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怀宁县产城融合一体化建设(一期)EPC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93831.56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1/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皖h621085
预算金额93831.56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孝磊
招标代理机构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程浩0556-4967802
标书截止时间2021/10/08
投标截止时间2021/10/21
公告正文

怀宁县产城融合一体化建设(一期)EPC项目招标公告

【发稿时间 :2021-09-30 17:20 信息来源: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怀宁县产城融合一体化建设(一期)EPC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 怀宁县产城融合一体化建设(一期)EPC项目

1.2招标人:安徽振宁磁电产业园有限公司

1.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安徽怀宁经济开发区东北角金拱镇,规划万胜大道南侧、富产路东侧、兴路北侧区域。用地总面积91.49公顷,约1372.35亩,主要包含以下建设内容,分别为:

1)怀宁县万胜大道(S209-东经三路段)、独秀大道、稼先路道路及马庙镇工业园区间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富产路、富兴路、业一路、业二路、业景路5条园区道路及纬十二路-东风路连接路的道路新建工程,万胜大道(石牌大道)、黄龙路、洪铺路局部地段道路污水管网顶管工程;

2)场地平整并新建标准化厂房、研发中心、配套用房及其它附属设施工程,怀中室外运动场升级改造等,总建筑面积约33.8万平方米。

本次招标的工程费用概算约93831.56万元。

2.2项目编号:皖H621085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怀宁县产城融合一体化建设(一期)EPC项目

2.3.1勘察设计:承担本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勘察、测绘、施工图设计、专家评审、图纸审查及后续跟踪服务等

2.3.2施工:承担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本项目相关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直至竣工验收、调试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2.4计划工期:建设期36个月(含设计周期)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三、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及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及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同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施工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担任施工负责人但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5个工作日内,能够从其他项目撤出并担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注:在满足要求时,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独立设置,不能一个人同时兼任。

3.5业绩要求:(1)自2018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不含),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合同金额1.5亿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表);否则视为无效。

注:工业建筑工程是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主要包括生产(加工)车间、实验车间、仓库、独立实验室、化验室、民用锅炉房、变电所和其他生产用建筑工程。

2)自2018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不含),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表);否则视为无效。

3)自2018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不含),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须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建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否则视为无效。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均需满足信誉要求。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且施工单位有且仅有1家并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签订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投标人可于20210930日至20211008下午1730登陆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aqggzy.anqing.gov.cn)点击“新增投标”,并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修改、补遗、补充说明等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工本费:人民币0/套。

4.3方式:投标人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查询、获取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 转 5-2(工作日)。CA 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 CA 客服400-880-4959(工作日)。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400-998-0000(8:00-21:00)。

4.4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 102114 30

5.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传。

5.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ct.org.cn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aqggzy.anqing.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人:安徽振宁磁电产业园有限公司

址: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科技创新大楼

人:王孝磊

话:0556-3510181

招标代理机构: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24号

联系人:程浩

话:0556-4967802

八、投标保证金账户

8.1账户名称: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宁支行;

账号:179749020929

九、重要说明

9.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针对本工程的特点,结合招标人需求,对投标人资质、拟派负责人资格等项进行评审。只有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技术标及商务标评审,具体审查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9.2本项目开评标期间,投标人必须保证联系电话通畅,因投标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3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工本费在线支付,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9.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系统”—登陆页面—工具下载中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

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980000,24小时服务QQ:4008503300。

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开标时投标人不得到达开标现场,不接受现场解密,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各投标人认真学习《安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远程解密操作手册》(使用IE8及以上版本的IE浏览器→安装新点驱动→确认投标文件已上传→测试CA证书→远程解密)、《在线询标操作手册》(评标澄清回复→填写回复内容→确认回复内容→签章),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

9.5获取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前在报名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中点击“撤销报名”。

9.6中标人属外省、市企业的,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须到工程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9.7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放,投标人需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陆后查看,请务必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9.8本次招标评标时不要求投标人携带相关证件、业绩的原件(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投标人不得编造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9.9投标文件中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网址链接不视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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