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江井冈山航电枢纽管理区院内 增设水井等相关设施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江西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赣江井冈山航电枢纽管理区院内增设水井等相关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人为江西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赣江井冈山航电枢纽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告邀请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井冈山航电枢纽工程地处赣江中游河段,坝址右岸位于万安县窑头镇,左岸位于万安县韶口乡与泰和县马市镇交界处,坝址上距万安县城约32km,下距泰和县城约 22km,在万安水电站下游35.8km,是一座以航运为主,兼顾发电、防洪等综合效益的航电枢纽工程,坝址控制集水面积40481km2。枢纽正常蓄水位67.5m,水库总库容为2.789亿m3。枢纽布置从左岸至右岸依次为:左岸土石坝、船闸坝段、8孔左区泄水闸段、纵向围堰坝段、15孔右区泄水闸段、右导墙坝段、厂房坝段、安装场坝段、鱼道坝段、右岸土石坝,坝轴线总长 1070.3m。目前枢纽区的消防用水和办公生活用水均来自属地自来水厂,因电站厂房消防用水、机组主轴密封润滑水和生活饮用水不能取用河水,每逢夏季自来水供水能力不够,严重影响生产和生活用水,为保障生产生活用水安全和降低用水成本,拟在管理区院内增设水井等相关设施。
2.2 施工地点
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窑头镇赣江井冈山航电枢纽管理区院内。
2.3 采购范围
赣江井冈山航电枢纽管理区院内增设深水井、深水泵、给水泵控制箱、取用水计量设施(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水箱及供水增压泵、消防水及配件、饮用水及配件的实施、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地方水利部门取水咨询和验收等相关工作。详见《赣江井冈山航电枢纽管理区院内增设水井等相关设施工程询比采购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要求。
2.4 计划工期
赣江井冈山航电枢纽管理区院内增设水井等相关设施工程总工期为25天,实际施工时间以采购人下发开工令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可能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调整工期和施工计划,供应商必须理解并接受。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3.3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发布采购公告前1日)至少承担过1个含有深水井施工内容项目的业绩或含有地下水资源取水咨询服务项目的业绩,并根据提供的业绩情况附上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响应。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响应,否则,响应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响应。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电子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有意向的响应人,请于2023年12月22日10时00分前,登录“江西省国有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 (http://gz-portal.yingcaicheng.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与”。
4.2请未注册的响应人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咨询电话:400-8566-100;咨询QQ:811028657、3062197437。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参与项目的,责任自负。响应人需完整填写参与,并按采购要求上传相应资料,项目采取线上参与,线下评定的方式。注意事项:
(1)响应人可在线查看变更公告;
(2)参与项目过程中如有任何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咨询电话:400-8566-100;
(3)采购文件电子版向响应单位免费提供,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采购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响应预备会。
5.2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10时00分。
5.3 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以下两种任选一种):
(1)采用邮寄的模式,接收截止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响应文件,则作自动放弃响应处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将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赣江井冈山航电枢纽项目办。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2)现场递交,递交截止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现场递交地址: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窑头镇赣江井冈山航电枢纽项目办办公楼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3)供应商应保证其响应文件在2023年12月22日10时00分前寄达采购人。(邮寄地址: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窑头镇赣江井冈山航电枢纽项目办,收件人:刘工;联系电话:18279837318)。
5.4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未另加说明时,响应文件均指纸质响应文件)时,响应文件釆用单信封形式。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特别提醒: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中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采购人概不负责。供应商对邮寄快递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密封性负责。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江西省国有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gz-portal.yingcaicheng.com/)、《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jxsgkjt.com/)网站上发布,采购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在上述网站公开。
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中选的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西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赣江井冈山航电枢纽工程
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窑头镇赣江井冈山航电枢纽工程项目办
邮 编:343809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796-5802916(18279837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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