 | 完成时间:详见第五章要求。完成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18 | 备选方案和报价(实质性要求) | 不接受备选方案和多个报价。 |
19 | 签字盖章 | 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
20 | 响应文件份数 |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光盘或U盘)1份。 |
21 | 响应文件的装订 | 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分别装订,不得密封在同一个密封 |
提交最后报价。
2.5.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
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
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
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
理由。
2.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
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
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
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
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
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
本为准。
2.6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
高到低顺序推荐2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
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
顺序推荐。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
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排列顺序在非不发达地区或非少数民族地区
的供应商之前;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且均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
商并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且不能判定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
商并列。(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
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注册地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
2.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
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
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
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
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
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
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
宜;不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
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
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
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
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
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
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
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
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
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
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2.12供应商澄清、说明
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
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
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
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本
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2.3在采购中,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
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
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
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对不同语言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
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应作为无效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
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
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
商的响应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
接作无效处理。
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
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
家的。
3.综合评分
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评分明细表。
3.2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
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
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
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
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
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
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3综合评分明细表
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3.3.2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1 | 报价(10%) | 10分 | 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得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 共同评审因素 |
2 | 服务方案(50%) | 50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至少包含:1、档案保管服务方案;2、档案整理服务方案;3、档案整改服务方案;4、留存档案整理方案;5、档案数字化服务方案进行评分;以上完全满足采购要求且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50分,每缺一项扣10分,每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扣5分,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类评审因素 |
3 | 业绩(24%) | 24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2019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6分,最多得24分,未提供业绩不得分。注:提供合同(协议)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 共同评审因素 |
4 | 项目团队人员配置(6%) | 6分 |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具有相关档案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每有一名的得2分,最多得4分;具有相关档案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每有一名得1分,最多得2分。注: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相应人员提供证书复印件。 | 共同评审因素 |
5 | 项目质量保障措施(10%) | 10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至少包含:1、项目服务组织方案;2、可执行的管理措施;3、项目质量管理计划;4、人员服务过程质量保障措施;5、后勤保障措施;以上内容完全满足要求的得10分,每缺一项扣2分,每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扣1分,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类评审因素 |
注:(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资料须清晰可辨并均应加盖供应商公
章。
(3)本项目不涉及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故在综合评分明细表中
不作体现。
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
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
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
商。
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
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
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
违法行为;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
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
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
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
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
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
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
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
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
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
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
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
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第九章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
的法律法规,以及,项目(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
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
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服务期限
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要求。
2.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调查、各类文字图件成果、专家评审、质检、验收合格交付使
用之前及售后服务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调查过程中的人身财产等一切
安全责任事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
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第五条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
或著作权。
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
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若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
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七条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
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
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
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
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
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
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
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
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
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
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政府采购
代理机构XX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附件
1、项目磋商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响应文件
4、成交通知书
5、其他、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年月日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
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
情况如下: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2021年度机关档案规范化管理、整理数字
化及移交工作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
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成都万和档案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
37人,营业收入为276万元,资产总额为280万元,属于(小型企
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
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和
法定代表人/单位信人学或益章).70效
14日
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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