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医学装备维修维保项目包1
金额
32万元
项目地址
青海省
发布时间
2024/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zzb-2024-059
预算金额32万元
招标公司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
招标联系人朱老师0971-8179310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鼎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女士0971-817951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6
公告正文
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医学装备维修维保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DZZB-2024-059
项目名称: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医学装备维修维保项目
预算金额:320000.00(元)
最高限价:320000(元)
采购需求:DSA血管造影机维保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数量:1
标项名称: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医学装备维修维保项目包1;
预算金额:32000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2.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业绩要求:/。
(3)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5)其他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时间:2024-10-31 至 2024-11-04 上午09:00-12:00和
下午14:30-17:30
地点: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区金桥路39号1号楼2楼(新力景瑞新城)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售价:5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6日上午9:30,地点为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区金桥路39号1号楼2楼(新力景瑞新城)。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价、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DZZB-2024-059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pdf
项目概况 |
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医学装备维修维保项目单一来源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区金桥路39号1号楼2楼(新力景瑞新城)获取投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6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DZZB-2024-059
项目名称: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医学装备维修维保项目
预算金额:320000.00(元)
最高限价:320000(元)
采购需求:DSA血管造影机维保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数量:1
标项名称: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医学装备维修维保项目包1;
预算金额:32000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2.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业绩要求:/。
(3)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5)其他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时间:2024-10-31 至 2024-11-04 上午09:00-12:00和
下午14:30-17:30
地点: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区金桥路39号1号楼2楼(新力景瑞新城)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售价:5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6日上午9:30,地点为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区金桥路39号1号楼2楼(新力景瑞新城)。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价、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鼎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址:西宁市城东区共和南路7号 | 地 址: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区金桥路39号1号楼2楼(新力景瑞新城) |
联系人:朱老师 | 联系人:马女士、王先生 |
电 话:0971-8179310 | 电 话:0971-8179517 |
电子信箱:/ | 电子邮件:qhdzzgs@163.com |
DZZB-2024-059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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