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61-241217lgs09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工0913-518235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9
公告正文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能源管控中心450㎡烧结脱硫脱硝流化帆布项目
谈判公告
编号(161-241217LGS094)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龙钢公司”)对其能源管控中心450㎡烧结脱硫脱硝流化帆布项目进行合同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
一、谈判内容、概况
龙钢公司能源管控中心450㎡烧结脱硫脱硝流化帆布项目,由供应商对450㎡烧结脱硫脱硝区域所有流化帆布进行更换,包括灰斗流化槽、充气箱、大小斜槽的流化帆布更换,密封垫、连接螺栓、补偿器等连接辅件更换,包含供货、安装、气密性检查等,以确保物料循环系统流化顺畅,消除漏灰、漏气、堵塞隐患。供货范围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空气斜槽用帆布
ACC-2S8P5O
M2
30.7164
纱线材质为专用对位芳纶
2
空气斜槽用帆布
ACC-9OP6F
M2
27.4950
纱线材质为专用对位芳纶
3
空气斜槽用帆布
ACC-6Z6P9Z
M2
3.6700
纱线材质为专用对位芳纶
4
空气斜槽用帆布
ACC-2S6P7F
M2
1.7425
纱线材质为专用对位芳纶
5
空气斜槽用帆布
ACC-1S9P0Z
M2
0.0600
纱线材质为专用对位芳纶
6
空气斜槽用帆布
ACC-3T8P8Z
M2
2.4816
纱线材质为专用对位芳纶
7
空气斜槽用帆布
ACC-5S7P8F
M2
6.9283
纱线材质为专用对位芳纶
8
灰斗流化槽帆布
ABCC-2E3P5Z
M2
56.69352
纱线材质为专用对位芳纶
9
充气箱用帆布
PBC-1E9P8Z
M2
4.9640
纱线材质为专用对位芳纶
10
充气箱用帆布
PBC-8F4P4Z
M2
0.2880
纱线材质为专用对位芳纶
11
转盘用帆布
TC-2OSP0Z
M2
2.5488
纱线材质为专用对位芳纶
12
循环斜槽补偿器
840型

2
 
13
循环斜槽补偿器
650型

2
 
14
进料斜槽补偿器
150型

1
 
15
空气斜槽密封垫
 

1
 
16
紧固件
 

1
 
17
硅胶
 

170
专用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
(2)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
(3)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1)若为非联合体参与,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期含有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系统流化帆布业绩至少1份。
(2)若为联合体参与,则以联合体主体供货业绩为准(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任务分工以联合体协议书为依据),联合体主体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期含有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系统流化帆布业绩至少1份,同时联合体成员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期类似安装业绩至少一份。
以上有效业绩以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加盖税务局印章的原始票据扫描件)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文本需体现合同范围、签订时间、首尾页及签字盖章页等。(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合同内容)
3.信誉要求:
(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名单;
(3)供应商未被陕煤集团、陕钢集团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未被龙钢公司列入“合作方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
4.其他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从2024年12月26日09时00分到2025年1月2日17时00分。
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在上述时间内将“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的所有资料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电话、邮箱等资料上传至龙钢公司商务平台进行报名;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档进行上传(文档名为:能源管控中心450㎡烧结脱硫脱硝流化帆布+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名时间截止,供应商通过资质审核后可获取谈判文件。
龙钢公司商务平台网址:
http://zcpt.lm-steel.com:8091/wui/index.html#/?_key=ak7alb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9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龙钢公司商务平台电子文件递交
五、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六、其他
交货期及工期:(1)交货期:自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15天内货到龙钢公司指定地点;(2)安装工期:自龙钢公司系统具备安装条件之日(不含降温、排料时间)起,12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具备投运条件。
七、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龙钢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913-5182356
监督邮箱:lggsjwjcs@163.com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913-518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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