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市集美区政务信息中心
乙方:厦门高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11]wx[GK]2018023的集美区电子政务网络安全升级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 1 | 批 | 国内 | 1798475 | 1798475 | 深信服、帕拉迪、盈高、启明星辰 | 具体型号详见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标的说明一览表 | ||||||
合计: | 1798475.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玖万捌仟肆佰柒拾伍元整(¥1798475.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交货、安装调试,并通过最终验收交付使用。;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
4.3交付条件: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下一代防火墙;2台;深信服AF-2000-J444:性能指标:三层吞吐量40Gbps,应用层吞吐量20Gbps;并发连接数1200W,新建连接数45W;SSL VPN最大并发接入数1000,SSL最大加密流量500Mbps;IPSec VPN推荐接入隧道数1000,IPSec VPN加密速度1.5Gbps;硬件指标:2U;SATA 1T存储;双电源;标配4个千兆电口+4个千兆光口+4个万兆光口,1个串口(RJ45),2个USB 2.0五年软硬件维保;5.2负载均衡:1台;深信服AD-1000-F680:吞吐量11Gbps, 并发连接数9,400,000 4层新建连接数CPS300,000 7层新建连接数RPS130,000 内存8GB,硬盘SSD 240GB 6个千兆电口4个千兆光口2个万兆口、五年软硬件维保;5.3运维审计系统;1台;帕拉迪 SMS 5680ST-MCL-P7:1U机架式一体化设备(配置1T硬盘,4个千兆以太网电口,内置应用发布中心,单电源)提供300资产管理授权许可;5.4外网准入系统;1台;盈高入网规范管理系统 ASM6875:2U机架结构;单电源;标准配置6个 1000MBASE-T接口;每秒事务数 (TPS):15000(次/秒),最大吞吐 量:3.6 Gbps,最大并发连接数: 14000(条);违规外联监控模块;叁年软件升级和叁年硬件保修服务;5.5内网准入系统;1台;盈高入网规范管理系统 ASM6837:1U机架结构;单电源;标准配置6个 1000MBASE-T接口;每秒事务数 (TPS):2000(次/秒),最大吞吐量: 1.0 Gbps,最大并发连接数:2000 (条);违规外联监控模块;叁年软件升级和叁年硬件保修服务;5.6日志审计系统;1台;启明泰合信息安全运营中心系统-日志审计TSOC-SA-SW:提供主机操作系统、网络设备、安全设备日志收集,查询,告警,审计,报表等功能。提供三年免费软件维护升级服务。默认支持1000个审计对象授权。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按制造商的产品验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6.1.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甲方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6.1.3系统验收:乙方根据招标要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测试后,由采购人或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6.1.4甲方有权委托我国相关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单位、机构针对中标货物的精度(软硬件)、性能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将作为验收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6.1.5验收时乙方必须派代表参加。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40 | 合同签订后收到中标人发票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40%费用 |
2 | 60 | 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5%的质保金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发票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60%费用;免费维护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退还中标人质保金。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
10、违约责任
无。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集美区人民法院。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售后服务: 14.1.1乙方具有技术服务支持能力,服务资源配置,能充分满足系统建设实施和提供及时完善的售后服务; 14.1.2乙方按照本采购项目特点结合自身情况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其费用计入投标报价; 14.1.3乙方提供的网络安全增值服务包含人工检查、日志分析、安全预警通告、应急事件响应等方面; 14.1.4乙方保证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投标产品三年免费维护期,免费软件升级和硬件维护服务,所需的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 14.1.5故障响应时间: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时,服务响应时间为全年5*24小时随时响应,对于必须派人现场解决的问题,保证在收到现场服务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故障; 14.1.6乙方承诺本次采购涉及所有产品、数据、成果是合法的、正版、无知识产权纠纷。涉及产品是全新、正规渠道来源、质量合格的产品。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涉及的产品、数据、成果或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权纠纷,并享有原厂家的售后 服务和质量保证。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赔偿该损失; 14.1.7乙方免费提供人员、技术力量(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保障本次系统、产品与原有数据库兼容、匹配、安装测试和验收工作。在集成过程中负责解决全部技术问题。若招标要求文件、投标文件中的产品的要求中出现不合理或不完整的问题时,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
甲方: | 厦门市集美区政务信息中心 | 乙方: | 厦门高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1楼 | 住所: | 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观日路58号901室 |
单位负责人: | 谢茗 | 单位负责人: | 包敏华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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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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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0592-6063955 |
联系方法: | 13959249997 |
开户银行: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杏林支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软件园支行 |
账号: | 83900121050000489 | 账号: | 4100200119200000788 |
签订地点:厦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