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莆田市东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修复与保护及水华防治综合整治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服务类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2.58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3/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莆【诚】招202403001
预算金额42.58万元
招标公司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诚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先生1379961374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莆田市东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修复与保护及水华防治综合整治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27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莆【诚】招202403001
项目名称:莆田市东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修复与保护及水华防治综合整治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582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582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任意一种: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③水利行业(河道整治)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针对“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补充说明 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均可。本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4日 至 2024年03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276号
方式:1)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福建省诚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需带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邮箱或邮寄报名:响应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报名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r2707788@163.com。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诚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276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诚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27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邮箱:cr2707788@163.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人民政府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人民利洋1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150801287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诚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276号
联系方式:周先生137996137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周
电 话: 13799613745
莆田市东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修复与保护及水华防治综合整治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27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莆【诚】招202403001
项目名称:莆田市东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修复与保护及水华防治综合整治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582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582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预算 (元)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莆田市东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修复与保护及水华防治综合整治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 | 1项 | 425821.00 | 详见磋商文件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任意一种: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③水利行业(河道整治)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针对“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补充说明 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均可。本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4日 至 2024年03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276号
方式:1)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福建省诚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需带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邮箱或邮寄报名:响应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报名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r2707788@163.com。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诚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276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诚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27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邮箱:cr2707788@163.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人民政府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人民利洋1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150801287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诚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276号
联系方式:周先生137996137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周
电 话: 13799613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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