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室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6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xwy24100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岩0951-5926527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正信炜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由娜0951-567671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室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代理公司电子邮箱(2997510965@qq.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WY241007
项目名称: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室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55.850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850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室无纸化改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3.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资格承诺函或证明材料;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3.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3.7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当日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3.8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3.9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注:上述第3.3—3.6项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2日  至 2024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代理公司电子邮箱(2997510965@qq.com)
方式:电子邮件形式发放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正信炜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号开标室(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 256 号美铂大厦四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节假日除外)将本公告附件中报名登记表发送至代理公司邮(2997510965@qq.com)进行登记。招标文件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发至投标供应商邮箱。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289号        
联系方式:李岩 0951-59265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正信炜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256号美铂大厦四层            
联系方式:由娜 0951-56767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由娜
电 话:  0951-5676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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