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重庆市大足区人民医院
项目概况: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医院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见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8月19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号:DZQ22A00321 采购执行编号:DZCG22055
项目名称:重庆市大足区人民医院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000,000.00元
最高限价:22,9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见采购文件。 | 22,910,000.00元 | 1 | 套 |
合同履行期限: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见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2年7月28日 至 2022年8月4日。
每天上午08:00:00至11:30:00,下午15: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见采购文件。
方式或事项:
1.见采购文件。
2.请自觉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详询:大足区疫情防控办(02343722182)。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2年8月19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8月19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采购文件。
开标时间: 2022年8月19日 10:00
开标地点:见采购文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大足区人民医院
采购经办人:李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43627055
采购人地址:二环南路107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陈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43726735
代理机构地址:见采购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43627055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医院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采购定稿.doc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医院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采购定稿.doc
货物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 | 2291 | 46 | 1 | 工业 |
户 名: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 |
账户1 |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大足支行 |
账户1 | 账 号: 50001004341052500465 |
账户2 | 开户行:重庆银行大足支行 |
账户2 | 账 号:690102029001423930 |
账户3 | 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足支行 |
账户3 | 账 号:0165016430000300 |
备 注:转账时请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编号”字样 |
序号 | 产品名称(设备名称) | 数量/单位 | 备注 |
1 | 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 | 1套 |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三)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方案 |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技术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4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1 | 投标报价(43%) | 43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三)投标报价政策性扣减”。 | |
2 | 技术部分(45%) | A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35分。 | |||
2 | 技术部分(45%) | B加分条款:1.投标货物相应技术参数高于招标货物重要技术参数(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要求的每条可加3分。2.一般性技术参数(非“※”号标注的部分)高于招标要求的每条可加1分。3.以上两款总加分不超过10分。 | |||
2 | 技术部分(45%) | C扣分条款:1.重要技术参数(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有一条不满足的为无效投标。2.一般性技术参数(非“※”号标注的部分)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每负偏离一条从技术部分中扣除3分;有5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 |||
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重要的商务条款(带“※”部分)投标人有一条不满足的为无效投标,其它商务要求有一条不满足的,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 |||||
3 | 商务部分 | 质保期(3%) | 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每增加壹年加1分,最多可加3分。 | ||
3 | 商务部分 | 售后服务能力(7%) | A售后服务机构设置(5 分)1.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有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的得 3 分;2.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在重庆或四川有售后服务机构的得 2 分(自身设立机构售后的,须提供该机构的工商注册证明;授权其它机构售后的,须提供该机构的工商注册证明和授权服务协议)。B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2分)根据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配备的齐全程度及价格的合理性进行评分,满分2 分。 | ||
3 | 商务部分 | 培训(2%) | 根据培训方案中承诺的培训人数100%覆盖,应用培训方案中培训时长10天可得1分,每增加5天培训,增加0.5分,最多得2分,培训总时长低于10天,不得分。 | ||
4 | 政策性加分 | 5 | 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未标注“※”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清单中以“※”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所投分包的所有投标产品的原产地在西部地区的,得1分。 |
商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原产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 | ||||||||||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
三、交提货方式: | ||||||||||
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 ||||||||||
五、付款方式: | ||||||||||
六、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 | ||||||||||
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在60天内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提请重庆仲裁委员会(大足)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集中采购机构备案1份,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 | ||||||||||
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 备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投标人全称 | |
交 货 期 | |
交 货 地 点 | |
投标总价报价 | 小 写¥: |
投标总价报价 | 大 写: |
备注: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或型号 | 制造商 | 原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总计 | 人民币小写: (大写: ) |
序号 | 招标技术要求 | 投标技术应答 | 正负偏离情况 | 差异说明 |
序号 | 招标商务要求 | 投标商务应答 | 正负偏离情况 | 差异说明 |
供应商 | 名 称: | 联系人: 电话: | |
供应商 | 开户行名: | 账 号: | |
采购人 | 名 称 | 联系人: 电话: | |
合同总金额小写¥ (大写 ) | |||
结算方式: 财政集中支付 □ 采购人或采购专户支付 □ | |||
采购人验收与付款 | 一、验收结果(请在验收结论的相应方框内打“√”确认)□ 1.本项目已部分验收合格。□ 2.本项目已全部验收合格。验收人(分管领导 签字): 采购人(单位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 ||
采购人验收与付款 | 二、付款进度1.已付款金额为:人民币小写¥ (大写: )2.本次付款金额为:人民币小写¥ (大写: )3.合同余款金额为:人民币小写¥ (大写: ) |
一、项目商务验收情况 | ||||||
实施(交货)时间要求 | 实施情况 | 验收结论 | 验收人(签字) | |||
实施(交货)地点要求 | 实施情况 | 验收结论 | 验收人(签字) | |||
实施(交货)其它要求 | 实施情况 | 验收结论 | 验收人(签字) | |||
二、货物品牌、数量及质量验收情况 |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 | 主要技术参数 | 数量 | 验收结论 | 验收人(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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