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湛江市奋勇高新区承接产业转移主平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9-440800-04-01-88512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湛江市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陈欣微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海霞1501737788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湛江市奋勇高新区承接产业转移主平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
期)工程总承包(EP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湛江市奋勇高新区承接产业转移主平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
承包(EPC))已由(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湛发改投审〔2023〕57 号)批准建设,项
目代码为2309-440800-04-01-885129,项目业主为湛江市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
金通过湛江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专项资金及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解决,不足部分由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到位情况:□全部到位/□50%以上到位/☑启动资金
到位。
招标人为湛江市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1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 111133.01 平方米,其中:标准厂房 92840 平方
米、公共服务中心 11006.68 平方米、仓库 4825 平方米、配套用房 900 平方米、架空层 801.21 平
方米、设备房(地下)760.12 平方米及电梯,配套建设园内道路 20203.04 ㎡、机动车停车位
和非机动停车位各 329 个,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充电桩各 99 个,综合管线工程等室外配套设
施。
2.1.2 项目建设地点:湛江奋勇高新区工业园清迈南路与文莱北路交叉口以东北地块。
2.1.3 项目概算总投资:45309.680183 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34141.336009 万元、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7812.071567 万元、预备费 3356.272606 万元。注:本项目概算以发改部门最 终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准。
2.2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34591.13908 万元(暂定),其中:(1)设计费(含施工 图预算编制)招标控制价为 535.156413 万元;(2)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 32434.269209 万元;(3)建安工程预备费招标控制价为 1621.71346 万元。(以湛自然资网出告字[2023]第 75 号土地出让公告中、经奋勇高新区审查通过的概算,其中施工图设计费 668.945516 万元(含 施工图预算编制)下浮 20%即为 535.156413 万元,建安费 34141.336009 万元下浮 5%即为 32434.269209 万元、建安工程预备费按建安费 5%计算并下浮 5%即 1621.71346 万元来暂定招标控 制价)。注:本项目概算以市发改部门最终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准,并作为预算编制、工程 结算及相关流程的依据。以市发改部门最终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对应细目(含对应部分预 备费)施工图设计费(含施工图预算编制)下浮 20%、建安费下浮 5%及建安工程预备费下浮 5%计算招标控制价。
2.3 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设备购置和安装、竣工验 收、结算、缺陷修复、质量保修等。
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要负责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相关 评审会议的汇报工作、配合招标人报建、现场服务与技术交底、后期咨询服务、现场指导与 质量缺陷处理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工作。(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在合同中确定。)施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全过程施工实施,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 图为准;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工程及材料检测、直 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结算和保修期工程保修及缺陷责任期的修复等工作;负责施工 过程中所有材料及设备采购、安装、试验,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 档工作等。(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在合同中确定。)
2.4 建设工期:总承包工期 14 个月(含设计工期)。
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 1 个月内完成全部内容的完整的经审图的正式施工图设计工作(含 完整正式施工图预算编制),并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图审查所规定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图纸;在收 到设计审查报告后 10 天内,修改完成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含审查修改内容的设计文件)并提交发包人。
施工工期:13 个月,开工日期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算起,以工程竣
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报告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2.5 质量标准:
2.5.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或以上)。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 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以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 标准、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等要求。
2.5.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或以上)。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应具备以下资质证书:
3.2.1 设计资质: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设计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 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2.2 施工资质: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 资质,且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本项目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注册人员,具备企业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从开 标之日起不得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包括已中标未 开工、已签订合同、项目在建未竣工验收等情况之一(提供承诺函);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 证(正反面)以及在投标企业缴纳的 2023 年(8、9、10 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提供该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本人与投标企业劳动关系证明并加盖公 章(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根据《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 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 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要求,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经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 名处手写签名。)
3.4 投标人本项目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设计方)在册人员,具备建筑工程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提供设计负责人的身份证(正反面)以 及在投标企业缴纳的 2023 年(8、9、10 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如达到法定退休 年龄,无法提供该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本人与投标企业劳动关系证明并加盖公章。
3.5 投标人本项目委派的专职安全员:须为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注册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提供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正反面)以及在投标企业 缴纳的 2023 年(8、9、10 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提供 该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本人与投标企业劳动关系证明并加盖公章。
3.6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 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
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截图上须体现查询时间,
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
3.7 本项目只须制作、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取得湛江市公 共资源交易系统 CA 数字证书,并安装手机端 APP 交易系统。持本企业数字证书使用“投标文 件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交易系统参加投标,按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办理企业投标 CA 数字证书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详情请查阅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CA 数字证 书办理咨询电话:0759-3585827,交易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59-3585867)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投标人不得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 理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 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 号)要求,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 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 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3.10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 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注:(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的家数最多不能超过 2 家(一家为施工单位,一家 为设计单位),须由施工单位为联合体主办方,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方。联合体整体须满足 设计、施工资质要求,且需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 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4.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参与本项目的电子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 审。
4.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4日/时(北京时间,下同)。
4.3 答疑提问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28 日 17 时。提问为匿名方式,提问为匿名方式,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
4.4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023 年 11 月 29 日,统一通过湛江 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发布(内容在网站发布后将视作 已告知所有投标人)。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 4.5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14
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 09 时 30 分前进入 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号开标室使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 统)主持线上电子开标会议,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上留意项目动态。
4.6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于电子开标当日根 据已参与的有效投标人数量进行设置。
投标截止时间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内点击“开始解密”,投标人须在解密截止 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其投标文件 无效,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 进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湛江市)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以及项目有关资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上发 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发布的为准。招标人
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发布。
7.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 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 通知之日起计):
☑7.1 将本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7.2 在本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7.3 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7.4 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7.5 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 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6 中标单位主要原因造成本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7.7 其他/。
8.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 标交易规则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1 号)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 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当场作出答复,并在 电子交易系统中如实记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 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上述异议均须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对招标人答 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名投诉,电话:0759-358810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
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湛江市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的指导意见》)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 权因时效原因而消失。
9.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软硬件故障等导致不能正常登录交易系
统参加投标的,或不能正常在交易系统内进行查看招标公告、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上 传投标文件等招投标活动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继续进行。
10.因不可抗力或交易系统原因影响招标活动的,可按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应急 预案进行处理。
11.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时间一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12.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湛江市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海滨大道北
联系人(实名):陈欣微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霞山区海滨大道中与乐金路交 汇处天誉澜湾 10#5 层
联系人(实名):郑海霞
电话:0759-3398371 电话:15017377886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GDZZ2309727@163.com
2023 年 11 月 24 日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成员一名称(主办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的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 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一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 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 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主办方及各成员共同与招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订立合同并按合同分别实施各自负责的工作。
3.联合体各方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 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分别承担各自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 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名称)作为主办方除负责本协议第 2 条的工作外,还负责承担全部工程的 工 作;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承担 工作。
5.联合体成员之间工作协调均由主办方负责。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 作量分摊。
7.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 同约束力。
8.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 自动失效。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9.本协议书一式
成员一名称(主办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联合体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
授权委托书;
2、本项目只接受不多于2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