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昌九高铁CJZQ-7标项目经理部钢筋询价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ssj-cjzq-wz-2024-10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物资采购询价函
                   询价函编号:ZTSSJ-CJZQ-WZ-2024-10
各潜在报价人:
一、需求内容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昌九高铁CJZQ-7标项目经理部因施工生产需要,需采购柴油材料,具体规格、数量、技术要求如下: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单位
需求数量
备注
1
柴油
0#


140

2






3






4






5






6






合计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
2.报价人营业范围包含本次询价材料,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报价人需有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的生产能力,物资质量须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4.报价人非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禁止合作名单。
5.本次招标物资的招标单价为浮动单价,在合同期内采购单位不做任何调整。
6.物资报价表要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得打印签字。
三、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货款:结算货款=实收数量×结算单价。
2、结算方式: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在甲方指定的交货点合格交付货物后,凭以下所列单证按月向甲方结算货款。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为一个供应周期,在每个月16日前乙方指定专人与甲方进行单据核对,并确保数量无误,每月20日前提供全额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报价为浮动价
4、报价基准价为9000元/吨
5、结算单价=到货日柴油信息价(发货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石化0#柴油挂牌价格)+固定差额
(1)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符合规定的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甲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
(3)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时间区间内的物资供货明细记录;
(4)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单价确认书。
6、结算要求: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账户,如乙方账户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签订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否则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结算采用一票制结算。
7、结算期限:以银行转账、铁建银信或其他票据进行结算,结算完成后甲方三个月内支付该批物资 70%的货款,剩余30%货款在供货完毕且无其他质量缺陷六个月后无息支付,乙方同意甲方可视资金状况延长付款期限,并且甲方不承担延期或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利息等费用。  
四、报价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人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电话);
3.物资报价表;
4.廉政告知函;
 
请各报价人按照我单位要求,于2024年11月7日10时00分前予以报价,报价资料发送至邮箱595033485@qq.com。
联系人:郭乐
联系方式:18029977666
邮箱:595033485@qq.com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昌九高铁CJZQ-7标项目经理部    
                           2024年11月2日
物资报价表
 
单位名称: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基准价
固定差额
不含税单 价(元)
含税单价
(元)
税率 (%)
含税金额
(元)
交货地点
运距
备注
1
柴油
0#

140
9000








2











3











4











合计













注:以上物资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供应数量按采购单位实际需要,以现场实际验收合格的物资数量为准。
 
含税总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 :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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