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赣州市救助管理站综合楼(未成年人保护心理素质拓展中心)消防工程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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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赣州市救助管理站 | ||
行政区域 | 赣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30日 19:4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10月08日至2022年10月1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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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赣州市章贡区赞贤路8-3号三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10月19日 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赣州市章贡区赞贤路8-3号三楼 | ||
预算金额 | ¥118.4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郭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70121165 | ||
采购单位 | 赣州市救助管理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赣州市章贡区水东镇青龙山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郭先生1817012116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赣州市章贡区梅关大道 6 号华森.丽江豪庭 4#、5#楼 3#写字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朱女士19170794657 | ||
附件: | |||
附件1 | 磋商公告.docx | ||
附件2 | 报名表.xlsx |
项目概况
赣州市救助管理站综合楼(未成年人保护心理素质拓展中心)消防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市章贡区梅关大道 6 号华森.丽江豪庭 4#、5#楼 3#写字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JS2022-GZ-C003
项目名称:赣州市救助管理站综合楼(未成年人保护心理素质拓展中心)消防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8.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2.4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竣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08日 至 2022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市章贡区梅关大道 6 号华森.丽江豪庭 4#、5#楼 3#写字楼)
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2712694921@qq.com)发送电子报名表(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报名时请在主题栏中备注公司名称。)并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章贡区赞贤路8-3号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章贡区赞贤路8-3号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磋商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递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足额一次性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户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河支行;账号:2880000103080010138),转帐时须注明项目编号,否则响应无效。
3、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4、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节能、环保、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5、新冠肺炎防控: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3)各供应商代表须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和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将原件在开标现场提交给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4)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供应商只允许一位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必要时,推选部分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其他人员在外面等候),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5)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开标场所的大楼入口处、楼层入口、开标室入口均需体温检测和个人通行证扫码确认后才能通行(二维码为绿码),请各供应商适当提前到达开标现场,否则,因此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6)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代理机构、采购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赣州市救助管理站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水东镇青龙山
联系方式:郭先生181701211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梅关大道 6 号华森.丽江豪庭 4#、5#楼 3#写字楼
联系方式:朱女士191707946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 18170121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