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师大附中梅溪湖中学(湖南师大附中梅溪湖中学):2024年新购桌椅及空调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6/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长沙市师大附中梅溪湖中学(湖南师大附中梅溪湖中学)为保障教育教学正常开展,2024年学校新建教学楼须购买木质课桌椅1000套,3P挂机空调40台(每间教室前后各两个),以满足学生上课需求。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具备验收条件。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或使用现场。
五、服务标准:
1、技术/服务人员要求投标人需合理安排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运输人员(不少于2人)、现场施工安装人员(不少于3人)、售后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等,并提供团队组织框架图、人员清单(包含姓名、电话、职务、在本项目中负责的工作)、履历、体现专业技术能力材料等资料。
2、安全文明施工投标人需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方案。
3、生产、供货、安装进度计划根据本项目要求的交付时间,投标人需对产品生产、产品供货、安装调试、卫生清洁等合理安排进度和计划,确保如期按质按量交付,提供生产、供货、安装进度计划横道图,横道图时间应从签订合同起至项目完成安装具备验收条件止。
4、货物包装、发运、安装及质量要求: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位置并在验收合格办理相关手续后视为交付。
(3)乙方应保证交付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进货渠道合法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4)交付货物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保修卡等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料和必备的附件。
(5)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运输、安装、调试等过程中发生的人身、货物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6)乙方根据招投标文件规定免费安装完成并及时清理好货物包装废弃物及其他垃圾;安装过程中如对甲方的建筑物及设备、设施造成损坏的,乙方须负责赔偿或按乙方要求免费修复。
5、产品检测:采购人在接收产品时,有权随机抽取部分产品,按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规定的相关执行标准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如检测不合格,采购人拒绝接收。
6、售后服务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所有家具应符合GB/T37652-2019《家具售后服务要求》,空调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质量保证期:所有家具的质量保证期不少于3年,空调的质量保证其不少于1年,质保期从货物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起。在此保证期内,如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供应商须负责免费维修或调换。
(3)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生产的未经使用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4)供应商需每年提供一次全面巡检,并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且维修人员须在接到维修电话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修复为止。维修点需提供足够的备件以适应采购方维修需求。
(5)质量保证期内备品备件均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中标供应商需根据所提供的产品,提供产品的备品备件、易损件、零配件清单,并标明产品制造商、单价及超过质保期的折扣。质保期满后,由采购人自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6)交通事故造成交付受阻应急措施,当货物交付运输途中,如遇发生交通事故使交付受阻,中标人应提供应急处理措施。
(7)自然灾害应急措施,因自然灾害导致货物无法准时交付时,中标人应提供应急处理措施。
7、部分定制产品的设计理念需遵循“设计于人,服务于人”的原则。从学生的角度出发,兼顾房间建筑面积以及不规则的空间布局等因素。设计的产品符合行业标准,达到耐用、实用目的;把控合理的空间比例关系,达到室内风格的整体协同,功能合理,尺度精准。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规定,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完成施工范围内的工作量后,先组织自查,自查合格后,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认为具备验收条件的,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在验收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随机抽取部分产品,按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规定的相关执行标准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检测不合格,返工直至检测合格方可验收,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同时采购人可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并无条件退货且中标人必须支付给甲方货款总价20%的赔偿金;采购人重新招标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所供产品的规格、数量符合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承诺、及采购合同约定的要求。
3、所供产品的材质、颜色符合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承诺、及采购合同约定的要求。
4、所供产品的外观完好,无严重碰撞、表皮脱落、五金件生锈等明显瑕疵。所供产品结构牢固,无安全隐患。
5、所有产品均已运输至指定地点或使用现场,并安装调试完毕。
6、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承诺及采购合同约定的附件、工具、技术资料等齐全;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
7、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与投标时所报产品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名称等一致,否则无法通过验收。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3、中标人在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确保一切人员、场地物资的安全。若发生一切责任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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