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孝南区中心】孝南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两业融合中心及基础设施提升建设EPC项目(一期)第二标段: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工程(含停车场)(HBXN-202310FJ-022001002)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金额
22711.8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0/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2711.86万元
招标公司湖北孝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夏莲霞0712-259306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1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孝南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两业融合中心及基础设施提升建设EPC项目(一期)第二标段: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工程(含停车场)(HBXN-202310FJ-022001002)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XN-202310FJ-022001002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孝南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两业融合中心及基础设施提升建设EPC项目(一期)已由孝感市孝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孝南发改审批〔2023〕1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孝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湖北孝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孝南经济开发区南大高新区 建设规模:1、标准化厂房:总用地面积约为153232.01㎡,总建筑面积78564.57㎡(其中门房等配套建筑面积410.6㎡,厂房建筑面积78153.97㎡)。主要建设内容为标准化厂房,停车位,园内大型广告牌及配套道路、通讯、供配电、给排水、暖通、消防、绿化等公用工程。2、停车场:总用地面积约为10000.72㎡,停车位总计245个,其中充电停车位32个,无障碍停车位5个,其他车位208个。硬化道路面积5067.72㎡,植草砖面积(停车位)3464㎡。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EPC) 模式,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移交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计划工期:54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1-30 合同估算价:22711.86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或其他分支机构名义进行投标。 (2)①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人员资格要求:①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②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③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④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在职员工,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分别满足要求即可)。(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 (5)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票决数量法)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①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②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4009980000咨询。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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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7日 | |||||||||||||||||||||||||||||||||||||||||
备注:根据“一网通投”改革试点工作安排,招标公告中第4部分“4.招标文件的获取”内容修改为“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 (网址: 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服务操作用手册)。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3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招标公告中第5部分“5.投标文件的递交”内容修改为“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9时00分。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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