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DY-202210310021-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星沙街道办事处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星沙时报传媒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2)项目名称:  2022年星沙融媒服务站宣传外包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21031002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2022年星沙融媒服务站宣传外包 其他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570000
 合计金额小写: 570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柒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内容和要求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星沙时报》专栏,宣传推介长沙县星沙街道相关工作
80篇
2000
160000
2
《星沙时报》专版,整版报道,在重点时间节点对长沙县星沙街道全面工作进行总结宣传推介
2个
20000
40000
3
在掌上星沙APP开设“星沙街道”专属频道,发布条数不限。
1个
90000
90000
4
针对长沙县星沙街道相关工作进行日常短视频拍摄制作
42期
2000
84000
5
星沙时报视频摄制:重点主题视频策划制作(总时长可分次使用)
10个
6600
66000
6
拍摄制作相关主题宣传汇报片(6分钟)
1个
60000
60000
7
星沙时报交互产品,漫画、长图、海报、MG动画、H5等形式
5个
10000
50000
8
星沙时报云图库:5次主题拍摄,可航拍
50张
400
20000
合计



570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12-09 —— 2023-12-08
3.2 履行地点:长沙县星沙街道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整合资源、共建共享。长沙县星沙街道与星沙时报深度合作,整合现有宣传平台,理顺新闻宣传、舆论引导、舆情监测等体制机制,构建起深度融合的立体融媒体宣传体系及平台。
2、服务外包、专业运营。以服务外包的形式,委托星沙时报运营星沙街道融媒服务站,采取记者派驻、团队服务、技术支撑的运作模式,由星沙时报派驻1名记者常驻融媒服务站,由编委会成员牵头成立融媒服务团队。
3、握指成拳、全网覆盖。借助党媒资源和技术支撑,构建一张“星沙街道为中心,各村社区为点,实现信息收集、信息反馈、信息传播三位一体”的全方位、全覆盖、立体式融媒传播网络。
4、全效传播、全员媒体。融媒服务站主要承担街道所有宣传及重大主题报道策划,网站、微信、抖音等宣传平台的日常运维推广,舆情监控及引导,实现一个平台统领宣传推广,做到全效传播、精准到达。同时,强化街道通讯员队伍培训,形成人人都是信息员,人人都是广播员的全员媒体效应。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5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第一次支付为合同签订一个月之内,支付协议约定金额的5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5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第二次支付为合同期满,按协议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经确认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5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430015660610525(长沙星沙时报传媒有限公司:8111601012400083848)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星沙时报》专栏,宣传推介长沙县星沙街道相关工作,数量不少于80篇。
2、《星沙时报》专版,整版报道,在重点时间节点对长沙县星沙街道全面工作进行总结宣传推介,数量不少于2个。
3、在掌上星沙APP开设“星沙街道”专属频道,发布条数不限。
4、针对长沙县星沙街道相关工作进行日常短视频拍摄制作,数量不少于42个。
5、星沙时报视频摄制:重点主题视频策划制作(总时长可分次使用),时长不少于10分钟。
6、拍摄制作相关主题宣传汇报片(6分钟),数量为1个。
7、星沙时报交互产品,漫画、长图、海报、MG动画、H5等形式,数量不少于5个。
8、星沙时报云图库:5次主题拍摄,可航拍,数量不少于50张。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星沙时报》专栏,宣传推介长沙县星沙街道相关工作,数量不少于80篇,验收需提供汇总链接。
2、《星沙时报》专版,整版报道,在重点时间节点对长沙县星沙街道全面工作进行总结宣传推介,数量不少于2个,验收需提供汇总截图和链接。
3、在掌上星沙APP开设“星沙街道”专属频道,发布条数不限,验收需提供频道截图。
4、针对长沙县星沙街道相关工作进行日常短视频拍摄制作,数量不少于42个,验收需提供视频截图汇总。
5、星沙时报视频摄制:重点主题视频策划制作(总时长可分次使用),时长不少于10分钟,验收需提供视频截图汇总。
6、拍摄制作相关主题宣传汇报片(6分钟),数量为1个,验收需提供视频截图。
7、星沙时报交互产品,漫画、长图、海报、MG动画、H5等形式,数量不少于5个,验收需提供截图汇总。
8、星沙时报云图库:5次主题拍摄,可航拍,数量不少于50张,验收需提供截图汇总。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执行提出建议和思路,并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和成果及时进行审核或确认。
2、甲方对乙方制作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3、乙方应严格保守所知悉甲方的信息秘密。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2%(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县松雅社区148栋1号(长沙县星沙街道办事处) 地址: 星沙大道265号县广电局9楼

法定代理人: 邹子龙 法定代理人: 姜国

委托代理人: 杨棒 委托代理人: 陈妙琼

电话: 0731-84010342 电话: 0731-84870667

传真: 0731-8401005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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