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咸安区中心】咸宁市咸安区2023年度集中连片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XAZX-202310QT-011001001)招标公告[报名中]
金额
519.7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azx-202310qt-011001001
预算金额519.77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咸宁征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程筱1550203541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4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咸宁市咸安区2023年度集中连片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XAZX-202310QT-01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AZX-202310QT-01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宁市咸安区2023年度集中连片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已由咸宁市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咸安发改审批字(2023)3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市咸安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咸宁市咸安区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咸宁征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宁市咸安区官埠桥镇
建设规模:(1)生态沟渠建设工程:对治理范围内3条现状沟渠进行生态化改造,沟渠总长约1.8km,包括沟渠清淤清杂、岸坡整治、生态护坡、生态浮床、挺水植物种植、过滤坝、生态塘建设等。(2)七口池塘标准化改造工程:改造面积约42亩,包括池塘清淤清杂、岸坡整治、取水设施建设等。(3)梓山湖渔场示范基地鱼塘改造工程:改造面积约26亩,包括鱼塘清淤清杂、塘埂改造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1-30
合同估算价:519.77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投标人人员要求: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4投标人信誉要求:①未被责令停业;②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③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④近三年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在不良行为公布期内。(注:投标人可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以承诺制代替,格式自拟。) 3.1.5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参与本项目所提供全部资料、文件均真实、合法、有效的书面声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0月21日至2023年10月2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咸宁市咸
安区农业
农村局
代理机构:
咸宁征鸿
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地址:
咸安区金
桂路23
地址:
咸安区长
安大道8
9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人:
程筱/曹琴
电话:
13617151116
电话:
15502035415/1777152958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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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10月20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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