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客舱清洁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1401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3/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21990031718536
预算金额1401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东东024-2339236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0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9
公告正文
监督部门
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中心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张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24-88296165
项目地址
沈阳桃仙国际机场
招标人名称
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客舱清洁服务
项目编号
202421990031718536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1401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客舱清洁服务
标段(包)名称
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客舱清洁服务
标段(包)编号
202421990031718536001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其他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3、投标人须具有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保洁项目的业绩;4、项目经理应具有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带领100人及以上团队的单项物业保洁类服务业绩,并且在此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一年及以上。(须附合同复印件,合同中如不能体现相关信息,则应开具业主证明文件,业主加盖公章。同时附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5、投标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6、投标人须具备清洁服务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车辆和专业技术能力;7、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参与,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关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8、拟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质量要求
响应招标人要求
标段(包)招标范围
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客舱清洁服务。服务范围:沈阳机场客舱清洁主要负责机场航班的客舱卫生清洁、航班上垃圾收集、清运工作(航班是指机场负责客舱清洁的航班)。
投标保证金
10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4-05-04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7-05-03
标段(包)开标地点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标段(包)估算价
1401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5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是否兼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3-28 00:30至2024-04-02 08:3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投标人在上述期间现场领取(地址: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220室)或将以下信息发送至lngczbgs220@163.com,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主题为所报项目名称、开具发票信息,并附招标文件费用电汇截图(招标文件邮寄)。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收款单位: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账号:06135601040003330,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特别提示:招标文件汇款账户与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不同)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4-19 01: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开标时间
2024-04-19 01:30
开标方式
纸质开标
开标方式描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会议室纸质开标(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范围: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客舱清洁服务。服务范围:沈阳机场客舱清洁主要负责机场航班的客舱卫生清洁、航班上垃圾收集、清运工作(航班是指机场负责客舱清洁的航班)。
2、服务期限:三年。采用1+1+1方式,即:甲方每年按照合同和服务标准进行评价,第一年考核合格后续签第二年合同,第二年考核合格后续签第三年合同,乙方达不到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续约合同,重新进行招标。上述期限内每年均含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乙方未达到投标承诺内容视为不合格,支付已履约部分合同价款后,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无条件单方解除合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投标单位以基本账户转账方式递交至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账户。
招标人
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024-88299066
邮箱
501523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
刘东东
电话
024-23392361
邮箱
lngczbgs220@163.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刘东东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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