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宁省空气质量预报等管理系统迁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51.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0/12/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0-210000-88102
预算金额51.5万元
招标公司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天晟024-24161636
标书截止时间2020/12/18
投标截止时间2020/12/2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辽宁省空气质量预报等管理系统迁移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2-24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000-88102
项目名称:辽宁省空气质量预报等管理系统迁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15,000.00
最高限价(元):51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本次系统迁移服务需求包括辽宁省空气质量预报系统、空气质量联网系统和辽宁省海洋环境保护管理平台共3个业务系统实行迁移至省政府数据中心沃云平台。
1、总体要求
1.1迁移期间双系统并行,确保迁移期间的业务连贯性。
1.2完整的前期调研和后续保障服务,确保采购方业务数据安全,尽量减少对业务工作造成影响。
1.3迁移后功能模块、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安全性等)不低于迁移前,系统要符合电子政务云平台、辽宁省信息中心等部门的安全等相关要求。
1.4需有明确的迁移方案,方案内容需对迁移计划、迁移流程、安全保障、风险控制、测试运行及技术支持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并明确迁移专业技术人员配置,迁移方案中需分别按辽宁省空气质量预报系统、空气质量联网系统和辽宁省海洋环境保护管理平台3个系统设计迁移工作内容和流程。
1.5迁移过程必须有组织、责任明确、顺畅执行并留有工作日志等书面记录。
2、具体要求
2.1辽宁省空气质量预报系统
主要任务是对原有服务器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模型、数据对接软件在保证业务不中断的基础上进行迁移。需要供应商根据现有应用和服务器使用现状,合理规划应用程序和数据库资源分配,保证应用及数据库的资源满足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量的不断增长。
2.2辽宁省空气质量联网系统
主要任务包括新服务器支撑软件安装、数据接收端迁移、数据库迁移与备份、应用软件迁移安装、站点报送 IP 设置与调试、中心端VPN 迁移、系统整体联调、应用上线监控,并提供正版授权的微软Windows server 2012 R2中文标准版操作系统。
2.3辽宁省海洋环境保护管理平台项目
主要任务是对业务服务器进行迁移,并对部分系统功能进行升级。功能升级需求包括对红线区统计、国控点维护、国控监测数据上传、国控点地图分布、生态修复项目维护、生态修复项目地图分布的新功能开发工作,并提供功能开发方案。
3、验收要求
系统完成迁移并稳定运行3个月后,由用户单位确定验收方法,对本服务效果进行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5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12-11至2020-12-18,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12-24 13:30(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纸质响应/投标文件在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线下递交。
六、开启
时间:2020-12-24 13:3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投标报名和采购文件下载。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投标文件的按照响应/投标文件无效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甲-3号
联系方式: 024-627804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46号嘉兴国际大厦609室
联系方式: 024-24161636
邮箱地址: lnxdzbgs@126.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沈阳新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账号: 3301001509249124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天晟
电 话: 024-2416163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辽宁省空气质量预报等管理系统迁移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2-24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000-88102
项目名称:辽宁省空气质量预报等管理系统迁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15,000.00
最高限价(元):51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本次系统迁移服务需求包括辽宁省空气质量预报系统、空气质量联网系统和辽宁省海洋环境保护管理平台共3个业务系统实行迁移至省政府数据中心沃云平台。
1、总体要求
1.1迁移期间双系统并行,确保迁移期间的业务连贯性。
1.2完整的前期调研和后续保障服务,确保采购方业务数据安全,尽量减少对业务工作造成影响。
1.3迁移后功能模块、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安全性等)不低于迁移前,系统要符合电子政务云平台、辽宁省信息中心等部门的安全等相关要求。
1.4需有明确的迁移方案,方案内容需对迁移计划、迁移流程、安全保障、风险控制、测试运行及技术支持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并明确迁移专业技术人员配置,迁移方案中需分别按辽宁省空气质量预报系统、空气质量联网系统和辽宁省海洋环境保护管理平台3个系统设计迁移工作内容和流程。
1.5迁移过程必须有组织、责任明确、顺畅执行并留有工作日志等书面记录。
2、具体要求
2.1辽宁省空气质量预报系统
主要任务是对原有服务器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模型、数据对接软件在保证业务不中断的基础上进行迁移。需要供应商根据现有应用和服务器使用现状,合理规划应用程序和数据库资源分配,保证应用及数据库的资源满足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量的不断增长。
2.2辽宁省空气质量联网系统
主要任务包括新服务器支撑软件安装、数据接收端迁移、数据库迁移与备份、应用软件迁移安装、站点报送 IP 设置与调试、中心端VPN 迁移、系统整体联调、应用上线监控,并提供正版授权的微软Windows server 2012 R2中文标准版操作系统。
2.3辽宁省海洋环境保护管理平台项目
主要任务是对业务服务器进行迁移,并对部分系统功能进行升级。功能升级需求包括对红线区统计、国控点维护、国控监测数据上传、国控点地图分布、生态修复项目维护、生态修复项目地图分布的新功能开发工作,并提供功能开发方案。
3、验收要求
系统完成迁移并稳定运行3个月后,由用户单位确定验收方法,对本服务效果进行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5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12-11至2020-12-18,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12-24 13:30(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纸质响应/投标文件在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线下递交。
六、开启
时间:2020-12-24 13:3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投标报名和采购文件下载。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投标文件的按照响应/投标文件无效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甲-3号
联系方式: 024-627804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46号嘉兴国际大厦609室
联系方式: 024-24161636
邮箱地址: lnxdzbgs@126.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沈阳新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账号: 3301001509249124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天晟
电 话: 024-2416163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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