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测评价中心互联网广告监测数据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金额
120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613-246035075428
预算金额120万元
招标公司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测评价中心
招标联系人周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丁锦秀021-3255752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2
公告正文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测评价中心互联网广告监测数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测评价中心互联网广告监测数据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20楼或djx@shbid.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3-246035075428
项目名称: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测评价中心互联网广告监测数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200,000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1)标的内容一览表
(2)简要服务要求:负责互联网广告监测数据服务,按照采购人指定的网络范围、广告形式、采集数据项要求开展互联网广告的搜索采集和违法识别工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3)项目地点:上海市。
(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供应商应就其是否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作出承诺。(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见附件)
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本市财政部门将依法处理处罚。
(3)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 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 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 ,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20楼或djx@shbid.com
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领取,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500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15: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0楼多功能厅
五、 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2日15:0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0楼多功能厅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购买方式:
有兴趣的供应商可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前往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20楼)现场购买磋商文件,报名资料包含:(1)响应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2、磋商文件采用网上电子邮件发售购买方式:
1)有兴趣的供应商可将标书款电汇底单及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djx@shbid.com(报名资料包含:(1)响应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报名邮件中须备注好报名公司全称、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供应商可以电汇的形式支付标书款(应以公司名义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 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项目编号、包号及用途。):
开户名称: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建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帐 号: 31001550400055646341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测评价中心
地址:上海市斜土路2598号503室
联系方式:周老师021-64032550-5035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20楼
联系方式:021-3255752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丁锦秀/陈健鹏
电话:021-32557526、32557529
项目概况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测评价中心互联网广告监测数据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20楼或djx@shbid.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3-246035075428
项目名称: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测评价中心互联网广告监测数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200,000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1)标的内容一览表
采购内容 | 数量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测评价中心互联网广告监测数据服务 | 1项 |
(2)简要服务要求:负责互联网广告监测数据服务,按照采购人指定的网络范围、广告形式、采集数据项要求开展互联网广告的搜索采集和违法识别工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3)项目地点:上海市。
(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供应商应就其是否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作出承诺。(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见附件)
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本市财政部门将依法处理处罚。
(3)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 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 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 ,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20楼或djx@shbid.com
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领取,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500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15: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0楼多功能厅
五、 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2日15:0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0楼多功能厅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购买方式:
有兴趣的供应商可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前往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20楼)现场购买磋商文件,报名资料包含:(1)响应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2、磋商文件采用网上电子邮件发售购买方式:
1)有兴趣的供应商可将标书款电汇底单及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djx@shbid.com(报名资料包含:(1)响应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报名邮件中须备注好报名公司全称、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供应商可以电汇的形式支付标书款(应以公司名义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 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项目编号、包号及用途。):
开户名称: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建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帐 号: 31001550400055646341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测评价中心
地址:上海市斜土路2598号503室
联系方式:周老师021-64032550-5035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20楼
联系方式:021-3255752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丁锦秀/陈健鹏
电话:021-32557526、32557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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