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快堆2LOT235A-2号机组核岛管壳式热交换器(重新招标)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 项目名称:示范快堆2LOT235A-2号机组核岛管壳式热交换器(重新招标)采购项目
二、 项目编号:CC-PT210041-CD21-NB02
三、 招 标 人:中核龙原科技有限公司
四、 评审时间:2021年6月29日
五、 评审地点:示范快堆评标会议室
六、 公 示 期:2021年7月2日至2021年7月5日
七、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万元) |
质量要求 |
工期/服务期/交货 |
项目负责人 |
资格能力条件 |
||
姓名 |
证书 |
证书编号 |
||||||
1 |
上海电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 |
1,148.19 (评标修正价)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郭常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八、 评标情况
本项目共有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上海电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大连宝原核设备有限公司共4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过综合评价,评标委员会一致推荐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为:上海电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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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结果如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异议函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提出异议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
2.必须提交异议函,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联系人、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授权委托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
(2)具体异议的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
(3)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3.下列异议将不被受理:
(1)异议提出人提出的异议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2)超出异议申请时效的;
(3)异议人非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且与招投标活动无直接利害关系;
(4)未提供与异议相关证明材料;
(5)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6)前述异议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申请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7)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等程序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如发现有该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一定期限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英奇
电话:0593-8709368(本号码为异议受理专线,不受理无关事项)
邮 箱:xp_zbbgs@cnnp.com.cn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赤岸大道56号海悦大酒店核电9楼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