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3#立式兰炭烘干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5/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马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2/05/1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3#立式兰炭烘干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3#立式兰炭烘干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XJL-Z-2022-035)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标的需求单位委托对3#立式兰炭烘干系统采购进行对外招标。欢迎贵公司/厂前来参加投标。

1.1.招标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标的需求单位: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

1.3.招标内容:全套3#立式兰炭烘干系统设计、供货、运输、储存、安装、调试、运行、培训和最终交付使用等所有工作项目(土建施工由招标人负责实施),以及提供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技术服务(含外方技术服务、培训等)等,上述设备具体参数描述详见招标文件。

1.4.技术功能要求:

新建3#立式兰炭烘干系统利用现有的输送皮带进、出料,使用石灰窑尾气及箱式烘干沸腾炉(需重新布管)进行烘干,烘干尾气进入旋风除尘器处理后,再通过引风机引出送进静电除尘器。该新建烘干机需采用连续出料方式,炭材在烘干机内系蠕动下滑,避免摩擦和碰撞,减少炭材破损率,同时现场配制散尘收集罩及管道避免扬尘。烟气管道根据位置情况现场确定。

1.4.1.主要技术参数

1.4.1.1.烘干热源:烘干热源为石灰窑尾气,送入烘干机内的温度为170℃~210℃左右,烟气量≦63000m3/h,烟气中含有少量石灰粉尘(粒度0~1mm)。

1.4.1.2.兰炭:初水份15~18%,粒度5~30mm。

1.4.2.主要工艺要求

1.4.2.1.烘干能力:

兰炭初水份15%~18%、烟气温度170℃~210℃、进入烘干机内的烟气量60000-63000m3/h时,烘干产量12t/h。

1.4.2.2.新增破损率:以陕西神木兰炭为样本,在烘干机内走完烘干流程新增破损率﹤3%。烘干后水分:≦1.5%,合格率≧95%。

1.4.2.3烘干后尾气须隔离1mm以上颗粒物,严禁大颗粒物料进入烘干后尾气。

1.4.2.4.控制要求:分为手动操作和自动操作。自动操作包括自动补料、根据料层温度自动调节出料量、高温报警及自动切断进出烟气。

1.5.交货日期:合同签定后50天内到达甲方生产现场,现场安装调试工期80天(现场安装起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1.6.交货地址:四川省阿坝羌族藏族自治州茂县土门镇团结工业园区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厂区。

1.7.收货单位: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

1.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9.投标人资格要求

1.9.1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

1.9.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9.1.2投标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⑴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能有效地履行合同(投标人自主承诺);

⑵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⑶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⑷在既往履约中未发现不良记录。

1.9.1.3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9.1.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1.9.2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9.2.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招标产品的制作销售或销售。

1.9.2.2具有招标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1.9.2.3投标人必须为专业生产厂家或专业生产厂家特别授权的销售商家,且同类型产品在同行业3家以上成功的使用业绩。且具有本次招标所要求的生产规模或供货能力。

1.9.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4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违法行为。

1.10.投标报名时间:2022年5月10日-2022年5月1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5月10日-2022年5月1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1.11.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10日-2022年5月1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把以下资质材料扫描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发送到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指定邮箱jljtztb_1N@163.com,过期不予受理。提交资料如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合同)和公司简介、近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经销商提供)。招标信息详见新金路集团官方网站(http://www.xjinlu.cn/)、*(www.qianlima.com)、中国招标与采购网(www.gc-zb.com )。获得招标信息后请联系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1.19中的投标联系人。

1.12.标的物技术特性

1.12.1设备及配件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数量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提货时间

备注

1

3#立式兰炭烘干系统

详见1.3招标内容和1.4技术功能要求条款

1

合同签定后50天内到达需方生产现场。现场安装工期80天。

现场安装起始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安装施工以不影响正常生产运行为前提。

1.13.2合同设备配置、附件品牌、分项价格及技术要求:满足招标方使用要求。

1.1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招标前进行初步资格审查,但最终资格审查将在开标时同时进行。

1.15.标书购买

1.15.1截止时间:2022年5月18日下午17:00时前,过期不予受理。

1.15.2购买标书方式:网络购买电子标书。

1.15.3标书费用:每套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转账请注明(立式兰炭烘干系统招标咨询费)。

1.15.4缴纳招标咨询费银行账户:

户 名: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德阳钟鼓楼支行

账 号:2305362109022111449

1.16.投标保证金

1.16.1投标人应提交¥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电汇形式缴纳。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若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无效。若中标,投标人向标的需求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招标人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若未中标,我公司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1.16.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2022年5月20日12:00时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到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汇款须标明:立式兰炭烘干系统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德阳钟鼓楼支行

账 号:2305362109022111449

1.17.投标文件的递交

1.17.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1.17.2投标方式:现场投标、邮寄标书或加密电子邮件方式投标。“新冠”疫情期间,官方发布的中高风险区域单位投标,我方仅接收加密PDF版本电子投标文件。

1.17.3投标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2层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7.4邮寄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22层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邮编618000。

1.17.5投标电子邮箱:jljtztb_1N@163.com

1.17.6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邮寄递交标书的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加密PDF版本电子标书以送达邮箱时间为准)

1.18.开标时间、地址

1.18.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1.18.2开标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2 层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9.联系方式

1.19.1技术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5108165263

1.19.2投标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18980106557 邮箱:jljtztb_1N@163.com

1.20.招标人声明,本次招标要求已充分考虑“新冠”疫情影响,如有调整,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投标人。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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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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