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鄂0103破6号解除租赁合同及债权申报通知书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2/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解除租赁合同及债权申报通知书
公开时间:44分钟前 | 公 开 人:湖北金立建地质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 |
债 务 人:查看更多债务人详情 湖北金立建地质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解除租赁合同及债权申报通知书
致武汉市硚口区云朗服饰店、魏贤亮或其他房屋使用人(以下简称你方):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29日作出(2024)鄂0103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武汉旭峰顺泰建材有限公司申请湖北金立建地质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或“金立建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5月15日作出(2024)鄂0103破6号决定书,指定湖北观筑律师事务所担任湖北金立建地质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你方承租湖北金立建地质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楚天大道特1号卓尔优势企业总部基地24栋1-5层B室(不动产权证号黄2014007687号)。
我方已于2024年10月12日上门张贴《解除租赁合同及债权申报通知书》为维护湖北金立建地质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各方合法权益,现再次向你方通知如下:
1、你方应于2024年12月30日前,向管理人移交租赁合同、租金缴纳、物业费缴纳等相关资料。
2、自2024年10月12日起,解除与你方之间的房屋租赁关系。
3、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后,你方应于2024年1月2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联系方式为:武汉市江汉区江发路12号湖北观筑律师事务所,王律师,13207117398),逾期申报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风险。
4、你方应于2024年12月30日前腾退房屋,逾期未腾退的管理人将依法诉请人民法院进行强制腾退。
特此通知!
湖北金立建地质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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