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萍乡市本级][线下]江西恒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萍乡市建设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咨询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XXH-2022-21-2)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5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2/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xh-2022-21-2
预算金额5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恒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女士1597946281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14
公告正文

[萍乡市本级][线下]江西恒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萍乡市建设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咨询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XXH-2022-21-2)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西恒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萍乡市建设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咨询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XXH-2022-21-2)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萍乡市建设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2月1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XH-2022-21-2

项目名称:萍乡市建设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0000.00 元

最高限价:57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萍购2022B000823457 创建第四批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咨询服务项目 1 57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以下四种材料之一)。 1)提供开标前两个年度内任一年度(财务状况所属期)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2)提供投标响应前六个月(投标截至日起算)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 3)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的资信证明(开具时间应在投标截至日起算之前6个月内有效); 4)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税务登记证书(多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2)提供投标响应前六个月(投标截至日起算)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个人所得税除外)或免税证明、无欠税证明; 3)提供投标响应前六个月(投标截至日起算)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盖有社保部门印章的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盖章的往来社保账户的缴费单据); 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6、供应商被“信用中国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4日 08:00 至 2023年02月11日 17: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3年02月1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2023年02月1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开评标模式,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CA数字证书必须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地点。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开评标模式,各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和CA数字证书到磋商现场(现场解密响应文件需要用生成文件所用的CA数字证书;磋商过程中二次报价需要使用带有电子签章的CA数字证书,二次报价时间为20分钟,20分钟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萍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萍乡市安源区玉湖东路行政中心1号楼

联系方式:0799-6832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恒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兴贤西路1号赣铁和园2号楼2-102

联系方式:15979462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

电话:0799-6832429

采购需求.docx 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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