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卷烟厂职工停车场充电桩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88.6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1/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8.69万元
招标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梅伊帆15871393220
标书截止时间2022/02/2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卷烟厂职工停车场充电桩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HZBHB-21131

本招标项目已由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鄂烟工董决〔202122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

武汉卷烟厂职工停车场充电桩建设项目

1.2项目地点:

武汉卷烟厂(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环湖路51号)

1.3采购内容:

本项目拟为武汉卷烟厂停车场建设88个电动汽车车位充电桩,须完成充电桩的采购及安装、接地系统敷设、停车风雨连廊改造及恢复、场地标识标线的绘制、变配电设施采购及安装,10KV箱式变压器的翻新改造及吊运安装、变压器土建基础施工、10KV电力线路的采购敷设及配套设施的施工、投运前电力试验、计量系统及设备的采购调试安装、充电桩计量系统、云支付平台的建设调试等工程。详见施工图纸XN-P075C-D0101以及工程量清单。

最高总价含税限价:人民币1886903.26元。

本次招标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

1.4招标结果有效期:本次招标结果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所有货物、服务交付并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为止之日前有效。

1.5工期期限要求:中标人接到招标人开工通知后8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施工以及调试。

1.6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不少于三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

2.2.1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需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要求:同时具有“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五级”或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22169时至2022222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在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武汉市友谊大道999号武钢大厦B304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线上获取:按公告内提供的银行信息将标书费以单位(公对公)电汇或转账方式办理汇款,汇款账户信息:

1)收款人: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武汉钢城支行;

3)帐号:3202008109200067108

4)行号:102521000492

汇款后请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单位联系电话)原件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汇款凭证截图发送至邮箱:767796852@qq.com,收到邮件后1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会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发件人邮箱,标书费发票在开标当天领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38930分,地点为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武汉市友谊大道999号武钢大厦B304室)。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6.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注:若因疫情形势变化,将采用网上视频开标,届时会通过电话和邮件通知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视频会议地址及方式。)

6.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38930分。

6.3开标地点: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武汉市友谊大道999号武钢大厦B304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官网、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异议和澄清、质疑):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友谊大道999号武钢大厦B304

邮编:430000

联系人:梅伊帆

电话:15871393220

传真:027-86219288-803

电子邮箱:767796852@qq.com

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卷烟厂

招标采购部门(负责解答异议和澄清):武汉卷烟厂动力车间

地址:武汉卷烟厂(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环湖路51号)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27-61553045

电子邮箱:linwei@wh.hbtobacco.cn

法律与改革部门(负责质疑的核查和处理):武汉卷烟厂法律与改革科(规范办)

联系人:方女士

电话:027-61555052

电子邮箱:fangzhy@hbtobacco.cn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武汉卷烟厂纪检监察科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27-61555044

电子邮箱:huangwei@hbtobacc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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