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丰县双墩镇临湖佳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地块四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0/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长丰县双墩镇临湖佳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地块四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丰县双墩镇临湖佳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地块四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改革委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长丰县双墩镇临湖佳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双服[2023]145号
1.4 招标人: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双墩镇临湖佳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地块四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FCGZ02113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FCGZ02113
2.5 招标项目地点:长丰县双墩镇
2.6 招标项目规模:项目位于长丰县双墩镇百川路与滁河路交汇口西南角。设计总建筑面积140,418.59平方米,住宅面积98,436.38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100,353.63平方米,其中计容住宅面积98,436.38平方米),底层架空区3,304.28平方米;其中:12栋住宅楼,1个地下车库,4栋配电房,1栋公厕,所有楼栋同期建设,总户数932户,装配率不低于50%。需要代建施工道路沥青路面1000平方米。
2.7 项目投资估算:81101万元
2.8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且缺陷责任期满(约146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项目实际为准)。
2.9 招标范围:项目位于长丰县双墩镇百川路与滁河路交汇口西南角。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3849.7平方米,设计总建筑面积140,418.59平方米,住宅面积98,436.38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100,353.63平方米,其中计容住宅面积98,436.38平方米),底层架空区3,304.28平方米;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及水电气配套项目。其中:12栋住宅楼,1个地下车库,4栋配电房,1栋公厕,所有楼栋同期建设,总户数932户,建筑密度14.77%,绿地率40.37%,容积率2.29,装配率不低于50%。需要代建施工道路沥青路面1000平方米。
负责该项目地块的获取、设计、监理、报建(含代建项目)、建设、验收移交、 水电气集中开户、立户及过户工作、质保、证件办理(含代建项目)、资料归档及审计等全过程管理和协调。组建项目管理部,在项目开发建设服务期限和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范围内,行使项目建设的建设管理权,提供各项专业技术、管理服务,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并负责维保期限内的正常维修工作。
2.10 项目类别:服务
2.11 合同估算价:81101万元
2.12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 说明:为维护土地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尽可能避免关联公司报名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最大限度地防止围标现象发生。经市土委会批准,自即日起,竞买人在办理含有商品居住用途地块的竞买报名登记手续时,须提交其控制的子公司、控制其的母公司或其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子公司、或其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等关联公司不参加同一宗地竞买的书面承诺。书面承诺须明确:竞得土地后,如有上述情况的举报和投诉,经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查实后,无条件接受取消土地竞得资格、纳入自然资源市场信用“黑名单”、一年内不得报名参与合肥市范围内土地竞买的处理。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9月28日 00:00至2023年10月20日 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2721976。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有效价格)(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0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水路交口西150米
邮 编:231131
联系人:高坤
电 话:0551-66379810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邮 编:231131
联系人:方飞
电 话:0551-62721976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涉及投标保证金和土地竞买保证金,请投标人注意分别递交至指定账户,本章第13项为投标保证金账户,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的,详见第三章相关要求;土地竞买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特此提醒。
12.3对投标人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土地竞买;对发现并核实投标人存在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必须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等有关规定,开发建设企业存在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情形的,将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竞买土地。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心徽商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46647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875145471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分10秒
原项目名称:长丰县双墩镇临湖佳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地块四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3AFCGZ02113
原公告日期:2023-09-27
长丰县双墩镇临湖佳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地块四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答疑2
(项目编号:2023AFCGZ02113)
各投标人:
问1、招标公告中:项目业主: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政府投资。经查询,项目已落实部分棚改专项债,请问 除棚改专项债外资金是否由财政解决?如是,财政为双墩镇政府财政还是为长丰县政府财政?
答:由长丰县政府财政资金统筹支付。
问2、政府的回购资金来源及筹措渠道?招标文件第3页“资金来源:政府投资;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请问该项目资金是否已落实?具体包括哪些?是否包括县财政资金,资金是否已列入财政支出计划?
答:由长丰县政府财政资金统筹支付。已列入财政支出计划。
问3、招标公告中:竞买人须于2023 年9 月28 日至2023 年10 月19 日到长丰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获取招标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请问竞买登记手续是否需要现场办理,办理手续需要什么要件?
答:需要,需提供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承诺书有固定格式。详见附件:报名材料(已随2023年10月11日答疑发布)。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土地出让招标,如有竞买方面问题,请联系长丰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联系方向见第二章土地出让招标)。
问4、本项目合同中:项目设计等前期费用,甲方已支付的不纳入购买价格中,已发生但未支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请明确设计费如何记取?已发生但未支付的费用金额?除设计费还有没有其他需要承担费用?费用是多少?
答:临湖佳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设计费用中标单价35元每平方米,按合同做到初步设计支付40%费用,即14元每平方米。
一地块总建筑面积206311.85平方米,费用2888365.9元。需本地块中标单位支付。
三地块总建筑面积149607.43平方米,费用2094504.02元,需本地块中标单位支付。
四地块总建筑面积140418.59平方米,费用1965860.26元,需本地块中标单位支付。
上述临湖佳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地块的设计任务,已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设计人,并签订合同。后期施工图设计等及其他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费用包含在本地块回购价格内。
问5、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中,购买价格中未包含维修基金,中标后需要填写《价格组成明细表》中罗列了维修基金项,请明确购买价格是否包含维修基金?
答:不包含维修基金。
问6、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开发建设的房屋建筑项目或承建的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项目,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上时间为准),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每个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请问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是否满足评审条件?
答:满足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问7、招标文件第四章,开发的房屋建筑项目获奖评审因素的评分标准:开发建设的房屋建筑项目或承建的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项目,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上时间为准),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每个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请问省级优质结构工程奖是否符合评审要求?
答:符合要求。
问8、招标文件: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母公司或投标人的全资子公司或投标人的母公司控股股东之间的控股关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截图等信息为证明材料是否认可?
答:认可,若采用截图,须清晰的显示出相关方的关系。
问9、投标文件格式中“2.资信证明”,银行只能开出文件名称为“证明”的文件,但内容基本一致,请问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满足要求。
问10、招标文件P218,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资料清单(所有资料均制作成扫描件上传),请问是否表中所列清单均需制作成扫描件,比如7开标一览表,9投标人情况综合简介、10投标函、11投标人信用承诺、12投标业绩、13设计方案、14有关证明文件、15投标授权书、16诚信投标承诺书、17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等是否可以在制作软件中上传Word或PDF并加盖电子签章,还是需要通过扫描仪扫描后上传到制作软件中加盖电子签章。
答:都认可。
问11、投标制作软件有设计方案装配式优化设计、设计方案水电气配套工程、设计方案其他内容1、设计方案其他内容2、设计方案其他内容3五个模块,请问五个模块是否为考虑上传大小限制,设计方案可分成几个部分上传或者只上传一个模块即可?
答:每个模块限额50MB,投标人可根据设计方案内容自行上传。
问12、招标文件P82-P84,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开发建设或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项目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房屋建筑项目业绩及投标人开发建设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我司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施工合同甲方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或***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因办理施工许可合规性要求,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上的建设单位为政府国资委下属公司,该业绩的施工主体为我司,请问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认可。
问13、挂网图纸中无景观、基坑支护图纸,需招标人补充。
答:本次招标为初步设计方案招标,中标后需进行施工图深化设计,景观、基坑支护设计等(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本次回购价格中已包含上述费用。
问14、招标文件P102“项目概况”约定“绿建二星”,与长丰地区近期同类项目的“绿建一星”不一致,请招标人明确绿建等级。
答:本项目招标等级“绿建二星”,项目已取得绿建批复。
问15、招标公告中:CF202322 号地块中标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在地块二(凤麟路与康乐东路交口西北)同步配建一所建筑面积不低于5400 ㎡的15 班幼儿园及一所建筑面积不低于1200 ㎡的6 班托育机构。
本次招标范围未提及CF202322号地块内容,请问CF202322号地块相关内容是否与本次招标无关。
答:CF202322 号地块在地块一招标范围内,代建幼儿园和托育机构,施工内容按规划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约定执行;项目建设全部费用包含在本次回购价格中,投标报价综合考虑。
问16、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2.2.2(3)的详细评审指标中7966.83元/平方米;2.投标报价为最高购买价格得1分,投标报价在最高购买价格基础上每降低20.371元/平方米,得分增加1分;3.投标人投标报价依倍数累计加分,降低额度不足一档的,本档不得分。投标人报价超出最高购买价格区间得0分。本项得分最高为20分。
根据第1小条,保持最高价7966.83元/平方米得1分,类推连续降低19次,降幅是7966.83—20.371*19=7579.78元/平方米,投标人报价7579.78元/平方米是否能得到满分20分?
另外是否与第六章发包人要求第四条报价要求的最低回购价7559.41元/平方米存在差异?
答:降幅如下:7966.83—20.371*19=7579.78元/平方米,如投标人报价为7579.78元/平方米(含)至7559.41元/平方米(不含),得19分;
降幅如下:7966.83—20.371*20=7559.41元/平方米,如投标人报价7559.41元/平方米(含)以下的,得20分。
问17、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条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第二章第四条竞买登记:要求竞买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第五条竞买须知提到公告地块开标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10时,具体场次安排另行通知。竞买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公章、《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等资料准时到达现场。
第四章评标办法2.2.2(3)的详细评审指标中:土地价格投标竞价土地价格采取竞地价模式,本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参考价为:为230.46万元/亩,投标报价为N。
综合上述信息:1、投标人是否需要按照土地出让手续去土地储备中心办理竞买报名和获取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
2、项目线上开标时间与土地竞买时间一致,投标人是否需要组织人员到土地储备中心现场进行土地竞买报价,报价为线上投标文件中的土地价格?
答:1、投标人需要按照土地出让手续去土地储备中心办理竞买报名和获取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2、不需要组织人员到土地储备中心现场进行土地竞买报价,报价为线上投标文件中的土地价格。
问18、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7条投标总报价和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注:投标总报价=单价*规划住宅建筑面积
规划住宅建筑面积是否采用住宅面积101740.66平方米(即计容住宅面积98436.38平方米+底层架空层面积3304.28平方米)?
答:按住宅面积(含底层架空层面积)约101740.66㎡。
问19、能否提供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电子版(包含彩色项目效果图、总平图等)?
答:提供。详见附件《地块四》。
问20、招标文件:项目设计等前期费用,甲方已支付的不纳入购买价格中,已发生但未支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请予明确已发生但未支付的费用?
答:详见问题4回复内容。
问21、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20页:2.资信证明(样本),附图如下:
我单位有如下疑问:
请问“ 自我行向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转”前的横线处是否填写为投标人公司名称,请明确?
答:该横线填写投标人公司名称。
问22、招标文件第41页:投标保证金和土地竞买保证金金额中“2. 土地竞买保证金金额:地块的土地竞买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4000 万元,竞买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指定账号(土地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账号、退还时间、违约责任等相关规定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我单位有如下疑问:
请问土地竞买保证金缴纳是否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中转出?请明确。
答:土地竞买保证金缴纳需从投标人公司账户中转出。
问23、根据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规定,设计图纸优化设计、装配式优化设计等设计方案均作为技术文件评审部分评审因素。本项目项目体量较大,投标准备时间较短,对各类设计优化深度及质量有较大影响。
另,因本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央国企参与此类项目投标需按规定完成各类评审流程,所需时间较长。
综上,是否可延迟开标时间,以便提供更好的方案服务于本项目。
答:开标时间不延迟。
其他内容不变,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变更及答疑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招 标 人: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水路交口西150米
联 系 人:高坤
联系电话:0551-66379810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人:方飞
联系电话:0551-62721976、0551-62721974
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0月12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6分26秒
原项目名称:长丰县双墩镇临湖佳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地块四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3AFCGZ02113
原公告日期:2023-09-27
长丰县双墩镇临湖佳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地块四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变更及答疑
(项目编号:2023AFCGZ02113)
各投标人:
一、变更: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3)“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内容变更为:
3.4.4(3)
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无
2、原招标文件补遗附件中CAD图纸的解压密码为“123456”。
二、答疑:
问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获奖、业绩、综合实力的单位需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母公司或投标人的全资子公司或投标人的母公司控股股东。
我单位疑问如下:
我单位(A公司)绝对控股(占股权72.87736%)的下属公司(B公司);其第二大股东(C公司占股24.29245%)是我单位的绝对控股的子公司(我单位占股76.42621%,合肥改革发展某基金占股23.57379%);另外一家股东为某资产管理基金公司,占股2.83019%,具体股权结构图如下:
以上股权结构中两家基金公司(D、E)均不参与B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B公司公司章程中也规定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只须经全体股东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C公司实际控制人也仅有投标人A。因此B公司在经营管理上等同于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请问我司(A公司)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其子公司(B公司)的获奖、业绩、综合实力是否认可?
答:如投标人出资额占其子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不含百分之五十)的,则该子公司所具有的获奖、业绩、企业综合实力均予以认可。
问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81页获奖评审中规定:开发建设的房屋建筑项目或承建的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项目,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上时间为准),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每个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请问此处省级及以上奖项是否可以理解为包含黄山杯、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奖项或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奖项等?
答:是。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问3、本项目招标公告中:项目业主: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请招标人明确本项目政府投资为双墩镇政府投资还是为长丰县政府投资?
请问该项目资金是否已落实,是否已列入财政支出计划?
答:长丰县政府财政资金统筹支付。已落实。
问4、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83页关于装配式业绩的评审条件中约定: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9万平方米房屋建筑项目业绩(含装配式施工内容)......”
注:1.提供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证明材料(扫描件),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已完工项目(时间以交竣工日期为准):施工合同、土地出让合同(开发建设项目需要提供,承建的施工总承包项目不需要提供)、项目施工许可证;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若以上四条不能证明为装配式建筑的,须另行提供业绩项目建设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为装配式建筑的证明材料。
(2)在建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施工合同、土地出让合同(开发建设项目需要提供,承建的施工总承包项目不需要提供)、项目施工许可证、投标人提供业绩项目建设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项目正在建设中的证明材料,此证明材料中须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盖章确认。
我单位疑问如下:
本条中前面写到“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后面又提到“在建业绩(含装配式施工内容),在建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请问此处是否可以理解为竣工与在建工程业绩均予认可,竣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建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答:装配式业绩的评审条件中约定:“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9万平方米房屋建筑项目业绩(含装配式施工内容)......”,现修改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9万平方米房屋建筑项目业绩(含装配式施工内容)......”。
问5、本项目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根据市土地管理委员2018年第二次主任(扩大)会议纪要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土地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土地出让工作的透明度,便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实务操作,自即日起,市土委会研究批准的土地供应方案中,对竞买(投标)的公司法人提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资质要求的,该公司法人如提供自身具有的开发资质,或提供持有该公司法人股份比例最大的母公司具有的开发资质,或提供该公司法人持有股份比例最大的子公司具有的开发资质,或提供持有该公司法人股份比例最大的母公司所属持有股份比例最大的子公司具有的开发资质,均视为符合开发资质要求,允许该公司法人报名竞买(投标),……”
请问:如我公司全资控股的下属子公司具有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是否视为我公司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答:满足要求。
问6、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须包含装配式施工内容,请问合同中约定承包范围包含 PC 砼构件、PC拆分与深化设计、PC构件、叠合楼板、预制楼梯、蒸压陶粒混凝土墙板、ALC墙板的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单个合同金额、装配式施工内容) 的,予以认可。
问7、招标文件第82页“投标人开发建设或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项目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房屋建筑项目业绩”和招标文件第83页“投标人开发建设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中有施工许可证,请问投标人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是否认可?
答:认可。
问8、招标文件P213 附件六 推荐品牌,关于电梯的品牌要求为:“三菱 ( LEHY)、天津奥的斯( GEN2 )、日立( CA)”,本项目推荐的品牌均为国外品牌,明显排斥国内品牌,“西奥”作为国内知名民族品牌,质量及服务一直享有良好口碑,我司建议将电梯品牌要求更改为:“三菱 ( LEHY)、天津奥的斯( GEN2 )、日立( CA)、西奥(Xmodel 3)” 西奥电梯:行业领先的集电梯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安装及售后维保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型电梯制造服务商,聚焦构筑面向未来的“安全智能楼宇交通方案”。安徽省重点项目:丁香苑一期、二期(蜀山管理中心);新龙花园二期(肥东重点中心)、合肥城建菁华里、东樾里、招商雍润府、融创城、融创杦樟台等项目电梯均是使用西奥电梯。
答:不予调整,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9、招标文件P11页—竞买登记:竞买人须于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9日到长丰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获取招标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竞买人参与商住用地土地拍卖,不得接受其股东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人须说明资金来源情况,在报名时须提交《商品住房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在竞买保证金缴纳后,提交由竞买保证金转出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请问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哪些,请明确。
答:需提供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承诺书有固定格式。详见附件:报名材料。
问10、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页“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资料清单”是否需要上传,如需上传,请明确上传至哪个端口。
答:非评审范围,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上传。如投标人上传,可通过“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端口上传。
问11、竞买须知:
1、本次公告地块开标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10时,具体场次安排另行通知。以上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竞买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公章、《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等资料准时到达现场。
请问除《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之外仍需哪些材料,请明确。
答:请按招标方案执行,土地方面没有。
问12、投标制作软件中“政务数据获取”一栏无法获取数据,请问将证照扫描件等材料在“投标人情况综合简介”一栏中体现是否认可。
答:认可。
问13、招标文件中提及的资产负债率端口、工期管理端口,在制作软件中不存在,请明确相关资料应上传至哪个端口。
问14、招标文件p52页10.13项付款方式第5条:项目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并审计结算完成,相关部门10日内完成审定后,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公司在45日内,支付至审计定案总购买价格的97%;(支付前扣除建筑安装综合成本的3%或由中标人提供等额银行保函等形式,待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清全部工程价款)
上述理解为:中标人提供建筑安装综合成本的3%等额银行保函或其他形式有效保函,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公司将支付至审计定案总购买价格的100%,待缺陷责任期满后释放保函。
请问理解是否准确。
答:支付前扣除建筑安装综合成本的3%或由中标人提供等额银行保函等形式,待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清全部工程价款。
问15、招标文件第82页“投标人开发建设或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项目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房屋建筑项目业绩”和招标文件第83页“投标人开发建设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中有施工许可证,请问投标人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查询截图是否认可。
答:认可。
问16、招标文件P218,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资料清单(所有资料均制作成扫描件上传),表中列出的资料如9投标人情况综合简介、10投标函、11投标人信用承诺、12投标业绩、13设计方案、14有关证明文件、1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6诚信投标承诺书、17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等是否均需制作成扫描件,直接在投标制作软件中上传PDF加盖电子签章是否认可。
答:所有资料均制作成扫描件上传。直接在投标制作软件中上传PDF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认可。
问17、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无报价文件封面格式,采用投标制作软件中的格式,是否认可。
答:认可。
问18、投标制作软件中唱标信息—投标报价信息,该项是否填写投标总报价,请明确。
答:投标人可将投标总报价填写至上述“唱标信息”中。
其他内容不变,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招 标 人: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水路交口西150米
联 系 人:高坤
联系电话:0551-66379810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人:方飞
联系电话:0551-62721976、0551-62721974
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0月11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0分39秒
长丰县双墩镇临湖佳苑(天宝苑二期)地块四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长丰县双墩镇临湖佳苑(天宝苑二期)地块四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2308-340121-04-01-142334
四、合同估算价:84700.0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主要招标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43849.70平方米 (约合 65.77 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 142847.7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0854.31㎡ ,拟建高层住宅最高按 26 层设计,地下建筑面积约36693.41㎡,配套完善的社区服务、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及地块周边市政道路建设。新建11栋住宅楼,1栋社区中心,3栋配电房,1栋地下室等建筑单体和室外配套工程等,代建安置房周边市政道路(文明路(凤麟路—濛河路)等;主要涉及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以及人防、市政工程道路等工程内容。主要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测绘、勘察、装配式审查、BIM审查、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安装及室外附属工程(含水、电、气、三网、智能化等)、市政道路新建工程等直至竣工备案,质保维修等全部工程。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3-09-10
八、联系人:李杰 联系电话:15055752767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累计办理时间:0天17小时46分37秒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丰县双墩镇临湖佳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地块四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改革委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长丰县双墩镇临湖佳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双服[2023]145号
1.4 招标人: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双墩镇临湖佳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地块四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FCGZ02113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FCGZ02113
2.5 招标项目地点:长丰县双墩镇
2.6 招标项目规模:项目位于长丰县双墩镇百川路与滁河路交汇口西南角。设计总建筑面积140,418.59平方米,住宅面积98,436.38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100,353.63平方米,其中计容住宅面积98,436.38平方米),底层架空区3,304.28平方米;其中:12栋住宅楼,1个地下车库,4栋配电房,1栋公厕,所有楼栋同期建设,总户数932户,装配率不低于50%。需要代建施工道路沥青路面1000平方米。
2.7 项目投资估算:81101万元
2.8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且缺陷责任期满(约146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项目实际为准)。
2.9 招标范围:项目位于长丰县双墩镇百川路与滁河路交汇口西南角。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3849.7平方米,设计总建筑面积140,418.59平方米,住宅面积98,436.38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100,353.63平方米,其中计容住宅面积98,436.38平方米),底层架空区3,304.28平方米;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及水电气配套项目。其中:12栋住宅楼,1个地下车库,4栋配电房,1栋公厕,所有楼栋同期建设,总户数932户,建筑密度14.77%,绿地率40.37%,容积率2.29,装配率不低于50%。需要代建施工道路沥青路面1000平方米。
负责该项目地块的获取、设计、监理、报建(含代建项目)、建设、验收移交、 水电气集中开户、立户及过户工作、质保、证件办理(含代建项目)、资料归档及审计等全过程管理和协调。组建项目管理部,在项目开发建设服务期限和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范围内,行使项目建设的建设管理权,提供各项专业技术、管理服务,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并负责维保期限内的正常维修工作。
2.10 项目类别:服务
2.11 合同估算价:81101万元
2.12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 说明:为维护土地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尽可能避免关联公司报名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最大限度地防止围标现象发生。经市土委会批准,自即日起,竞买人在办理含有商品居住用途地块的竞买报名登记手续时,须提交其控制的子公司、控制其的母公司或其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子公司、或其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等关联公司不参加同一宗地竞买的书面承诺。书面承诺须明确:竞得土地后,如有上述情况的举报和投诉,经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查实后,无条件接受取消土地竞得资格、纳入自然资源市场信用“黑名单”、一年内不得报名参与合肥市范围内土地竞买的处理。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9月28日 00:00至2023年10月20日 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2721976。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有效价格)(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0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水路交口西150米
邮 编:231131
联系人:高坤
电 话:0551-66379810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邮 编:231131
联系人:方飞
电 话:0551-62721976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涉及投标保证金和土地竞买保证金,请投标人注意分别递交至指定账户,本章第13项为投标保证金账户,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的,详见第三章相关要求;土地竞买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特此提醒。
12.3对投标人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土地竞买;对发现并核实投标人存在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必须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等有关规定,开发建设企业存在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情形的,将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竞买土地。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心徽商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46647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875145471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分10秒
原项目名称:长丰县双墩镇临湖佳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地块四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3AFCGZ02113
原公告日期:2023-09-27
长丰县双墩镇临湖佳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地块四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答疑2
(项目编号:2023AFCGZ02113)
各投标人:
问1、招标公告中:项目业主: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政府投资。经查询,项目已落实部分棚改专项债,请问 除棚改专项债外资金是否由财政解决?如是,财政为双墩镇政府财政还是为长丰县政府财政?
答:由长丰县政府财政资金统筹支付。
问2、政府的回购资金来源及筹措渠道?招标文件第3页“资金来源:政府投资;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请问该项目资金是否已落实?具体包括哪些?是否包括县财政资金,资金是否已列入财政支出计划?
答:由长丰县政府财政资金统筹支付。已列入财政支出计划。
问3、招标公告中:竞买人须于2023 年9 月28 日至2023 年10 月19 日到长丰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获取招标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请问竞买登记手续是否需要现场办理,办理手续需要什么要件?
答:需要,需提供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承诺书有固定格式。详见附件:报名材料(已随2023年10月11日答疑发布)。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土地出让招标,如有竞买方面问题,请联系长丰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联系方向见第二章土地出让招标)。
问4、本项目合同中:项目设计等前期费用,甲方已支付的不纳入购买价格中,已发生但未支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请明确设计费如何记取?已发生但未支付的费用金额?除设计费还有没有其他需要承担费用?费用是多少?
答:临湖佳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设计费用中标单价35元每平方米,按合同做到初步设计支付40%费用,即14元每平方米。
一地块总建筑面积206311.85平方米,费用2888365.9元。需本地块中标单位支付。
三地块总建筑面积149607.43平方米,费用2094504.02元,需本地块中标单位支付。
四地块总建筑面积140418.59平方米,费用1965860.26元,需本地块中标单位支付。
上述临湖佳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地块的设计任务,已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设计人,并签订合同。后期施工图设计等及其他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费用包含在本地块回购价格内。
问5、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中,购买价格中未包含维修基金,中标后需要填写《价格组成明细表》中罗列了维修基金项,请明确购买价格是否包含维修基金?
答:不包含维修基金。
问6、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开发建设的房屋建筑项目或承建的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项目,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上时间为准),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每个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请问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是否满足评审条件?
答:满足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问7、招标文件第四章,开发的房屋建筑项目获奖评审因素的评分标准:开发建设的房屋建筑项目或承建的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项目,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上时间为准),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每个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请问省级优质结构工程奖是否符合评审要求?
答:符合要求。
问8、招标文件: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母公司或投标人的全资子公司或投标人的母公司控股股东之间的控股关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截图等信息为证明材料是否认可?
答:认可,若采用截图,须清晰的显示出相关方的关系。
问9、投标文件格式中“2.资信证明”,银行只能开出文件名称为“证明”的文件,但内容基本一致,请问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满足要求。
问10、招标文件P218,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资料清单(所有资料均制作成扫描件上传),请问是否表中所列清单均需制作成扫描件,比如7开标一览表,9投标人情况综合简介、10投标函、11投标人信用承诺、12投标业绩、13设计方案、14有关证明文件、15投标授权书、16诚信投标承诺书、17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等是否可以在制作软件中上传Word或PDF并加盖电子签章,还是需要通过扫描仪扫描后上传到制作软件中加盖电子签章。
答:都认可。
问11、投标制作软件有设计方案装配式优化设计、设计方案水电气配套工程、设计方案其他内容1、设计方案其他内容2、设计方案其他内容3五个模块,请问五个模块是否为考虑上传大小限制,设计方案可分成几个部分上传或者只上传一个模块即可?
答:每个模块限额50MB,投标人可根据设计方案内容自行上传。
问12、招标文件P82-P84,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开发建设或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项目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房屋建筑项目业绩及投标人开发建设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我司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施工合同甲方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或***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因办理施工许可合规性要求,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上的建设单位为政府国资委下属公司,该业绩的施工主体为我司,请问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认可。
问13、挂网图纸中无景观、基坑支护图纸,需招标人补充。
答:本次招标为初步设计方案招标,中标后需进行施工图深化设计,景观、基坑支护设计等(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本次回购价格中已包含上述费用。
问14、招标文件P102“项目概况”约定“绿建二星”,与长丰地区近期同类项目的“绿建一星”不一致,请招标人明确绿建等级。
答:本项目招标等级“绿建二星”,项目已取得绿建批复。
问15、招标公告中:CF202322 号地块中标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在地块二(凤麟路与康乐东路交口西北)同步配建一所建筑面积不低于5400 ㎡的15 班幼儿园及一所建筑面积不低于1200 ㎡的6 班托育机构。
本次招标范围未提及CF202322号地块内容,请问CF202322号地块相关内容是否与本次招标无关。
答:CF202322 号地块在地块一招标范围内,代建幼儿园和托育机构,施工内容按规划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约定执行;项目建设全部费用包含在本次回购价格中,投标报价综合考虑。
问16、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2.2.2(3)的详细评审指标中7966.83元/平方米;2.投标报价为最高购买价格得1分,投标报价在最高购买价格基础上每降低20.371元/平方米,得分增加1分;3.投标人投标报价依倍数累计加分,降低额度不足一档的,本档不得分。投标人报价超出最高购买价格区间得0分。本项得分最高为20分。
根据第1小条,保持最高价7966.83元/平方米得1分,类推连续降低19次,降幅是7966.83—20.371*19=7579.78元/平方米,投标人报价7579.78元/平方米是否能得到满分20分?
另外是否与第六章发包人要求第四条报价要求的最低回购价7559.41元/平方米存在差异?
答:降幅如下:7966.83—20.371*19=7579.78元/平方米,如投标人报价为7579.78元/平方米(含)至7559.41元/平方米(不含),得19分;
降幅如下:7966.83—20.371*20=7559.41元/平方米,如投标人报价7559.41元/平方米(含)以下的,得20分。
问17、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条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第二章第四条竞买登记:要求竞买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第五条竞买须知提到公告地块开标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10时,具体场次安排另行通知。竞买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公章、《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等资料准时到达现场。
第四章评标办法2.2.2(3)的详细评审指标中:土地价格投标竞价土地价格采取竞地价模式,本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参考价为:为230.46万元/亩,投标报价为N。
综合上述信息:1、投标人是否需要按照土地出让手续去土地储备中心办理竞买报名和获取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
2、项目线上开标时间与土地竞买时间一致,投标人是否需要组织人员到土地储备中心现场进行土地竞买报价,报价为线上投标文件中的土地价格?
答:1、投标人需要按照土地出让手续去土地储备中心办理竞买报名和获取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2、不需要组织人员到土地储备中心现场进行土地竞买报价,报价为线上投标文件中的土地价格。
问18、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7条投标总报价和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注:投标总报价=单价*规划住宅建筑面积
规划住宅建筑面积是否采用住宅面积101740.66平方米(即计容住宅面积98436.38平方米+底层架空层面积3304.28平方米)?
答:按住宅面积(含底层架空层面积)约101740.66㎡。
问19、能否提供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电子版(包含彩色项目效果图、总平图等)?
答:提供。详见附件《地块四》。
问20、招标文件:项目设计等前期费用,甲方已支付的不纳入购买价格中,已发生但未支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请予明确已发生但未支付的费用?
答:详见问题4回复内容。
问21、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20页:2.资信证明(样本),附图如下:
我单位有如下疑问:
请问“ 自我行向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转”前的横线处是否填写为投标人公司名称,请明确?
答:该横线填写投标人公司名称。
问22、招标文件第41页:投标保证金和土地竞买保证金金额中“2. 土地竞买保证金金额:地块的土地竞买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4000 万元,竞买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指定账号(土地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账号、退还时间、违约责任等相关规定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我单位有如下疑问:
请问土地竞买保证金缴纳是否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中转出?请明确。
答:土地竞买保证金缴纳需从投标人公司账户中转出。
问23、根据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规定,设计图纸优化设计、装配式优化设计等设计方案均作为技术文件评审部分评审因素。本项目项目体量较大,投标准备时间较短,对各类设计优化深度及质量有较大影响。
另,因本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央国企参与此类项目投标需按规定完成各类评审流程,所需时间较长。
综上,是否可延迟开标时间,以便提供更好的方案服务于本项目。
答:开标时间不延迟。
其他内容不变,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变更及答疑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招 标 人: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水路交口西150米
联 系 人:高坤
联系电话:0551-66379810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人:方飞
联系电话:0551-62721976、0551-62721974
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0月12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6分26秒
原项目名称:长丰县双墩镇临湖佳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地块四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3AFCGZ02113
原公告日期:2023-09-27
长丰县双墩镇临湖佳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地块四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变更及答疑
(项目编号:2023AFCGZ02113)
各投标人:
一、变更: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3)“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内容变更为:
3.4.4(3)
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无
2、原招标文件补遗附件中CAD图纸的解压密码为“123456”。
二、答疑:
问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获奖、业绩、综合实力的单位需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母公司或投标人的全资子公司或投标人的母公司控股股东。
我单位疑问如下:
我单位(A公司)绝对控股(占股权72.87736%)的下属公司(B公司);其第二大股东(C公司占股24.29245%)是我单位的绝对控股的子公司(我单位占股76.42621%,合肥改革发展某基金占股23.57379%);另外一家股东为某资产管理基金公司,占股2.83019%,具体股权结构图如下:
以上股权结构中两家基金公司(D、E)均不参与B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B公司公司章程中也规定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只须经全体股东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C公司实际控制人也仅有投标人A。因此B公司在经营管理上等同于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请问我司(A公司)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其子公司(B公司)的获奖、业绩、综合实力是否认可?
答:如投标人出资额占其子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不含百分之五十)的,则该子公司所具有的获奖、业绩、企业综合实力均予以认可。
问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81页获奖评审中规定:开发建设的房屋建筑项目或承建的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项目,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上时间为准),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每个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请问此处省级及以上奖项是否可以理解为包含黄山杯、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奖项或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奖项等?
答:是。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问3、本项目招标公告中:项目业主: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请招标人明确本项目政府投资为双墩镇政府投资还是为长丰县政府投资?
请问该项目资金是否已落实,是否已列入财政支出计划?
答:长丰县政府财政资金统筹支付。已落实。
问4、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83页关于装配式业绩的评审条件中约定: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9万平方米房屋建筑项目业绩(含装配式施工内容)......”
注:1.提供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证明材料(扫描件),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已完工项目(时间以交竣工日期为准):施工合同、土地出让合同(开发建设项目需要提供,承建的施工总承包项目不需要提供)、项目施工许可证;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若以上四条不能证明为装配式建筑的,须另行提供业绩项目建设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为装配式建筑的证明材料。
(2)在建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施工合同、土地出让合同(开发建设项目需要提供,承建的施工总承包项目不需要提供)、项目施工许可证、投标人提供业绩项目建设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项目正在建设中的证明材料,此证明材料中须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盖章确认。
我单位疑问如下:
本条中前面写到“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后面又提到“在建业绩(含装配式施工内容),在建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请问此处是否可以理解为竣工与在建工程业绩均予认可,竣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建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答:装配式业绩的评审条件中约定:“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9万平方米房屋建筑项目业绩(含装配式施工内容)......”,现修改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9万平方米房屋建筑项目业绩(含装配式施工内容)......”。
问5、本项目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根据市土地管理委员2018年第二次主任(扩大)会议纪要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土地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土地出让工作的透明度,便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实务操作,自即日起,市土委会研究批准的土地供应方案中,对竞买(投标)的公司法人提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资质要求的,该公司法人如提供自身具有的开发资质,或提供持有该公司法人股份比例最大的母公司具有的开发资质,或提供该公司法人持有股份比例最大的子公司具有的开发资质,或提供持有该公司法人股份比例最大的母公司所属持有股份比例最大的子公司具有的开发资质,均视为符合开发资质要求,允许该公司法人报名竞买(投标),……”
请问:如我公司全资控股的下属子公司具有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是否视为我公司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答:满足要求。
问6、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须包含装配式施工内容,请问合同中约定承包范围包含 PC 砼构件、PC拆分与深化设计、PC构件、叠合楼板、预制楼梯、蒸压陶粒混凝土墙板、ALC墙板的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单个合同金额、装配式施工内容) 的,予以认可。
问7、招标文件第82页“投标人开发建设或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项目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房屋建筑项目业绩”和招标文件第83页“投标人开发建设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中有施工许可证,请问投标人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是否认可?
答:认可。
问8、招标文件P213 附件六 推荐品牌,关于电梯的品牌要求为:“三菱 ( LEHY)、天津奥的斯( GEN2 )、日立( CA)”,本项目推荐的品牌均为国外品牌,明显排斥国内品牌,“西奥”作为国内知名民族品牌,质量及服务一直享有良好口碑,我司建议将电梯品牌要求更改为:“三菱 ( LEHY)、天津奥的斯( GEN2 )、日立( CA)、西奥(Xmodel 3)” 西奥电梯:行业领先的集电梯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安装及售后维保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型电梯制造服务商,聚焦构筑面向未来的“安全智能楼宇交通方案”。安徽省重点项目:丁香苑一期、二期(蜀山管理中心);新龙花园二期(肥东重点中心)、合肥城建菁华里、东樾里、招商雍润府、融创城、融创杦樟台等项目电梯均是使用西奥电梯。
答:不予调整,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9、招标文件P11页—竞买登记:竞买人须于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9日到长丰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获取招标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竞买人参与商住用地土地拍卖,不得接受其股东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人须说明资金来源情况,在报名时须提交《商品住房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在竞买保证金缴纳后,提交由竞买保证金转出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请问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哪些,请明确。
答:需提供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承诺书有固定格式。详见附件:报名材料。
问10、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页“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资料清单”是否需要上传,如需上传,请明确上传至哪个端口。
答:非评审范围,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上传。如投标人上传,可通过“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端口上传。
问11、竞买须知:
1、本次公告地块开标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10时,具体场次安排另行通知。以上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竞买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公章、《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等资料准时到达现场。
请问除《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之外仍需哪些材料,请明确。
答:请按招标方案执行,土地方面没有。
问12、投标制作软件中“政务数据获取”一栏无法获取数据,请问将证照扫描件等材料在“投标人情况综合简介”一栏中体现是否认可。
答:认可。
问13、招标文件中提及的资产负债率端口、工期管理端口,在制作软件中不存在,请明确相关资料应上传至哪个端口。
问14、招标文件p52页10.13项付款方式第5条:项目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并审计结算完成,相关部门10日内完成审定后,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公司在45日内,支付至审计定案总购买价格的97%;(支付前扣除建筑安装综合成本的3%或由中标人提供等额银行保函等形式,待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清全部工程价款)
上述理解为:中标人提供建筑安装综合成本的3%等额银行保函或其他形式有效保函,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公司将支付至审计定案总购买价格的100%,待缺陷责任期满后释放保函。
请问理解是否准确。
答:支付前扣除建筑安装综合成本的3%或由中标人提供等额银行保函等形式,待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清全部工程价款。
问15、招标文件第82页“投标人开发建设或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项目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房屋建筑项目业绩”和招标文件第83页“投标人开发建设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中有施工许可证,请问投标人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查询截图是否认可。
答:认可。
问16、招标文件P218,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资料清单(所有资料均制作成扫描件上传),表中列出的资料如9投标人情况综合简介、10投标函、11投标人信用承诺、12投标业绩、13设计方案、14有关证明文件、1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6诚信投标承诺书、17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等是否均需制作成扫描件,直接在投标制作软件中上传PDF加盖电子签章是否认可。
答:所有资料均制作成扫描件上传。直接在投标制作软件中上传PDF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认可。
问17、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无报价文件封面格式,采用投标制作软件中的格式,是否认可。
答:认可。
问18、投标制作软件中唱标信息—投标报价信息,该项是否填写投标总报价,请明确。
答:投标人可将投标总报价填写至上述“唱标信息”中。
其他内容不变,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招 标 人: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水路交口西150米
联 系 人:高坤
联系电话:0551-66379810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人:方飞
联系电话:0551-62721976、0551-62721974
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0月11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0分39秒
长丰县双墩镇临湖佳苑(天宝苑二期)地块四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长丰县双墩镇临湖佳苑(天宝苑二期)地块四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2308-340121-04-01-142334
四、合同估算价:84700.0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主要招标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43849.70平方米 (约合 65.77 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 142847.7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0854.31㎡ ,拟建高层住宅最高按 26 层设计,地下建筑面积约36693.41㎡,配套完善的社区服务、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及地块周边市政道路建设。新建11栋住宅楼,1栋社区中心,3栋配电房,1栋地下室等建筑单体和室外配套工程等,代建安置房周边市政道路(文明路(凤麟路—濛河路)等;主要涉及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以及人防、市政工程道路等工程内容。主要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测绘、勘察、装配式审查、BIM审查、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安装及室外附属工程(含水、电、气、三网、智能化等)、市政道路新建工程等直至竣工备案,质保维修等全部工程。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3-09-10
八、联系人:李杰 联系电话:15055752767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累计办理时间:0天17小时46分37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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