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2年货物运输服务项目Ⅷ标段和Ⅸ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9/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2/09/08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22
公告正文
2022年货物运输服务项目Ⅷ标段和Ⅸ标段(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银铝业2022年货物运输服务项目Ⅷ标段、Ⅸ标段(二次),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宁夏广银铝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3标段划分:贰个标段,分别为:


2.3.1 标段名称:广银铝业2022年货物运输服务项目Ⅷ标段


标段编号:GTZX-21-221-001-08


项目公司:安徽广银铝业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安徽广银厂区内至安徽省合肥市其他区县、安徽省淮南市、六安市、安庆市、宣城市、马鞍山市、滁州市等、福建福州市、四川绵阳市、江西上饶市、湖北武汉市等约3.047万吨铝型材运输服务。


2.3.2 标段名称:广银铝业2022年货物运输服务项目Ⅸ标段


标段编号:GTZX-21-221-001-09


项目公司:安徽广银铝业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安徽广银厂区内至江苏省南通市、无锡市、苏州市、常州市、南京市、泰州市、盐城市等;上海市;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绍兴市等约1.7万吨铝型材运输服务。


2.4服务期限:364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


3.3.1.Ⅷ标段:投标人近三年(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的货物运输服务业绩累计服务数量超过2万吨或者累计服务金额超过500万元。


3.3.2.Ⅸ标段:投标人近三年(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的货物运输服务业绩累计服务数量超过2万吨或者累计服务金额超过500万元。


注:需同时提供以下两种材料:①合同复印件(包括封面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②发票复印件或结算单据或银行收款记录等能够佐证该业务实际发生的材料。业绩服务数量、服务金额以发票或结算单据或银行收款记录等能够佐证该业务实际发生的材料显示的承运数量或结算金额累计为准。


3.4投标人采用汽车运输的自有营运车辆不低于3辆〔须提供车辆登记证(即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登记证(即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须显示强制报废时间,若按照国家最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投标人所提供的营运车辆已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定;〔备注: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第五条第(十)规定使用年限如下: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采用其他运输方式的对自有运营车辆不作要求,其他要求同上。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的1个或多个标段投标,允许多投多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1日17时至2022年9月8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gigeps.com)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4.2招标文件按标段出售,每套售价为5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电子采购平台。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备注:建议投标人提前1天将投标文件加密上传,以避免由于CA过期未续办、操作不熟练等原因导致当天无法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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