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6/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2.服务范围:对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院内装修改造工程及零星维修项目预、结算审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5.采购预算:按实际金额结算
6.合同履行期限:2年
7.供应商的确定:本次供应商将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选取前四名。
二、竞标人资格要求
1.竞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竞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竞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拒绝参与采购活动。
4.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竞标人为联合体形式,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5.竞标人必须在湖南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注册并完成交易。
三、报名时间、地点
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于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1日上午9:00 -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文件到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100号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5号楼12楼1219号内部审计部办公室报名并获得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户开户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投标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记录查询的截图和无违法记录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否则拒绝参与采购活动。
四、公告发布媒体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xtsyyy.com/)
五、磋商时间及磋商地点
另行通知
六、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医院纪检部门投诉。
七、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邹老师
电话:0731-58669190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100号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5号楼12楼1219号内部审计部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2.服务范围:对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院内装修改造工程及零星维修项目预、结算审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5.采购预算:按实际金额结算
6.合同履行期限:2年
7.供应商的确定:本次供应商将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选取前四名。
二、竞标人资格要求
1.竞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竞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竞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拒绝参与采购活动。
4.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竞标人为联合体形式,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5.竞标人必须在湖南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注册并完成交易。
三、报名时间、地点
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于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1日上午9:00 -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文件到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100号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5号楼12楼1219号内部审计部办公室报名并获得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户开户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投标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记录查询的截图和无违法记录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否则拒绝参与采购活动。
四、公告发布媒体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xtsyyy.com/)
五、磋商时间及磋商地点
另行通知
六、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医院纪检部门投诉。
七、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邹老师
电话:0731-58669190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100号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5号楼12楼1219号内部审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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