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亭湖区农业农村局胶体金农药残留检测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网址:http://www.tinghu.gov.cn/col/col12874/index.html)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2年7月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亭湖区农业农村局胶体金农药残留检测卡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询价
3、项目限价:本项目采购吡虫啉检测卡1900条、多菌灵检测卡350条、百菌清检测卡1450条、毒死蜱检测卡1150条、氟虫腈检测卡1150条、腐霉利检测卡1800条单价不得高于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指导价格,总额最高限价为9.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4、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技术要求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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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吡虫啉胶体金检测卡 |
(1)每条密封包装,外包装上应印有产品名称、品牌、生产厂名、生产日期、有效期等相关标识; (2)检测卡检测限量需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标准; (3)判读时间:10分钟内/条; (4)胶体金卡带唯一的二维码,保证检测数据的唯一性,读取二维码后自动分析上传至江苏省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 (5)产品保质期10个月以上; (6)产品必须为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公布〈胶体金快检技术咨询专家组和培训师资工作组名单〉〈胶体金农药残留检测试纸卡筛选验证结果〉的通知》(苏农办质〔2022〕4号)中16种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产品的优先推荐产品。 (7)须提供生产厂家质量保证书。 |
1900条 |
胶体金检测卡要能适用于我市各乡镇现配备使用的农药残留金标检测仪 (型号:复博CL-BIII) |
2 |
多菌灵胶体金检测卡 |
350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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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百菌清胶体金检测卡 |
1450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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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毒死蜱胶体金检测卡 |
1150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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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氟虫腈胶体金检测卡 |
1150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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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腐霉利胶体金检测卡 |
1800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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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合计 |
7800条 |
5、产品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
(1)所有投标产品必须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2)投标产品质保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采购文件中未作明确要求的按厂家质保执行。对检测中出现假阳性的,采购人有权要求退货。
(3)成交供应商须免费为采购人培训操作人员。
(4)本次采购由采购方通知中标方供货时间、品名、数量及收货地点。
(5)采购单位收到货物后,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本次投标供应商限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公布〈胶体金快检技术咨询专家组和培训师资工作组名单〉〈胶体金农药残留检测试纸卡筛选验证结果〉的通知》(苏农办质〔2022〕4号)中公布的生产企业或者取得上述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保证书的供应商。
三、询价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
2、获取地点:盐城市人民南路国际创投中心南楼1112室
3、获取方式: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2年6月30日18:00时前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扫描件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的不予接收。(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13705107718微信同号,接受线上报名)
4、本询价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投标人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1日15时00分。
2、递交地点:盐城市人民南路国际创投中心南楼111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实行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如一次公告后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作废标处理,进行二次公告,二次公告后仍不足三家的,经局采购领导小组同意,采购评审小组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开展评审,按照二次报价和评审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按规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通知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无。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栏”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其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4、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由成交人中标后书面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5、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6、供应商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7、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供应商应慎重选派项目组主要成员及代理人,须保证项目组主要成员及代理人均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中标后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到位,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盐城市青年东路55号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18851481018
2、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华恒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人民南路国际创投中心南楼1112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705107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