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312-440604-04-01-405730 | |||
投资项目名称 | 郊边闸站重建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郊边闸站重建工程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郊边闸站重建工程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禅城区财政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工程主要任务是排水防涝,同时兼顾片区河涌生态补水。根据《佛山市禅城区内河涌专项规划(2021~2030 年)》和《广湛高铁佛山枢纽站片区河涌调整专项规划》的内容,按敦厚片区远期 2025 年 50 年一遇 24 小时设计暴雨 1 天排完的排涝标准,重建郊边闸站,同时为了满足片区河涌生态补水需要,附带相应流量的反向补水。 本次招标项目暂定总投资约9365.25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约为3285.38万元。本工程设计费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1217632.00元。 | |||
招标内容 | 包括各专业工程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上述工作的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国土、规划报建、征拆、通航及海事等工作;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后期咨询服务及相关配合服务】等工作。承包人须提交符合设计规程的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设计方案成果的PPT、PDF、CAD电子版、效果图展示板、工程效果图、鸟瞰图、图纸等)。 | |||
工期(交货期) | 47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1217632.00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灌溉排涝)丙级(或以上)资质。 4.2.3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在诚信系统中资质类别为:水利_设计类企业。) 4.4.1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 号)及《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2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5.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投标人须提供共享专栏信用信息公开的相关网页页面。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并处于投标限制期内,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本项目资格条件对投标人的业绩不作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 | 否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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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 5 月 23 日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 6 月 13 日 9 时 30 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 6 月 13 日 9 时 30 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6 月 13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4年 6 月 13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 |
开标时间 | 2024年 6 月 13 日 9 时 30 分 | 开标地点 |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 |
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发布的为准。 | |||
招标人 | 佛山市禅城区盈浩排水建设管养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果房路 79 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雷工 | 联系电话 | 0757-82321751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大厦17层A区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李工、张工 | 联系电话 | 0757-83332518 |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83105864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本项目的交易编码为:GC2024(CC)XZ0024 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5、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设计工作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颁布的有关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广东省、佛山市下发的有关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