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嘉黎县第四幼儿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西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4/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1407003401005364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嘉黎县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范晓晖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众杰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潘工1388066616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9
公告正文
嘉黎县第四幼儿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05364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 一、招标条件 本嘉黎县第四幼儿园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05364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招标人为嘉黎县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2.1新建幼儿园4166.01平方米,混凝土地面1209.69平方米、人行透水砖2222.43平方米、塑胶地面720.00平方米、教职工停车区域136.08平方米、浆砌石挡墙616.27平方米、沙坑62.29平方米、30米跑道140.00平方米、新建路沿石116.33米、2.2米高镂空围墙295.77米、新建旗台1座、1.2米防护栏杆45.90米、电动伸缩门1座、新建机井1座、新建饮水台1座、移走电线杆2组、拆除人行道71.68平方米、拆除路沿石115.53米、填方量10521.93立方米、挖方量600.00立方米、总平给排水工程1项、总平电气工程1项,设备购置包括摩擦阻尼器24.00套、箱式变压器1项、熟食提升机1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嘉黎县第四幼儿园建设项目: 2.2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预算内投资,100%落实; 2.4建设地点∶嘉黎县县城; 2.5计划工期∶12个月(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嘉黎县第四幼儿园建设项目: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嘉黎县第四幼儿园建设项目: 获取时间: 2023-04-25 10:00 -- 2023-05-04 23:59,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嘉黎县第四幼儿园建设项目: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3-05-19 09:3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详细地址:那曲市文化路辽宁路交叉口西北面羌塘大厦十一层(市科技局正对面)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嘉黎县第四幼儿园建设项目: 开标时间: 2023-05-19 09:3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上发布。 7.2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解密时间为30分钟。(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7.3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87号)的规定要求。 7.4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复印件至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注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带"无欠薪"证明原件到开标现场,未提供原件按废标处理。 7.5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施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7.6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办法【2017】148 号、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等相关内容∶1、本项目必须实行用工实名制;2、本项目民工工资必须实行分账管理;3、本项目必须在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民工工资专户。 7.7根据《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开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相关投标人不需拟派注册类执业资格人员(项目负责人)到开标现场、只需拟派一名负责人到现场进行标书解密予以现场答疑,投标人必须填写项目拟派相关人员承诺书(承诺书格式附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人需带承诺书原件到开标现场,未提供原件按废标处理;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提供PDF版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投标文件未加密文件)电子光盘,每份内容一致。开标后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再决定是否需要中标人提供纸质标书。2022年08月09日因新冠原因西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了“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2022年12月08日社会面全面开放,招投标工作可以正常开展,为避免个别投标单位资格审查资料弄虚作假,造成社会公共资源的浪费,要求投标单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7.8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藏建招【2020】58号)的通知"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从5月10日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投标人须带承诺书原件到开标现场,未提供原件按废标处理。 7.9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10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89号〕及《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藏建市管【2020】56号)的规定要求。 7.11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藏建招【2020】58号)的规定要求,对劳务员进行项目备案。 7.12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管》的通知(藏建招[2022]171号)的规定要求。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嘉黎县人民政府 地 址: 嘉黎县阿扎镇人民路5号 联 系 人: 范晓晖 电 话: 18189577465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众杰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拉萨市柳梧新区北京大道海亮颇章24栋105号 联 系 人: 潘工 电 话: 13880666161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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