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2-0071
二、项目名称:鼓楼区机关大楼物业服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同力恒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徐州经济开发区民营科技园内冶金楼
中标金额:566013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 称:鼓楼区机关大楼物业服务
服务范围:徐州市鼓楼区机关大楼。办公楼、公共区域及卫生间、地下室、建筑外围保洁、会务服务、设备巡检、配电室值守、设备维修、安全巡逻、消防控制室值班、公共设备设施维护等服务及服务范围室内外的拓荒、保洁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为强、毕凤霞、杨丽、郭倩
根据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13号)相关规定,吴为强、毕凤霞、杨丽、郭倩是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和专业需求自行选择的评审专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询问和质疑:
1.根据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徐州市鼓楼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徐州市鼓楼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徐州市鼓楼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购人)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徐州市鼓楼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购人)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徐州市鼓楼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6-87636618
通讯地址:徐州市中山北路253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徐州市鼓楼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徐州市中山北路253号
联系方式:0516-87636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
联系方式:0516-67019051、67019038
(说明: 根据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徐州市鼓楼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徐州市鼓楼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提出询问)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魏雷
电 话:0516-67019051、67019038
十、附件
1. 鼓楼区机关大楼物业服务项目采购文件
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四日
鼓楼区机关大楼物业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 鼓楼区机关大楼物业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
条款项号 | 内容 |
一、总则 | |
1.1 | 本项目采购人:徐州市鼓楼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2.1 | 本次采购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4. | 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服务 |
5. |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
6.2 | 公证服务费:1.中标人支付;2.依据:《省物价局 省司法厅关于明确我省公证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114号);3.收费标准:根据标的额(中标金额)大小,按以下标准收费:不超过200万元的,每件按2000元收取;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1%收取;超过1000万元至3000万元的部分,按0.08%收取;超过3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按0.05%收取;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按0.01%收取。4.中标人实际支付:依收费标准计算的公证服务费的50%。 |
7. | 本项目为政府采购服务电子招标投标。 |
7.1 | 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二、招标 | |
9.1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85万元 |
10.1 | 本项目对样品的要求: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 |
11.2 | 投标有效期:90天。 |
12.1 |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
13.1 | 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免费。 |
14.2 | 现场考察:不组织现场考察。 |
14.3 | 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
15.115.2 |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
15.3 | 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
16.1 |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
17. |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一、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二、查询渠道包括:1.“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诚信江苏”网(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和或“信用江苏”网(http://credit.jiangsu.gov.cn/);4.“诚信徐州”网(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和或“信用徐州”网(www.xuzhoucredit.gov.cn/)。三、截止时点(查询环节):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束前。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五、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 |
三、投标 | |
18.3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见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19.1 | 投标人须用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入“苏采云”系统下载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后,离线编制投标文件。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特别说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需要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投标文件不得超过350M! |
19.2 |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请按照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制作:一、基本目录1.《开标一览表》(加盖电子签章,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输入报价自动生成);2.《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3.所投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有)。注:(1)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印发)范围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投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开标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2)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标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4.所投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有)。注:(1)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印发)范围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投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开标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2)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标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二、资格条件(1~7项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1)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2)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1)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2)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所附证明材料可不加盖电子签章)。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7.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8.投标人信用信息(要求见本章条款项号“17”的内容)。三、符合条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1.《分项价格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2.“关于投标报价的相关说明”的响应情况(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自拟,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六、关于投标报价的相关说明”。);3.《投标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4.“物业服务费用的支付”的响应情况(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自拟,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 “七、物业服务费用的支付”。);5.《偏离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6.人员配备数量响应情况(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自拟,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四、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和设备配备要求……(一)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和设备配备具体要求……2.1 人员配备数量要求”。);四、综合评审评分项(一)技术部分1.物业服务方案(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包括以下方案:(1)公共设备设施的管理服务方案;(2)公共秩序的管理服务方案;(3)环境卫生的管理服务方案;(4)工程维护保养管理服务方案;(5)会务接待管理服务方案;(6)物业服务规章制度;(7)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方案;(8)公共设施节水节能的管理方案;(9)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10)物业移交衔接方案;(11)“新冠”疫情期间的防疫措施。2.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和设备配备方案(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包括以下方案:(1)组织机构设置方案;(2)人员配备方案:(3)拟投入设备配备方案。(二)商务部分1.投标人业绩(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五、价格折扣文件格式(一)企业报价折扣证明: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注: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注:具体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3.投标人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具体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准。注:1.投标人应对以上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2.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投标文件中所有文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核对)无误后,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要求的除外。 |
19.3 | 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特别说明: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投标文件不得超过350M! |
19.4 | 投标文件的退还:投标文件不退还投标人,若采购人索取中标人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的,须在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采购人。 |
19.5 | 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加密)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本项目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加密。二、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三、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9.2和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 |
19.7 | 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应当拒收并提示。 |
19.8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须先撤回投标文件,重新编制(即补充、修改)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应当拒收。“苏采云”系统收到投标人送达的投标文件,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提示),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提取投标文件。 |
20.6 | 不接受超过585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 |
22.1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14日10:00 |
22.2 | 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14日10:002.递交:投标人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 |
23.2 | 招标文件对本项目分包的规定:采购人不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
24.1 | 报价相同的,招标文件规定的确定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的方式:由采购人确定。核心产品为两个及以上(具体见24.3)的,不同投标人所投的核心产品中有部分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照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
24.2 | 评审得分相同的,招标文件规定的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的方式:由采购人确定。核心产品为两个及以上(具体见24.3)的,不同投标人所投的核心产品中有部分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照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
24.3 |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核心产品:无。 |
四、开标、评标 | |
26.1 | 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2年9月14日10:002.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
26.3 | 线上开标时,“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所有投标人解密(或解密时间)结束后,应当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内容: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无。“苏采云”系统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
26.4 | “苏采云”系统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后6分钟内,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确认开标过程。在以上时间内投标人没有确认的,视同该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
26.5 |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如责任方为“苏采云”系统,“苏采云”系统免责)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
26.6 | 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无。 |
29. | 1.评标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或者说明的,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交换数据电文。在评标期间,请投标人保持在线。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规定回复时间。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形式。投标人没有在规定的回复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将认为投标人拒绝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特别说明:“苏采云”系统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提醒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查看,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不及时查看导致没收到信息,“苏采云”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 |
31.1 | 本项目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33.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特别说明:“苏采云”系统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提醒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查看,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不及时查看导致没收到信息,“苏采云”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 |
五、中标和合同 | |
36.2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招标文件规定的确定中标人方式:一、确定人:采购人。二、确定中标人方式:按照以下顺序确定中标人:1.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不包括强制采购要求(如有),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下同)的;或所投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被确定为中标人。2.都符合第1种情况的,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所投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被确定为中标人。3.都符合第2种情况的,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所投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份数最多的,被确定为中标人。4.第3种情况无法确定的,由采购人确定。说明:所投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所投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19.2。 |
37.1 | 确定中标人后,通过“苏采云”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或通过其他必要的方式以其他形式告知未中标人其评审结果。 |
37.2 |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中标结果在“苏采云”系统进行公示和公布。 |
38. | 特别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六、询问和质疑 | |
41. | 1. 根据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徐州市鼓楼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徐州市鼓楼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徐州市鼓楼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购人)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徐州市鼓楼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购人)依法处理。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 质疑函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联系部门:徐州市鼓楼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警务保障处联系电话: 0516-87636618通讯地址:徐州市中山北路253号 |
附加说明 |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细化和量化 | 是否为客观分 | ||||
价格部分(10分) | 价格(10分) | 各投标人价格得分=最低报价(投标人的最低评审价格)÷各投标人评审价格×10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的(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相关材料为准),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该投标人的评审价格=《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100%-10%) | 是 | |||
技术部分(85分) | 物业服务方案(45分) | 公共设备设施的管理服务方案(7分) | 对内容的全面性、可行性、针对性进行评价。全面性(3分):全面具体详实得3-2分;全面得1分;不全面得0分。可行性(2分):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得2分;较切实可行得1分;可行性欠缺得0分。针对性(2分):针对性强得2分;针对性较强得1分;针对性不强得0分。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7分,最低得0分。 | 否 | ||
技术部分(85分) | 物业服务方案(45分) | 公共秩序的管理服务方案(7分) | 对内容的全面性、可行性、针对性进行评价。全面性(3分):全面具体详实得3-2分;全面得1分;不全面得0分。可行性(2分):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得2分;较切实可行得1分;可行性欠缺得0分。针对性(2分):针对性强得2分;针对性较强得1分;针对性不强得0分。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7分,最低得0分。 | 否 | ||
技术部分(85分) | 物业服务方案(45分) | 环境卫生的管理服务方案(7分) | 对内容的全面性、可行性、针对性进行评价。全面性(3分):全面具体详实得3-2分;全面得1分;不全面得0分。可行性(2分):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得2分;较切实可行得1分;可行性欠缺得0分。针对性(2分):针对性强得2分;针对性较强得1分;针对性不强得0分。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7分,最低得0分。 | 否 | ||
技术部分(85分) | 物业服务方案(45分) | 工程维护保养管理方案(3分) | 对方案内容全面性、可行性、针对性进行评价。全面性(1分):全面具体详实得1分;存在较大漏项或缺陷得0分。可行性(1分):切实可行得1分;可行性欠缺得0分。针对性(1分):针对性强得1分;针对性不强得0分。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3分,最低得0分。 | 否 | ||
技术部分(85分) | 物业服务方案(45分) | 会务接待管理服务方案(3分) | 对方案内容全面性、可行性、针对性进行评价。全面性(1分):全面具体详实得1分;存在较大漏项或缺陷得0分。可行性(1分):切实可行得1分;可行性欠缺得0分。针对性(1分):针对性强得1分;针对性不强得0分。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3分,最低得0分。 | 否 | ||
技术部分(85分) | 物业服务方案(45分) | 物业服务规章制度(3分) | 对方案内容全面性、可行性、针对性进行评价。全面性(1分):全面具体详实得1分;存在较大漏项或缺陷得0分。可行性(1分):切实可行得1分;可行性欠缺得0分。针对性(1分):针对性强得1分;针对性不强得0分。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3分,最低得0分。 | 否 | ||
技术部分(85分) | 物业服务方案(45分) | 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方案(3分) | 对方案内容全面性、可行性、针对性进行评价。全面性(1分):全面具体详实得1分;存在较大漏项或缺陷得0分。可行性(1分):切实可行得1分;可行性欠缺得0分。针对性(1分):针对性强得1分;针对性不强得0分。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3分,最低得0分。 | 否 | ||
技术部分(85分) | 物业服务方案(45分) | 公共设施节水节能的管理方案(3分) | 对方案内容全面性、可行性、针对性进行评价。全面性(1分):全面具体详实得1分;存在较大漏项或缺陷得0分。可行性(1分):切实可行得1分;可行性欠缺得0分。针对性(1分):针对性强得1分;针对性不强得0分。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3分,最低得0分。 | 否 | ||
技术部分(85分) | 物业服务方案(45分) | 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3分) | 对方案内容全面性、可行性、针对性进行评价。全面性(1分):全面具体详实得1分;存在较大漏项或缺陷得0分。可行性(1分):切实可行得1分;可行性欠缺得0分。针对性(1分):针对性强得1分;针对性不强得0分。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3分,最低得0分。 | 否 | ||
技术部分(85分) | 物业服务方案(45分) | 物业移交衔接方案(3分) | 对方案内容全面性、可行性、针对性进行评价。全面性(1分):全面具体详实得1分;存在较大漏项或缺陷得0分。可行性(1分):切实可行得1分;可行性欠缺得0分。针对性(1分):针对性强得1分;针对性不强得0分。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3分,最低得0分。 | 否 | ||
技术部分(85分) | 物业服务方案(45分) | “新冠”疫情期间的防疫措施(3分) | 对方案内容全面性、可行性、针对性进行评价。全面性(1分):全面具体详实得1分;存在较大漏项或缺陷得0分。可行性(1分):切实可行得1分;可行性欠缺得0分。针对性(1分):针对性强得1分;针对性不强得0分。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3分,最低得0分。 | 否 | ||
技术部分(85分) | 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和设备配备方案(40分) | 组织机构设置方案(5分) | 对方案内容全面性、可行性、针对性进行评价。全面性(2分):全面具体详实得2分;全面得1分;不全面得0分。可行性(2分):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得2分;较切实可行得1分;可行性欠缺得0分。针对性(1分):针对性强得1分;针对性不强得0分。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5分,最低得0分。 | 否 | ||
技术部分(85分) | 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和设备配备方案(40分) | 人员配备方案(30分) | 物业项目经理资历符合招标文件全部要求的,得4分,否则得0分。(2)秩序维护主管资历符合招标文件全部要求的,得4分,否则得0分。(3)设备主管资历符合招标文件全部要求的,得4分,否则得0分。(4)保洁主管资历符合招标文件全部要求的,得2分,否则得0分。(5)每有1名保洁员资历符合招标文件全部要求的,得0.2分,本项最高得3分。(6)每有1名秩序维护员资历符合招标文件全部要求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10分。(7)每有1名水电维修工资历符合招标文件全部要求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上述各项合计最高得30分,最低得0分。 | 是 | ||
技术部分(85分) | 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和设备配备方案(40分) | 拟投入设备配备方案(5分) | 拟投入的设备配备情况符合招标要求的,得3分,优于招标要求的,得5分,不满足招标要求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5分,最低得0分。 | 是 | ||
商务部分(5分) | 投标人业绩(5 分) | 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卖方(乙方),合同签订日期在2019年1月1日之后,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及一年以上且合同内容包含非住宅物业服务的合同原件扫描件,每提供一份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最低得0分。 | 是 |
鼓楼区机关大楼物业服务工作考核评分表 | ||||||||
序号 | 项目 | 子项 | 分值 | 实际得分 | 备注 | |||
1 | 物业服务方案及台帐管理 | 物业方案 | (5分) | 物业公司制订物业管理服务具体实施方案,方案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及可操作性,未设置方案不得分。 | ||||
1 | 物业服务方案及台帐管理 | 台账管理 | 物业方案 | (5分) | 培训记录、工程维修记录、消控值班记录等齐全,每缺一项扣1分。 | |||
2 | 人员配置及管理 | 持证上岗 | (10分) | 工程维修人员具备上岗证,无证上岗,每人扣1分。 | ||||
2 | 人员配置及管理 | 技能培训 | 持证上岗 | (10分) | 员工应了解工作基本常识,各工种相关技能应在上岗前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岗前培训,每人扣1分。 | |||
2 | 人员配置及管理 | 人员配置 | 技能培训 | 持证上岗 | 甲方每月对乙方按要求配备的人员(至少45人)进行出勤考核。少一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 | |||
2 | 人员配置及管理 | 考勤情况 | 人员配置 | 技能培训 | 1、未按规定履行请销假制度,发现一起扣1分; | |||
2 | 人员配置及管理 | 考勤情况 | 考勤情况 | 人员配置 | 2、发现人员迟到早退,发现一起,扣1分; | |||
2 | 人员配置及管理 | 考勤情况 | 考勤情况 | 考勤情况 | 3、工作时间擅离职守、不在工作岗位,扣1分; | |||
2 | 人员配置及管理 | 考勤情况 | 考勤情况 | 考勤情况 | 4、员工请假超过2天,未及时安排人员上班,扣2分。 | |||
2 | 人员配置及管理 | 勤务规范 | 考勤情况 | 考勤情况 | 员工统一着工装,服装整洁,佩戴工牌,按工作流程认真履职,每一人出现问题扣0.5-1分,扣完为止;上班时间三两成群聚集聊天或大声喧哗等,扣1分;3、值班室、办公室或操作间较乱或个人物品乱放乱挂,扣1分; | |||
2 | 人员配置及管理 | 勤务规范 | 勤务规范 | 考勤情况 | 4、个人要讲卫生。做到勤理发修胡须、勤洗澡、勤修指甲、勤换衣物。未按规定扣1分; | |||
2 | 人员配置及管理 | 勤务规范 | 勤务规范 | 勤务规范 | 5、不得在工作岗位上吸烟、吐痰、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未按规定扣1分; | |||
2 | 人员配置及管理 | 勤务规范 | 勤务规范 | 勤务规范 | 6、工作人员私自调岗或睡岗的,扣1分,酒后上岗的扣10分。 | |||
3 | 保洁服务管理 | 室内外 卫生 | (25分) | 1、楼道卫生清理不及时,遭到投诉,扣1分; | ||||
3 | 保洁服务管理 | 室内外 卫生 | 室内外 卫生 | (25分) | 2、室内卫生要求地面无烟头、纸屑等杂物,无积尘,无污渍;公共设施表面用纸巾擦拭无明显灰尘; 玻璃面上无污迹、水迹,清洁后用纸巾擦试,无明显灰尘。业主将进行不定期巡查,清理未达标按严重程度扣0.5-1分,未清理扣1分; | |||
3 | 保洁服务管理 | 室内外 卫生 | 室内外 卫生 | 室内外 卫生 | 3、室外广场、道路、绿化等卫生清洁不及时,要求以目视干净,无烟头、果皮、纸屑、广告纸、蜘蛛网、积水等为标准。业主将进行不定期巡查,清理未达标按严重程度每次扣0.5-1分,未清扫每次扣1分。 | |||
3 | 保洁服务管理 | 公共区域卫生 | 室内外 卫生 | 室内外 卫生 | 1、公共卫生间打扫不干净,卫生用品摆放不及时、不到位,扣1分;天花板、墙角、灯具目视无灰尘、蜘蛛网;目视墙壁干净,洗手台无水渍;保持地面无烟头、污渍、积水、纸屑、果皮。考核人员将进行不定期巡查,清洁不达标按严重程度每次扣0.5-1分,未清洁每次扣1分; | |||
3 | 保洁服务管理 | 公共区域卫生 | 公共区域卫生 | 室内外 卫生 | 2、公共公共场所在下班后管理不到位,出现长明灯、长流水或长开空调等现象扣1分; | |||
3 | 保洁服务管理 | 公共区域卫生 | 公共区域卫生 | 公共区域卫生 | 3、垃圾箱(房)应保持干净无异味;如出现垃圾大量堆积,清运不及时的扣1分。 | |||
4 | 工程管理 | 业务规范 | (25分) | 1、所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发现无证上岗者此项不得分; | ||||
4 | 工程管理 | 业务规范 | 业务规范 | (25分) | 2、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悉,高低压配电室及消控室设备操作不熟练,扣1分; | |||
4 | 工程管理 | 业务规范 | 业务规范 | 业务规范 | 3、工作人员培训不经常,登记记录不规范,扣1分; | |||
4 | 工程管理 | 业务规范 | 业务规范 | 业务规范 | 4、工作人员值班期间发现有睡觉现象,扣1分; | |||
4 | 工程管理 | 业务规范 | 业务规范 | 业务规范 | 5、工作场所不干净、不整洁、不卫生,扣1分; | |||
4 | 工程管理 | 设备维护 | 业务规范 | 业务规范 | 1、排水系统排水不畅,处理不及时不到位,扣1分; | |||
4 | 工程管理 | 设备维护 | 设备维护 | 业务规范 | 2、空调系统未按规定进行开启、维护、保养,扣1分; | |||
4 | 工程管理 | 设备维护 | 设备维护 | 设备维护 | 3、月、周、季的规定巡查不落实,登记台帐不规范不全面,扣1分; | |||
4 | 工程管理 | 设备维护 | 设备维护 | 设备维护 | 4、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影响正常工作或产生不良影响,扣1分; | |||
4 | 工程管理 | 设备维护 | 设备维护 | 设备维护 | 5、与各维保单位协调联系不畅,导致部分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扣1分。 | |||
4 | 工程管理 | 维修管理 | 设备维护 | 设备维护 | 1、维修不及时到位,报告30分钟内未响应,影响正常工作,扣1分; | |||
4 | 工程管理 | 维修管理 | 维修管理 | 设备维护 | 2、报修得不到及时处理,遭到投诉视情扣1-2分; | |||
4 | 工程管理 | 维修管理 | 维修管理 | 维修管理 | 3、维修值班人员不在岗位,应急情况不能及时到达并有效妥善处理,扣1分; | |||
4 | 工程管理 | 维修管理 | 维修管理 | 维修管理 | 4、巡查制度不落实,不能及时发现问题,扣1分; | |||
4 | 工程管理 | 维修管理 | 维修管理 | 维修管理 | 5、维修人员由于自身安全意识差,操作不规范,造成安全隐患,扣1分; | |||
4 | 工程管理 | 维修管理 | 维修管理 | 维修管理 | 6、其他,视情况扣分。 | |||
4 | 工程管理 | 维修管理 | 维修管理 | 维修管理 | 3、未能计算成本合理供求造成原材料浪费的视情况扣2-5分。 | |||
5 | 会务管理 | 服务要求 | (5分) | 1、未按规定时间准备好会议场地超过10分钟。扣1分; | ||||
5 | 会务管理 | 服务要求 | 服务要求 | (5分) | 2、服务时说话不文明,态度生硬扣1分(要求做到微笑服务,和蔼可亲,热情大方,不卑不亢); | |||
5 | 会务管理 | 服务要求 | 服务要求 | 服务要求 | 3、工作时间,特别是会务保障期间聊天、玩手机、打瞌睡等,扣1分; | |||
5 | 会务管理 | 服务要求 | 服务要求 | 服务要求 | 4、接到会务通知,不按规定提前作好各种准备,扣1分; | |||
5 | 会务管理 | 服务要求 | 服务要求 | 服务要求 | 5、服务态度不端正,续水不及时,接待不规范等,扣1分; | |||
5 | 会务管理 | 服务要求 | 服务要求 | 服务要求 | 6、服务时与参会人员发生吵架对骂或是打架斗殴视情况扣2-5分; | |||
5 | 会务管理 | 服务要求 | 服务要求 | 服务要求 | 7、其他情况如影响会务、接待等,视情扣分。 | |||
6 | 保安管理 | 安保值守 | (25分) | 1、发现保安人员不在规定区域执勤活动的,扣1分; | ||||
6 | 保安管理 | 安保值守 | 安保值守 | (25分) | 2、发现有保安私自调岗的,扣1分; | |||
6 | 保安管理 | 安保值守 | 安保值守 | 安保值守 | 3、发现工作时间打瞌睡的,扣1分; | |||
6 | 保安管理 | 安保值守 | 安保值守 | 安保值守 | 4、门岗工作不认真,检查不仔细,使无关人员、车辆混入大院,扣1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扣2-5分; | |||
6 | 保安管理 | 秩序管理 | 安保值守 | 安保值守 | 1、门卫接待登记手续不全,态度不好遭到投诉,扣1分; | |||
6 | 保安管理 | 秩序管理 | 秩序管理 | 安保值守 | 2、对报案、上访人员处理不当,产生不良后果,扣2-5分; | |||
6 | 保安管理 | 秩序管理 | 秩序管理 | 秩序管理 | 3、停车管理不严,对违停车辆处置不当,扣1分; | |||
6 | 保安管理 | 秩序管理 | 秩序管理 | 秩序管理 | 4、电瓶车管理不到位,扣1分; | |||
6 | 保安管理 | 秩序管理 | 秩序管理 | 秩序管理 | 5、大院道路设施(如锤筒、不锈钢柱等)管理不严格、不规范,扣1分; | |||
6 | 保安管理 | 消防巡查 | 秩序管理 | 秩序管理 | 1、消防设施管理不严,有损坏现象,扣1分; | |||
6 | 保安管理 | 消防巡查 | 消防巡查 | 秩序管理 | 2、消防巡查不规范,登记不及时,扣1分; | |||
6 | 保安管理 | 消防巡查 | 消防巡查 | 消防巡查 | 3、公共区域有火灾隐患,未能及时发现的,扣2分; | |||
6 | 保安管理 | 消防巡查 | 消防巡查 | 消防巡查 | 4、发生违禁物品进入大院,扣2分; | |||
6 | 保安管理 | 消防巡查 | 消防巡查 | 消防巡查 | 5、消防教育、培训、演习不按规定进行,扣1分; | |||
6 | 保安管理 | 消防巡查 | 消防巡查 | 消防巡查 | 6、其他情况,视情扣分。 | |||
7 | 行政管理 | 协调指挥,物业运行 | (5分) | 1、重大事项处置不当、且未及时请示报告的扣1分; | ||||
7 | 行政管理 | 协调指挥,物业运行 | 协调指挥,物业运行 | (5分) | 2、通信联络不畅,工作延误,出现差错,或引起投诉等,视情扣1-5分(主管以上人员或值班人员均须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 |||
7 | 行政管理 | 协调指挥,物业运行 | 协调指挥,物业运行 | 协调指挥,物业运行 | 3、相关领导对物管提出批评,视情扣1-5分。 | |||
说明:由于各物业单位所管理的物业情况不同,按本标准评分时,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扣除本单位没有的服务项目后计算出应该提供物业服务项目的最高得分。中标人最终得分等于实际得分除以最高得分乘100。 | ||||||||
考核结果: | 100分 | |||||||
考核人员签名: | 物业人员签名: |
人员类别 | 数量 | ||
物业项目经理 | 1名 | ||
秩序维护主管 | 1名 | ||
设备主管 | 1名 | ||
保洁主管 | 1名 | ||
保洁员 | 15名 | ||
秩序维护员 | 门卫岗、巡逻岗18名、视频监控岗1名 | 20名 | |
秩序维护员 | 消防控制室1名 | 20名 | |
水电维修工 | 6名 | ||
合计 | 45名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总价(小写) |
鼓楼区机关大楼物业服务 | 详见投标文件 | |
总价(大写): |
序号 | 偏离内容 | 招标文件的要求 | 投标文件中的内容 | (正/负/无)偏离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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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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