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编制南沙河流域千山风景名胜区段防洪工程规划项目结果公告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2/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306-00016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翰林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编制南沙河流域千山风景名胜区段防洪工程规划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0306-00016
二、项目名称: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编制南沙河流域千山风景名胜区段防洪工程规划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编制南沙河流域千山风景名胜区段防洪工程规划项目
供应商名称:盘锦市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兴隆台区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6号10层
中标(成交)金额:3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编制南沙河流域千山风景名胜区段防洪工程规划项目
服务类
名称: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编制南沙河流域千山风景名胜区段防洪工程规划项目(C12010000防洪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完全响应第三章服务要求 一、项目范围 本次项目规划范围:南沙河流域千山风景名胜区段,包括南沙河河源~三印子新村,河长12.58km;韩家峪河河源~河口,河长6.93km;大孤山河河源~上石桥村,河长6.94km。 二、主要工作内容 (1)设计洪水分析 对流域洪水的类型、特点、发生发展和演变过程进行分析,提出设计洪水及组合洪水成果。 (2)确定防洪区划和防洪标准 针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洪水可能对经济社会造成的冲击和影响,进行防洪区划。根据防洪标准规范和流域防洪减灾目标、洪水蓄泄关系,确定主要防洪保护区的防洪标准。 (3)提出防洪工程规划方案 在梳理区域防洪现状的基础上,提出控制性枢纽工程、干流及重要支流防洪治理、涝区治理、山洪灾害防治、水土流失治理等规划方案。 (4)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开展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与跟踪评价计划。 (5)投资匡算与实施安排 依据有关技术规范和政策规定确定投资匡算的编制原则、依据及采用的价格水平年,根据规划工程的工程量匡算投资。 按照突出重点、分期治理、远近结合的原则提出实施安排的总体意见。 (6)进行实施效果评价、制定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进行社会和国民经济评价,建立 规划实施的法制保障体系、组织保障体系和投资保障体系。 三、需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江河流域规划编制规程》(SL201-2015) 《防洪规划编制规程》(SL669-2014) 《防洪标准》(GB50201-2014) 《治涝标准》(SL723-2016)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 《河道整治设计规范》(GB50707-2011) 《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191-2017) 《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范》(SL335-2014) 《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2013) 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 四、成果要求 1)规划报告 《南沙河流域千山风景名胜区段防洪工程规划报告》。 2)图件 工程平面布置图、洪水淹没范围图等图件。 采购人应对服务提出详细的内容、标准及相关要求。 本部分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 (1)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2)付款方式 (3)服务内容,包括数量、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第三章服务要求 一、项目范围 本次项目规划范围:南沙河流域千山风景名胜区段,包括南沙河河源~三印子新村,河长12.58km;韩家峪河河源~河口,河长6.93km;大孤山河河源~上石桥村,河长6.94km。 二、主要工作内容 (1)设计洪水分析 对流域洪水的类型、特点、发生发展和演变过程进行分析,提出设计洪水及组合洪水成果。 (2)确定防洪区划和防洪标准 针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洪水可能对经济社会造成的冲击和影响,进行防洪区划。根据防洪标准规范和流域防洪减灾目标、洪水蓄泄关系,确定主要防洪保护区的防洪标准。 (3)提出防洪工程规划方案 在梳理区域防洪现状的基础上,提出控制性枢纽工程、干流及重要支流防洪治理、涝区治理、山洪灾害防治、水土流失治理等规划方案。 (4)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开展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与跟踪评价计划。 (5)投资匡算与实施安排 依据有关技术规范和政策规定确定投资匡算的编制原则、依据及采用的价格水平年,根据规划工程的工程量匡算投资。 按照突出重点、分期治理、远近结合的原则提出实施安排的总体意见。 (6)进行实施效果评价、制定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进行社会和国民经济评价,建立 规划实施的法制保障体系、组织保障体系和投资保障体系。 三、需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江河流域规划编制规程》(SL201-2015) 《防洪规划编制规程》(SL669-2014) 《防洪标准》(GB50201-2014) 《治涝标准》(SL723-2016)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 《河道整治设计规范》(GB50707-2011) 《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191-2017) 《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范》(SL335-2014) 《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2013) 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 四、成果要求 1)规划报告 《南沙河流域千山风景名胜区段防洪工程规划报告》。 2)图件 工程平面布置图、洪水淹没范围图等图件。 采购人应对服务提出详细的内容、标准及相关要求。 本部分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 (1)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2)付款方式 (3)服务内容,包括数量、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丽军、李光洋、罗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编制南沙河流域千山风景名胜区段防洪工程规划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址:千山东路79号              
联系方式:0412-8070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36-145号           
联系方式:04212-2211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翰林           
电 话:0412-2211900
十、附件
采购文件:附件7(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编制南沙河流域千山风景名胜区段防洪工程规划项目
供应商名称:盘锦市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ec688d5d524c5e3c499adbfaef5cacf.png
2.中小企业声明函:ec688d5d524c5e3c499adbfaef5cacf.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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