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公开选取重大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书编制(交通影响评价相关内容纳入选址论证报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30522-7600-119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吴主任主任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330522-7600-1198
项目单位: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长兴县和平镇红山村单元仓储码头项目选址论证报告书编制
项目具体信息:项目位于长兴县和平镇红山村,本次选址论证范围东至回吴路东侧,南至现状小路,西至青山港,北至用地界限,总用地面积约为 4.44 公顷,编制选址论证报告书
服务类型:报告书编制
服务事项:重大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书编制(交通影响评价相关内容纳入选址论证报告)
中介机构资格要求: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
2.必须具有国家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其他要求:一、参与公开选取的中介服务机构,务必按照本需求书的有关要求,做好计划安排,准备好相关材料。中选人存在以下行为的,项目业主有权终止协议,并按相关规定报中介超市运营管理机构进行综合评价和处理。
1中选人擅自放弃中选结果;
2超出公告及需求书范围,擅自提高服务收费或变相要求业主单位增加服务费用的;
3中选人中选后未在 24 小时内响应服务事项,又不说明理由的;
4中选机构自签订协议之日起,未能按公告要求的服务时间完成服务的;
5中选机构未按从业规范提供服务,服务质量不达标的。
二、中选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在服务期不得调整,如需调整必须先得到项目业主同意,且调整后人员资格、职称不得低于调整前的人员,否则项目业主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服务时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完成
选取方式:直接选定
是否财政和国有企业资金投资项目:是
是否为入围企业:否
服务费用: 27000元
选取时间:本公告发布后1个工作日内直接在中介库选取
选取地址: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备选机构数:无
项目业主联系人:吴主任 主任
项目业主咨询电话:18367287758
发布时间:2024-07-05 09:07:36
附件下载: 需求书: 直接选定说明.pdf     需求书.pdf    
委托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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