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府河治理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金额
86600.26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4/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300000271021022001
预算金额86600.26万元
招标公司保定市清苑区河道工程维护服务站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金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素敏0310-801717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4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 | 府河治理工程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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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E1300000271021022001 | ||||||||||||||||||||||||||||||||||||||||
招标公告名称: | 【府河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1022001B01 | ||||||||||||||||||||||||||||||||||||||||
原公告内容: | |||||||||||||||||||||||||||||||||||||||||
【府河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府河治理工程施工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冀水审[2024]1111号,并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农经[2023]146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法人为保定市清苑区河道工程维护服务站,项目代建机构为保定市清苑区河道工程维护服务站,招标人为保定市清苑区河道工程维护服务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金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府河。建设规模及内容:河道疏浚29.58公里、堤防加高培厚 58.06公里、新建防洪墙1.1公里、岸坡填筑4.35公里、穿村段挡墙防护6.2公里、堤岸防护20.72公里、改建刘口泵站1座、改建保新路排水沟穿堤闸1座、改建金线河入府河口跌水1座、堤(岸)顶路硬化62.18公里、改建上堤坡道71处、生产桥改建6座等。计划工期:18个月。质量标准:优良。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说明: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 (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暗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内容(含水土保持工程和环境保护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04-02 09:00至2024-04-09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24 09:4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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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1、本项目原最高限价为:866002615.00元现变更804662878.00元 2、原开标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9:40 先变更为2024年4月30日9:00 3、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以最新上传的版本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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