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原地改扩建项目静脉药物调配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393.51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93.51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璐0574-8732966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0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3
公告正文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原地改扩建项目静脉药物调配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2024-02-01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原地改扩建项目静脉药物调配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原地改扩建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1〕8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 ,招标人为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静脉药物调配中心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70945.33 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985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19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6525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57号,现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内。东至彩虹南路,西至王隘支路,南至在建医疗综合大楼,北至医院3号楼 。

2.2招标范围: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原地改扩建项目静脉药物调配中心工程所有工程量清单以及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

招标控制价:3935134元。

2.3施工总工期: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实际竣工日期一致。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配合总包单位完成创杯创优工作。安全要求:合格。

2.5保修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R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接过一个静脉药物调配中心工程施工的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三)其他: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中标候选人后,代理机构将在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记录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2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

①现场报名: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资料原件至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77号鼓楼大厦西楼五楼获取招标文件。

②网上报名:将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报名函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070572968@qq.com)并联系15058434429。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2月23日14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77号鼓楼大厦西楼五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与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政府采购网以及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57号

联 系 人:徐工

招标代理人: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中山西路77号鼓楼大厦西五楼

联 系 人:李璐、鲍亦蕾、李丹亚

电 话:0574-87329662、15058434429

附件信息:

  • 投标报名函-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原地改扩建项目静脉药物调配中心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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