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南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全自动共聚焦光谱仪采购(第二次)(SEU-ZB-240689)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1
金额
99.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eu-zb-240689
预算金额99.8万元
招标公司东南大学
招标联系人孙老师13151098103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严工1995175427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东南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全自动共聚焦光谱仪采购(第二次) 的潜在投标 人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嘉业国际城 3 栋 4 楼 409 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SEU-ZB-240689 1.2 项目名称:东南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全自动共聚焦光谱仪采购(第二 次) 1.3 预算金额:人民币 99.8 万元 1.4 最高限价:人民币 96 万元(不含外贸代理费),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5 采购需求: 交付地点: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设备的搬运、安装调试等不另行付费。项目概况:能源与环境学院采购全自动共聚焦光谱仪 1 套,主要技术参数:(1)具备高度自动化,软件控制一键式切换激发波长、自动切换光栅,自动波长和强度校准和强度校准;(2)系统采用针孔共焦技术,内置真实存 在的机械共焦针孔,三维空间滤波;(3)耦合研究级显微镜,自由光路耦合 光谱仪;光谱分辨率:≤1cm-1,光谱重复性:≤±0.02cm-1。 1.6 交货期限: 境外产品:开具信用证后 120 天内设备安装调试合格。 境内产品:合同签订后 120 天内设备安装调试合格。 1.7 行业划分:工业 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 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本项目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 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 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 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 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 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 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 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 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如果所投产品是进口产品需提供设备制造商或其 驻中国办事机构或其在中国销售总代理的针对本项目的销售代理授权委托书。 2.4 第 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7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8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进行资 格审查的同时,依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 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时间:2024 年 11 月 08 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止,每天 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2 方式:线上或线下获取 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后至采购代理机构领取采 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 取或联系采购代理机构以邮寄等形式获取,各单位将获取文件登记资料及文 件汇款凭证发至邮箱(1146468705@qq.com);(注:提出选择以邮寄方式 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充分考虑,如:邮寄的在途时间是否充足与及时;以及其他不可预测的获取采购文件的风险因素): (1)领取采购文件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领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 人,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3 售价:400 元/分包,售后不退。 3.4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业国际城 3 栋 4 楼 409 室。 3.5 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人:金工 (2)联系电话:18360460879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投标文件递交 (1)接收时间:2024 年 11 月 28 日 14 :00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8 日 14 :30 (北京时间) (3)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 158 号嘉业国际城 4 号楼 2302 室 4.2 投标文件开启 (1)时间:2024 年 11 月 28 日 14 :30 (北京时间) (2)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 158 号嘉业国际城 4 号楼 2302 室(3)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一式陆份(壹份正本、伍份副本、电子件 壹份),每份投标文件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 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响应文件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 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 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其他有关事项:请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配合做好检查工作。在进入开评标 区时凭 a、投标文件;b、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请各投标单位提前安排合规 人员参加。各投标单位务必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开标地点。)逾期送 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投 标人因故未出席开标会的,视同同意本项目开标结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 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公告。 6.2 投标人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本次招 标请按“标段”获取招标文件,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并按“标段”开标、评标。 6.3 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 单位联系人。未勘察现场供应商也可参与本项目,但因未勘察现场造成的数 据错误与报价偏差,责任自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南大学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新街口街道四牌楼 2 号 联系方式:能源与环境学院:孙老师,电话:1315109810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刘老师,电话:025-83792693。 7.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业国际城 3 栋 4 楼 409 室 联系人:严工 联系方式:19951754271 邮箱:njzbdl1@126.com 7.3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工 联系方式:1995175427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