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成都至自贡高速铁路工程指挥部施工用钢箱梁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5/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ssjsgs-wz-2022-06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孙秀玉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2/05/1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 成都至自贡高速铁路工程指挥部 施工用钢箱梁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

成都至自贡高速铁路工程指挥部

施工用钢箱梁

竞争性谈判文件

编号:ZTSSJSGS-WZ-2022-061

(潜在报价人):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拟就成都至自贡高速铁路工程施工所需钢箱梁组织集中采购。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1、采购内容:钢箱梁约600吨,其中组合箱梁2个,小箱梁4个,具体情况见“采购物资一览表”。

2、合格报价人:

2.1报价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符合采购产品生产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并具有本次所采购产品生产或供应经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报价人必须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一般纳税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中本次采购物资应为主营业务;

2.2报价人近两个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报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3报价人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2.4报价人有良好销售业绩且出具二个或二个以上近两年公路、铁路、市政工程、房地产工程等行业大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2.5报价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6本次采购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理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和在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3、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时间:2022年5月7日至2022年5月11日8:00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包件收取工本费用(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恕不退还。报价人可通过电汇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将工本费交至采购单位财务部,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为电子版,恕不提供纸质版。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幸福路幸福联合五组301号中铁十四局集团成自铁路工程指挥部。

4、报价文件递交

时间:2022年5月17日09:30至10:00时。

报价文件递交和谈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幸福路301号中铁十四局集团成自铁路工程指挥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易采工程设备物资采购平台(http://www.crssgcg.com/)网站上发布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6、每包件报价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整,于2022年5月16日17:00前通过电汇的方式交至采购单位财务部,逾期者视为放弃。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

采购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至自贡高速铁路工程指挥部土建工区。

联系人: 孙秀玉 潘星月

电 话: 18816391167 18227638322

邮 箱:906978327@QQ.com

标书费、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至自贡高速铁路工程指挥部土建工区

账 号:4402 2020 3910 0280 64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草市支行

二〇二二年五月七日


附表:

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报价保证金 (万元)

工本费 (元)

交货地点

采购方

1

GXL-01

钢箱梁

组合式

300

2

500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至自贡高速铁路工程指挥部土建工区指定施工地点(成都市双流区、锦江区)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至自贡高速铁路工程指挥部土建工区

钢箱梁

单体式

300

合计:

600






采购人将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的一部分,用于支付采购物资合同费用。

3.1本次采购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交货地点及交货日期见物资描述表(附表2)。

3.2被确定为成交人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4.1报价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符合采购产品生产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并具有本次所采购产品生产或供应经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报价人必须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一般纳税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中本次采购物资应为主营业务;

4.2报价人近两个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报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4.3报价人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4.4报价人有良好销售业绩且出具二个或二个以上近两年公路、铁路、市政工程、房地产工程等行业大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4.5报价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4.6本次采购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理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和在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5.1报价人应提供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且符合国内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的物资。

5.2报价人应提供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运输、售后服务以及承担其他相关的义务。

报价人应承担自身发生的所有与报价有关的一切费用,并且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

7.1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以下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报价人须知

第二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部分 技术规格书

第四部分 评审办法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采购过程中,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答疑、补遗等,均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7.2技术规格书中涉及商务条款的内容如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表述为准。

8.1报价人应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所有说明、术语、技术规格书等。如发现竞争性谈判文件缺页或错误等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澄清,以便补齐,否则,责任自负。

8.2报价人如果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内容进行澄清,应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地址以书面(传真)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凡2022年05月12日18:00时前书面提交的需澄清问题以PDF格式发至采购人邮箱,采购人均将给予书面解答,逾期不予受理。

8.3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补遗或答疑,将在2022年05月13日18:00时前以PDF格式通知所有报价人。报价人接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确认。对于报价人未及时了解补遗或答疑信息,造成报价人报价错误,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8.4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答疑或补遗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

9.1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报价人。如果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距递交文件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递交文件截止时间。

9.2报价人收到修改内容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9.3采购人所做的一切有效的通知、补遗和答疑等都将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10.报价文件的装订、版式及文字

10.1报价文件装订要整齐规范,采用胶装,否则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10.2报价文件的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

10.3报价文件应印制,并按连续页码顺序装订。

11.报价文件的组成

报价人须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报价文件并建立目录:

11.1 报价函(附录1)。

1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附录2)。

11.3报价人资格声明(附录3)。

11.4组织供应能力说明(附录4)。

11.5物资报价表(附表1)。

11.6物资描述表(附表2)。

11.7生产厂授权书(如是代理)。

11.8生产厂和代理商经过年审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扫描件)。

11.9生产厂产品生产许可证或特许证(有效扫描件)。

11.10生产厂矿产资源开采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扫描件)。

11.11近两年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或技术鉴定合格证书。

11.12技术规格偏离表(附表3,如有偏差需提供)。

11.13商务条款偏离表(附表4,如有偏差需提供)。

11.14报价人近两年度的财务报表(有效扫描件)。

11.15具体的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11.16供应业绩

生产厂家生产经验三年以上,报价人出具至少二份近两年公路、铁路、市政工程、房地产工程等行业大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附清晰真实的销售合同复印件)。

11.17报价人概况(包括组织机构、经营经验及历史、资金、人员和技术力量等主要状况的文字表述)。

11.18物资技术规格书。

11.19报价人须提供采购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11.20报价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12.1报价人应缴纳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为每包件2万元人民币整。

12.2保证金须采用电汇方式,于2022年5月16日17:00前缴纳至采购人指定的账户。

12.3报价人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缴纳报价保证金。否则,该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12.4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将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力:

(1)报价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

(2)成交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照第26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成交人未能按第27条,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12.5报价保证金的退还:评审结束后,向未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且未出现12.4(1)情况的报价人一次性退还保证金。合同签订后5天内,向确定的成交人和其他未出现12.4情况的成交候选人一次性退还保证金。

13.1本次采购物资的投标报价为到站总价,包括材料费、加工制作费、包装费、搬运费、储存费、装车费、运杂费、缺陷修复费、安装施工费、安装施工所使用的临时支撑、吊装费、焊接费、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的涂装费、配合验收费、售后服务费、税费、利润等全部费用(按图纸要求的全部工作,但不包括桥梁支座)。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物资报价表(附表1)、物资描述表(附表2)和单价成本分析表(附表5),表中各栏必须填写齐全,不得空白;投标人应对现场进行必要的考察,以确定准确的卸货地点(施工现场)、运输条件并确定安全合理的安装方案与重难点安全防护措施。运输费用,架设安装费一栏应如实填写,不得免费,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13.2物资报价

13.2.1钢箱梁制作单价

制作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或库房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13.2.2钢箱梁涂装单价:指投标人在工厂及甲方工地甲方组织验收前涂装的价格, 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涂装费、检测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13.2.3钢箱梁运输单价: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或库房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3.2.4钢箱梁架设安装费:指投标人将钢箱梁安装好达到验收合格标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3.2.5钢箱梁综合单价=制作单价+涂装单价+运输单价+架设安装费。综合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持固定有效,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13.2.6结算价格

钢箱梁结算实行固定价。

14.1自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内保持有效。

14.2在上款规定的原报价有效期结束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报价人延长报价有效期,报价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进行答复。如果报价人同意延长要求,则按本须知提供的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也将相应地予以延长,且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报价文件,采购人和报价人在本次采购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顺延至新的报价有效期终止;如果报价人拒绝延长要求,则其报价失效,但报价人有权收回其报价保证金。

15.1报价人在提供报价文件时,所有的表格、承诺及签署的文件均需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报价人被确定为成交人时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额外的报价文件资料)。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5.2 报价文件应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加盖公章。

15.3报价文件原则上不应有涂抹等修改。如确需修改,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16.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报价。

16.2生产企业和本企业代理商不得同时报价。

17.1密封件之一:报价人应将装订好的报价文件正本一份与副本二份分别装在两个内层信封,并在内层信封和报价文件封面写明“正本"及“副本”字样,然后把两个内层信封放在一起用一个外层信封装好,内外层信封均应密封完好标明“报价文件”字样。

17.2 密封件之二: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中的报价函(附录1)及报价表(附表1)多做一份(与装订在正本中的完全一致,并签字、加盖公章)单独密封,标明“报价函及报价表供开标之用”字样。

17.3上述二个密封件的外层均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和报价人全称,注明“在(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字样,密封处应有密封章。

18.1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限和地点:所有报价文件于2022年5月17日09:30至10:00时,其他时间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幸福路幸福联合五组301号中铁十四局集团成自铁路工程指挥部。

18.2未按第17、18.1条规定递交报价文件的或密封不完好的,采购人拒绝接受。

18.3报价文件递交后,报价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递交的报价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但须出具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通知书。

18.4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后,无论报价人是否被确定为成交人,报价人均无权索回报价文件。

19.1采购人在“报价人须知”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

19.2竞谈会上,采购人将当众宣读报价人名称、首次报价、修改和撤回报价文件的通知、是否提交了报价保证金,以及采购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19.3采购人将在谈判会现场做记录,报价人签字确认。

19.4采购人依法成立谈判小组。

19.5评审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综合评分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在谈判期间,采购人可要求报价人对其报价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

21.1结果确定规则方案:谈判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谈判小组应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对报价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编制评审报告。谈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谈判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谈判的任何活动。

21.2本次谈判采取综合评审的方法。

21.3谈判小组将根据评审办法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

21.4确定备选供应商

21.4.1谈判小组依据评审结果推荐成交候选人,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人,并由采购组织单位进行公示,经评审通过后未中标的报价人若同意成为备选供应商,需满足如下条件:

(1)以成交人同等条件供应本项目招标物资;

(2)在成交人与采购人合同签订后出具承诺书(详见附录6)。

21.4.2备选供应商的启用

成交人的供货能力若无法满足施工需求或因图纸变更增量,招标人可启用备选供应商。

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

23.1采购人确定成交人后,将向成交人发出书面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23.2采购人保留在授予成交通知书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报价或宣布作无效处理,以及宣布采购程序无效或作无效报价处理所有报价文件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4.1采购人将根据谈判小组的推荐,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且经评审通过的合格报价人。

24.2 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报价人。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工程要求对交货数量、交货规格、交货地点和交货期进行调整,但不得对合同出厂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作任何实质性改变。

26.1成交人需提供履约保证金,每包件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整。

26.2如在本条规定时间内成交人不能提供履约保证金,则采购人将取消其签约资格,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若因成交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将取消其签约资格,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若出现下列规定的情况时,则重新采购:

(1)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少于三个;

(2)所有报价文件被评审委员会否决的;

(3)所有报价均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的价格时;

(4)其他原因需要重新采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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