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度安徽交运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0.16汽车起重机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0/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年度安徽交运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0.16汽车起重机采购项目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2023年度安徽交运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0.16汽车起重机采购项目1.2 采 购 人:安徽交运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3 项目概况:用于高速公路路面清障救援2.采购说明2.1 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2.2 资金来源及比例:企业自筹2.3 采购范围:采购120T汽车起重机1台2.4 合同包划分: /2.5最高限价:合同控制价 154万元2.6 计划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日历日备注:上牌时,须按需方指定地点和方式执行,选择的牌号也须经需方认可。需方配合提供公司相关证明及在相关表格加盖公章等)。交强险,商业保险(含车损险,车损险须不低于车价且包含自燃险、玻璃破碎险等内容),第三者责任险(200万元),人员险10万元/人×座位数,不计免赔特约,附加吊臂断裂保险20万元,附加起重货物责任保险10万元,附加作业人员人身伤亡责任险10万元和车辆购置附加、检测、排污、照相、上牌等所有税、费。3. 供应商资格条件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1)资质最低要求:①供应商应具备本次采购品牌车辆的销售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②供应商应为本次采购品牌车辆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应具备制造商直接授予的代理授权书_。③所投产品应为经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认证的定型产品,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改委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产品具备国家3C认证和环保认证;(2)业绩最低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完成一项具有本项目所投同型号的供货业绩。注:代理商和制造商的业绩可互用:供应商为代理商:可使用代理商销售给用户的供货业绩;如供应商使用制造商业绩时,只认可制造商直接销售给用户的供货业绩,不认可制造商和代理商之间签订的供货业绩。供应商为制造商:可使用供应商直接销售给用户的供货业绩,也可使用其代理商销售给用户的供货业绩。(3)信誉要求最低要求:①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②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④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⑤在近三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⑥其他要求: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规情形。3.2 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报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3.4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接受一个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制造商及代理商,或者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多个代理商(多于1个)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个合同包询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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