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消防系统检测维保项目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4/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zb-ctz2023-302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侯远航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田丽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5
公告正文
  • 消防系统检测维保项目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4 15:59:25

中国航发长春控制科技有限公司消防系统检测维保项目

(招标编号:LNZB-CTZ2023-3020)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4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中国航发长春控制科技有限公司消防系统检测维保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航发长春控制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公司整体消防系统的线路、管路、设备设施维保、小范围的拆、装、移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中国航发长春控制科技有限公司消防系统检测维保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

2.具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证明;(备案证明材料)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3年无败诉的司法案件。(网站查询截图)

4. 应提供至少两家客户服务合同,包含一份正在有效期内的合同。提供至少一家正在服务的客户供考察。

5. 企业出具的检测报告和维保作业应能够满足甲方建筑物消防等级要求,并提供承诺书。

6.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40900分到2023年04月2116时30分。

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的单位,请于2023年04月140900分至2023年04月2116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购买招标文件须准备的购买文件材料盖章扫描件,如:企业营业执照、资格要求中提到的相关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等,登陆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http://ebid.aecc-mall.com)注册后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网上上传要求的材料扫描件审核后,电汇标书款上传汇款凭证后经审核下载招标文件。

如有疑问,请致电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服务热线400-810-8777。

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投标人必须在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否则无法投标。(详见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相关说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0510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在此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传至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http://ebid.aecc-mall.com)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如传至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的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与在此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传至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的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为准。

5.2 递交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一楼第四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人,请于快递发出后,将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同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快递公司名称、运单号信息,发送至邮箱1509461870@qq.com

5.3投标人递交的纸质版文件仅作为资料归档使用,如果开标现场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5.4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或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510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一楼第四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510时30分;

2.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一楼第四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发布公告的媒介

3.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3.2本项目除采用传统线下招投标方式外,同时使用中国航发网上商城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程序,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制作、投标、开标、评标以及公示等工作均在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进行。CA数字认证证书请于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http://ebid.aecc-mall.com)购买,否则无法进行线上开标。具体请参看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发布的相关指南,有关事项请与中国航发网上商城招投标专区联系。

3.3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客户端软件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详见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http://ebid.aecc-mall.com)(操作流程详见网站首页-帮助中心-常见问题-【投标人】招投标专区快速上手指引)),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http://ebid.aecc-mall.com),并在此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或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或未按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只接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同时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必须保持一致。

七、其他

1、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3年,具体以商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服务地点:长春市天威路567号(中国航发长春控制科技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5、投标保证金:2万元,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保证金账户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

6、汇款账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号:06135601040003330

注:此账号只接收标书款,不接收保证金。

八、监督部门

中国航发长春控制科技有限公司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航发长春控制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北区天威路567号

联系人:侯远航

电话:0431-87907180

传真:0431-8790701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人:田丽、李雪

: 024-23391330-806

电子邮件:1509461870@qq.com

中国航发长春控制科技有限公司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4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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