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玛湖勘探开发项目部产能地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年玛湖勘探开发项目部产能地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3-XJK56-FW002-00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内容:根据目前产能建设部署,开展2023年度产能建设地面工程质量检测,检测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工艺安装及电气仪表等专业工程,具体检测内容详见《新疆油田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实施细则(试行)》中资料-GCJC-001-001(不含X光射线探伤、超声波探伤、磁粉检测、渗透检测等无损检测的工作。 项目估算金额:175万元(不含税)
2.2服务地点:玛湖勘探开发项目部产能建设生产区
2.3服务期限(暂定):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已签订合同在服务期内未完成施工的,已开工项目的服务期可以顺延至项目施工完毕止,未开工项目应重新选商。
检测报告交付期限:检测完成后7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交付检测报告。
2.4价格(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
计价依据:检验检测费计算=∑实际委托检测数量×单价。招标人所委托的检验检测的建筑工程材料及构件试验检测收费价格执行[2002]897号《建设工程材料及构件检测服务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对于以上文件均未涉及到的检测项目收费价格执行《关于印发的通知》(新材质协[2022]4号)。
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在计价依据的基础上下浮25%(不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的要求:/ 。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以下两种情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管理关系的法人之间,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划分标段的项目可投不同标段)。
3.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的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自治区认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4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有检定合格的微机控制电液伺服万能试验机、压力试验机、多功能击实仪、混凝土回弹仪、混凝土抗渗仪、钢筋弯曲试验机等检测设备配置齐全、性能良好,定期检定(需提供检定报告);健全的组织机构,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5财务要求:2020、2021、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投标人须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0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6.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3项同类项目业绩。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的。
(4)承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时间: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5日。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由航天金税系统统一推送至投标人邮箱,由投标人自行打印,投标人务必在电子招标平台中提供正确的邮箱及手机号码(咨询电话:09906265232、09906265231)。
4.3招标文件购买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进行项目报名;
②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http://www2.cnpcbidding.com)购买招标文件(操作流程见附件2:投标商操作手册V1.1);
③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
④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电子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990626523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3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未按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3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http://www2.cnpcbidding.com),使用电子钱包内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0万元,保证金应在工作时间(北京时间8:30至17:00)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进行转账。(操作流程见附件2:投标商操作手册V1.1)
5.4投标人应综合考虑电子投标受网络环境、响应速度、UKEY身份认证失败、工作日平台技术支持响应时间等因素影响,尽早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公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3年8月31日10时00分。
7.2开标地点及地址: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开标平台: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8. 联系方式
7.项目负责人:张芸聪联系方式:18609901414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联合办公楼B座 邮编:834000
联 系 人:杨璐电话:09906265227邮箱:yc_yangl@cnpc.com.cn(座机联系不上请直接发邮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9906265233。
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17710885167、13810277141、18201091419。
九、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会向中标人预留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的联系人手机号码(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消息提醒,中标人须按照短信提示,登录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辅助系统)(http://124.88.160.96:9090/ba/)下载《缴费通知单》并按照要求缴纳招标服务费。缴费通知单发出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按照要求完成缴费并上传银行缴费凭证,未完成操作且未与项目负责人联系说明事由的,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作为失信投标人处理等)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中标人的辅助系统登录账号为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请务必确保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为贵公司招标业务人员的手机号码,如因号码有误等原因致使中标人无法收到短信提示的,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作为失信投标人处理等)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今后缴费通知单、中标通知书都将在辅助系统中向中标人推送,请中标人及时登录辅助系统进行查看和下载。《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已作为附件与招标文件一并发布,请投标人及时进行下载和学习,如有问题可与技术人员联系,联系电话17710885167、13810277141或18201091419。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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